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5年业务发展计划,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73,172.00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363,781.1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0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燕琴、邓定远、陈桂林、谢春晓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燕琴)》《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定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桂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春晓)》。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2024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加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坚持规范运作和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同发展,公司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进行评估,并制定了2025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先生、谢春晓先生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张燕琴、邓定远、陈桂林、谢春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全部委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委员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标准考核后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卢盛林、卢治临、许学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以下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时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