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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审计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预计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计报告的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铭芮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张铭芮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张铭芮女士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张铭芮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铭芮女士在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33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 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风险警示后A股简称为ST葫芦娃。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葫芦娃”变更为“ST葫芦娃”;

  (二)证券代码仍为“605199”;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继续深入自查,将内控管理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同时,加强财务规范性,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核心岗位的内控管理,实现内控管理体系和公司管理机制的协同联动。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规范从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二)公司将组织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培训和学习,重点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结合公司的各种销售模式,对收入确认时点、支持收入确认的单证进行梳理,并向销售部门培训宣导,规范销售单据流转,确保财务部门收入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单据支持,并及时进行留档备查。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2、 联 系 人: 证券事务部

  3、 联系电话: 0898-68634767

  4、Email:huluwa@huluwayaoye.com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28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海燕女士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审议此议案的出席会议的无关联监事不足3人,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32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27,445.73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63.24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23.83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海锐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锐天1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700,000股;徐要武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86,5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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