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智利康尼简化股份公司(Kangni Chile SpA)(以下简称“智利康尼”)、南京康尼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电气”)。
●担保额度: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智利康尼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南京康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科技”)提供的担保:为康尼电气(系康尼科技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智利康尼2025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等使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为满足康尼电气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康尼科技拟为康尼电气2025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等使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为子公司担保的1,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决定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授权子公司董事长在履行决策程序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Kangni Chile SpA
成立时间:2023年5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755.212-0
法人代表:薛胜波
注册资本:134358509 CLP
注册地址:Avenida Andrés Bello 2687 piso 23 Las Condes, Santiago, Chile
经营范围:机电及一体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特种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轨道交通车辆门系统、站台门系统、车辆内部装饰部件、电连接器、闸机(扇门模块等)及汽车大巴门等研发、制造、销售、检修与维护、配件销售和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应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智利康尼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39万元,净资产为3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3万元,资产负债率23.64%。
2、南京康尼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1RACU01P
法定代表人:王亚东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
经营范围:电气技术及相关产品、新能源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维修、技术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软件技术研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康尼科技持有其55%的股权,马涛等12位自然人持有其45%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尼电气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3,182.45万元,净资产为1,430.2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48.52万元、净利润55.52万元,资产负债率55.06%。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战略,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子公司以其公司全部资产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故不要求子公司的其他中小股东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智利康尼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同意康尼科技为康尼电气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对象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3,640,925.3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6%,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7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0,829,116.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72,552,120.0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35,688,793.30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849,448,273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12,362,068.2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5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339,964.7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2,702,032.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9.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12,362,068.2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53%。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司法执行收回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资金需求、股本规模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分红政策、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专门会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股本规模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在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时,事先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其决策程序及机制与《公司章程》等规定相符合。一致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8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财【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在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前,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销售费用”核算。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上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调增营业成本59,645,504.36元,调减销售费用59,645,504.36元。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3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于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颖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银行融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资金用款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28.7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或融资额度,用于公司的票据业务、信用证业务、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外汇相关业务等,公司将根据实际用款需求,综合考虑各家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及融资额度保障能力等因素确定最终的融资机构及融资金额;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办理银行综合授信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在履行决策程序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各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等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用银行承兑汇票等质押开票或贷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货款支付灵活性,避免因银行授信在额度及时间上的限制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持有的总额不超过3.6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银行存款或理财向各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获取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商业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上述业务主要是以银票、商票、银行存款或理财质押换开满足于日常经营周转所需的小面额银票、其他商业票据或贷款,属于低风险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办理质押开票或贷款事宜。
本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时间,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本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多个海外客户,结算币种以美元、欧元为主。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任意时点交易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0万美元(若交易货币为非美元外币以交易当天汇率折算为美元额度),该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董事需对涉及自身薪酬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因拥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在讨论自身薪酬事项时已回避),因三位委员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董事会并由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高文明、董事刘文平、董事徐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在讨论自身薪酬事项时已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4:00点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卫东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与会监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需对涉及自身薪酬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用于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期限可以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三年)。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预计现金管理资金累计发生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营和周转的情况下,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期限可以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三年)。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期限可以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三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操作。
授权期限为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现金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及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预计现金管理资金累计发生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公司拟购买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
(二)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现金管理的相关风险:
1、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金融机构,并选择风险低的产品,同时在购买每单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产品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9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9亿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的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行业(轨道交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坤,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捷捷微电、测绘股份、金杨股份等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慧馨,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盛景微、日联科技、华设集团等六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心喆,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实益达、拉普拉斯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赛特新材、弘信电子、瀚川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坤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警示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慧馨、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心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对公司审计费用为12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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