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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为公司提供矿业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聘用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 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为公司提供矿业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公司拟就本次交易与布景春先生签署《顾问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外,公司未与布景春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布景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布景春先生签订的《顾问聘用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布景春,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本科双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至1990年3月,任北京市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冶金建安公司任技术员;1990年3月至2000年9月,历任北京市黄金公司生产调度、生产建设协调部、投资开发部主任、公司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得田黄金矿业公司董事;2000年9月至2004年5月,任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公司矿业项目经理;期间兼任北京稀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翔矿业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业部经理;2006年10月至今,任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桃江久通锑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关联人持股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布景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布景春先生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形之外,布景春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布景春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布景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布景春先生向公司提供的矿业专业方面服务,主要包括:1、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采选矿策略提供建议;2、为公司采选矿团队的人员组建及管理等提供建议及必要的协助;3、利用其专业知识、信息和经验提出关于公司资源开拓、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建议;4、其他公司需要其提供的顾问咨询服务。

  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在矿业行业拥有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同时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十分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考虑前述因素与布景春先生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

  甲方(聘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方):布景春

  2、 乙方的顾问职责及权利义务

  (1) 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的采选矿策略提供建议及指导意见;

  (2) 为甲方采选矿团队的人员组建及管理等提供建议及必要的协助;

  (3) 利用乙方专业知识、信息和经验提出关于公司资源开拓、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建议,服务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

  (4) 其他需要乙方提供的顾问咨询服务;

  (5) 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方式为兼职,但乙方应积极响应甲方提出的本协议项下乙方服务领域内的需求;

  (6)顾问聘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拥有根据协议约定享受相应顾问费的权

  利。

  3、 顾问服务期、报酬及福利

  (1)顾问服务期为3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

  (2)乙方担任甲方顾问的报酬及福利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4、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甲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布景春先生深耕矿业领域多年,对公司行业发展具有深刻和独到的见解,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在董事布景春先生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聘任其担任公司顾问,有利于发挥布景春先生的行业影响力和行业资源,为公司的业务开展和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布景春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为公司提供矿业行业咨询服务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布景春先生为公司顾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有德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道衡投资共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6,000,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7%,处于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64,670,9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1.33%,占公司总股本的7.89%。其中:质押股份数62,566,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7.63%;质押股份数2,104,96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67%,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有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有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有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有德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有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有德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聪先生、王瑞江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勇飞先生、何佳先生、刘玉强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何佳先生、叶勇飞先生、王聪先生、王瑞江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出具了《华钰矿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时,董事会听取《华钰矿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964,698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798,587.9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2025年度资金预算,向国有及商业股份制银行申请7.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票据、保函、信用证及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可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或信用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为: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其关联方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不超过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20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布景春先生为公司顾问。鉴于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布景春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3:00在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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