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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11                                                  公司简称:海博思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向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公司2025年1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177,730,148股,以此基准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分配现金红利195,503,162.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提供商,专注于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等“源-网-荷”全链条行业客户提供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提供储能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储能系统产品为核心产品。具体如下: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从系统研发、测试验证、生产制造到工程实施等多个维度进行核心能力的建设,为客户提供安全且性能优异的储能系统产品。公司以行业需求为基础,通过专利技术和工艺应用,实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全场景解决方案,报告期内主要通过销售储能系统产品获取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模式主要为以产定购,公司设置供应链中心。供应链中心资源开发岗位负责对接公司相关部门,明确供应商、物料资源开发的技术需求,负责供应商寻找、考察、洽谈,择优确定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在供应商管理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和管理程序,供应链中心下设供应商管理岗,负责建立并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加强对供应商的全面管理,维护同供应商的良好合作,积极构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采购物料到货后,由质量部等相关部门完成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物料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公司定期开展供应商考核评价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在维护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寻找开发优质的合格供应商,保障原材料供应。

  3、生产模式

  公司运营中心根据销售订单及产品季节性交付周期和未来销售预测等信息,提前制定生产计划,智能制造中心按照生产计划和生产指令进行领料、生产、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生产工序,完成生产。质量中心严格执行过程检验的制度流程,对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公司相关核心技术贯穿电池模组生产、电池插箱生产、电池簇生产、储能系统生产过程,大幅度提升了公司在生产和内控方面的效率和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其中储能系统产品以自动化产线生产为主,配有AGV(无人搬运车)、机械手及CCD自动识别系统、半自动工位配置助力臂等工具和软件系统以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

  4、销售模式

  公司的储能系统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该模式有助于公司直接、及时和客观了解市场的需求变化,有利于公司的客户管理,确保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及时优化。公司获取客户的方式主要包括参加行业展会、行业内客户介绍、参与招投标、主动拜访等。公司通过销售中心及时同客户进行接洽,通过解决方案中心为客户制定专业解决方案,最终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和商务谈判等流程与客户确认意向并签订合同。

  公司产品采取自主定价模式进行销售。公司根据成本、各区域同类或类似产品的销售情况设定指导价格,具体价格则需根据签订逐笔订单时的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

  公司深耕储能系统领域多年,凭借先进的技术解决方案,公司在电源侧与电网侧应用场景下的储能系统产品,已与多家央企集团构建了良好的持续合作关系,成功交付多个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储能项目。

  5、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研发模式,以技术开发为基础,以成果转化和产品开发为重点。公司组建了研发中心、实验测试中心、未来技术中心等部门,其中研发中心主要承担制定公司产品、技术规划、技术定义、研发、验证、认证和发布等相关工作。实验测试中心主要承担公司产品研发的验证与认证,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能力的维护,为产品研发提供基础性的技术支撑等工作。未来技术中心主要承担新型电池系统产品及应用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分工明确,为公司产品高效、快速研发提供坚实基础。

  2.3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化学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提供商,专注于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等“源-网-荷”全链条行业客户提供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提供储能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之“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所处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电子核心产业”之“1.3.4高端储能”。

  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电子核心产业”之“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主要业务涵盖了“新能源领域”之“高效储能及相关服务”领域。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新型储能行业正从示范应用迈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2025年2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将实现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培育3—5家千亿级生态主导型企业,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行业的主要特点如下:

  1)储能装置性能不断提高

  现代电化学储能装置同时具有高能量密度和高功率密度的性能。固态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也正在不断发展。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这些现代电化学储能装置不仅能够满足不同领域的能量需求,而且还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高效的能量转换率。

  2)储能系统智能化和安全控制技术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智能化和安全控制技术是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电化学储能设备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性问题成为电化学储能系统行业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智能化和安全控制技术的应用变得越来越重要。智能化技术主要包括远程监测、数据采集和自动控制等方面,可以为电化学储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供支持。安全控制技术主要包括电池状态检测、电池故障诊断和故障隔离等方面,可以实现对电池系统的实时监测和安全控制。这些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地提高电化学储能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3)储能系统集成化程度提高

  随着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度持续提升,成为行业降本增效的核心突破方向。当前,通过多层级硬件整合与智能化协同,系统能量密度、安全性和经济性实现跨越式升级:在硬件层面,采用电池簇-变流器-热管理一体化设计,将20英尺标准集装箱储能容量提升至5MWh以上,能量密度大幅提升;在软件层面,依托数字孪生平台构建毫秒级电池状态监测网络,实现SOC(荷电状态)估算误差不断减小,系统循环效率不断突破。

  4)生产技术不断改进

  电化学储能技术的发展,离不开高效的生产技术。生产技术包括制造过程、装配技术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电化学储能设备的制造过程已经实现了较高程度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采用高效生产线、自动化流程控制和在线检测等技术,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并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3)主要技术门槛

  储能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材料学、电化学等诸多交叉学科,制造工序复杂,品质管控严格。电芯在不同外部环境、运行状态下的特征参数无法通过直接观测取得,而是需要依靠专业的测试方法去积累大量的电芯使用数据并建立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数据模型,进而为后期构建完善的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电池系统集成等提供基础数据与技术支撑,从而开发出高安全性、高效性、良好经济性、长寿命、智能化的储能系统。同时,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了储能应用场景的多样化,如独立储能电站、共享储能电站、火储联合调频储能电站,以及应用于油田、大数据中心、通讯基站及充电场站等特定场景的储能产品应用,要求储能系统的技术更加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并保障全生命周期内储能电站的经济效益可行性。基于这一背景,储能系统需要综合运用AI、大数据分析、智慧运营等技术,实现电站管理优化、降本提效、综合效益最大化。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储能领域并持续在此行业深耕的企业,经过13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长为行业领先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供应商。公司专注于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及智能微网等“源-网-荷”全链条行业客户提供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及储能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独角兽”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北京市民营企业百强。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CMA和CNAS认证的电池及电池系统测试实验室,获准成立了电化学储能系统博士后工作站,并牵头成立了北京市未来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技术创新中心。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池建模、电池管理、系统集成、系统验证、智能运维等核心技术,通过先进技术手段有效提高系统安全性、延长电池使用寿命、降低系统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资产价值。

  根据标普全球(S&P Global)统计,海博思创在2023年全球电池储能系统集成商新增储能装机排名中位居前三,其中功率规模排名第二,能量规模排名第三。同样来自该机构截至2024年7月的数据显示,在以累计装机和签约项目规模总和统计的排名中,无论以功率或容量单位计算,海博思创均位列中国大陆市场第一。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统计,截至2024年年底,国内已投运电站装机量排名中,海博思创位居第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储能产业在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和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展,未来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并在全球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具体如下:

  (1)新技术:智能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

  在数智化背景下,公司在AI智慧赋能方面不断探索。通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出了覆盖储能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大数据模型。该模型的核心创新在于其对储能电站从前期开发到资产运营的全生命周期覆盖,支持全业务场景的智能化管理。这一技术突破了传统单场景管理的局限,能够实时进行深度优化和调控,确保储能电站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高效运行,其预警告警的精确率高达99.7%,显著降低了电站故障率,提升了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此外,该系统具备自我迭代与进化的能力,能够通过持续增加的数据参数,逐步减少人工干预,实现“模型成长替代人员增长”的智能化运维模式。

  (2)新产业:全球化布局与产业链重构

  海外市场对储能的需求持续增长。欧美市场受到设备成本下降以及良好的项目经济性等因素影响,储能需求仍保持较快增长;中东、东南亚、拉美、南非等新兴市场的储能装机需求也增长迅速。面对海外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及成本优势等多维度因素,快速进行全球化布局,已与Fluence、法国独角兽企业NW、澳大利亚能源集团Tesseract等商业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国际市场新机遇。

  (3)新业态:细分市场与应用场景不断扩展。

  新型储能的应用场景已从传统配套角色转向主动支撑电力系统。当前,独立储能和共享储能在新型储能的应用仍占据主导。同时,工商业储能市场发展迅速,应用场景从光储充一体化、微电网模式拓展到大工业和产业园区等不同特定场景的规模化应用。

  (4)新模式:商业模式与市场机制持续创新

  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储能系统的经济性显著提升,推动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共享储能、虚拟电厂、云储能、储能聚合等新模式不断涌现,为行业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电力现货市场改革加速推进,储能参与市场的机制逐步完善。

  新型储能已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其核心逻辑是以智能化驱动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多元化技术适配多场景需求,最终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的转型。通过技术突破、场景创新、产业协同三大路径,实现新型储能产品具备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特性,以及全生命周期安全水平提升的目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26,970.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78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808.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7%;基本每股收益4.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8%;稀释每股收益4.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7)业务收入: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8)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①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③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④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⑤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达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演硕,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8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晓辉,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审计收费7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5.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0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注2: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包括其本身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其本身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4: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包括其本身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2: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其本身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及其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营销网络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将使用募集及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 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

  ● 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43.253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1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28万元。截至2025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006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拟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产能需求及布局,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实质建设内容不变;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博思创”),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房山区启航西街1号院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大道,实施方式由购置生产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厂房。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结构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的重要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实施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场地改为租赁场地,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由此导致的投资结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整合区域资源,优化产能布局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具备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及政策支持。本次调整可充分整合当地资源,就近服务长三角及华东市场客户,降低物流成本并提升交付效率。

  (2)符合政策导向,争取地方支持

  南通市近年来出台多项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项目资源丰富。通过将项目落地启东高新区,公司可享受地方政策,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增强项目盈利能力。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鉴于实施地点变化,原计划购置厂房将存在时间不可控等风险,而利用现有土地自建厂房可精准匹配生产工艺需求,以缩短客户响应时间并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实现募集资金高效利用。

  2. 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顺应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增长,把握海外市场机遇

  全球能源转型加速,海外储能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公司加速拓展海外业务,海外订单逐步放量,亟需完善本地化服务网络以支撑业务拓展。海外营销及售后网络是全球化战略的核心支撑,通过本地化服务可加速品牌渗透,为后续公司实现海外业务目标奠定基础。

  (2)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国际竞争力

  公司为海外客户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支持,以降低运维成本并满足快速响应需求。通过建设海外营销及售后网点,可缩短服务半径,增强客户黏性,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原国内网点布局已通过现有渠道实现覆盖,而海外市场尚处于快速渗透期。调整实施地点可将资金集中用于高潜力区域,避免重复建设,提升综合效益。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公司拟对江苏海博思创增资30,0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29,939.31万元,剩余的60.69万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江苏海博思创的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江苏海博思创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000.00万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同时,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同意江苏海博思创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专户开立后,江苏海博思创应及时与公司、开具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事项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现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公司根据目前的国内外环境,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谨慎决策,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变更“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营销网络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及自有资金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项目预期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对变更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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