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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洪枇杷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39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按公司2024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03亿元。

  3.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9,127,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4.22亿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派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6亿元(含税)。2024年全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为8.18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1.53%。

  4.经上述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为80.96亿元,结转下年度。

  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战略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洪枇杷董事、吴昕颢董事、李云祥董事、王俊彦董事、陈欣慰董事、黄金典董事、汤琼兰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本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本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守则及其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从业人员行为评估结果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9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独立外部第三方全面验证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管理建议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4年度会计报表,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税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5.95亿元。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9.37亿元,扣除本年已对外分配的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普通股股利合计12.14亿元及永续债利息2.58亿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0.60亿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39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按公司2024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03亿元。

  3、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9,127,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4.22亿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派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6亿元(含税)。2024年全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为8.18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1.53%。

  4、经上述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为80.96亿元,结转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4月28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洪枇杷、李云祥、吴昕颢、王俊彦、陈欣慰、黄金典、汤琼兰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5月20日,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注:

  1. 本行与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授信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行的授信额度为业务上报时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对额度做出相应调整导致。

  2. 本行子公司与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授信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由于企业调整融资需求。

  3. 本行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年末非授信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2024年本行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未形成有效交易。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方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方。

  2.上述关联方的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余额合计不超过大额风险暴露制度要求;传统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同业授信包含利率债质押融出业务、外汇即期和黄金即期等低信用风险授信,以及同存、拆放、借款、债券投资、外汇远掉期业务等有敞口授信;同业交易包括现券交易、销售服务等非授信业务。

  3.上述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对于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预计额度。

  4.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本行授权制度履行业务风险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5.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6.(1)本行2025年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预计额度与上年度执行情况存在一定调整,系由于:本行拟进一步加强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业务合作往来,本年度预计额度拟调增14亿元。(2)本行2025年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预计额度与上年度执行情况存在一定调整,系由于:基于对市场环境的研判及战略协同深化的规划,本行与关联方的同业非授信业务仍存在合作的可能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7503085XG)为国有企业,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控股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注册地址为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46层4610-4620单元,法定代表人李云祥,注册资本304.08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以及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等。截至2024年9月末,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97.74亿元,净资产413.4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5.91亿元,净利润6.75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本行董事李云祥先生为该企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及其关联方

  1.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华一银行”)

  (1)基本情况

  富邦华一银行成立于1997年3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马立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A座101室、18楼、19楼及20楼,经营范围为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富邦华一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5亿元,其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持股42.09%、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北富邦银行”)持股57.91%,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9月末,富邦华一银行资产总额1389.83亿元,净资产100.6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84亿元,净利润3.27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华一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由台北银行与富邦银行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整并而成,董事长为蔡明兴,地址为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2段50号,主要提供各地法人、个人客户所需之存款、放款、外汇、财富管理、信托、信用卡及电子商务等金融服务。截至2024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下同)10299.51亿元,净资产705.70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1.52亿元,净利润56.94亿元。11(1)2024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财务数据以2024年9月30日新台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4年9月30日1台币=0.2202元人民币;(2)台北富邦银行2024年9月末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

  (2)关联关系

  台北富邦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为蔡明忠,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8号富邦银行大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银行服务,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金融市场、证券及投资服务。截至2024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1390.57亿元,净资产149.62亿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83亿元,净利润4.03亿元。222024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财务数据以2024年6月30日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4年6月30日1港币=0.91268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463765M)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永伟,注册资本15.00亿元,其中周永伟持股37.82%、周少雄持股31.09%、周少明持股31.09%。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中兴南路655号。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涉及服装、房地产、类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其中,服装生产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截至2024年9月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3.97亿元,净资产171.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4.41亿元,净利润6.85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本行董事陈欣慰先生为该集团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BXP11Y)成立于2018年12月14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第6层。厦门国有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截至2024年9月末合并数据,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71.20亿元,净资产50.4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33亿元,净利润5361万元。

  (2)关联关系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294767L)成立于1998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吴泉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00万元,是泉舜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住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21号泉舜大厦8-9层。泉舜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集科技研发、教育与健康产业、工业制造和工程承包为一体。截至2024年11月,泉舜集团总资产76.61亿元,净资产32.3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3.44亿元,净利润1.63亿元。

  (2)关联关系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行监事吴灿鑫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34767U)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碧安,注册资本11.05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危险废物治理、水和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等。截至2024年9月末,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6.08亿元,净资产46.1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4.67亿元,净利润-4.35亿元。

  (2)关联关系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MA2XNL6NXX),成立于2016年9月9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青松,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2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25、26层。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发行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4年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73.42亿;实现营收6.32亿元,净利润3.68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2808909M)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温建怀,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一里5号624室,注册及实收资本0.78亿元,其中温建怀持股59.10%、潘孝贞持股39.40%、郑峰持股1.5%。集团经营范围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目前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华瑞中盈商贸有限公司、厦门美乐居商贸有限公司在本行有授信余额。截至2024年9月末,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总资产15.08亿元,净资产1.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14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2) 关联关系

  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本行监事郑峰先生为该集团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关联自然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银行保险机构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以下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款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本行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值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洪枇杷,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吴昕颢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宋建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永续债。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计算。

  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扣除永续债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4、在数据的变动比较上,若上期为负数或零,则同比变动比例以“不适用”表示,以下同。

  5、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1.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 股东信息

  2.1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93,600股通过沪港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2.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总体分析

  2025年一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公司持续聚焦“结构优化、质效优先、安全稳健、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的战略目标,夯实业务运营基础,加强风险管控效率,持续巩固高质量发展基本盘。

  截至2025年3月末,本公司总资产4,142.3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8%,贷款及垫款总额 2,105.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9%,其中,一般贷款规模较上年末增长2.75%,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总负债3,817.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9%,其中,吸收存款总额2,213.7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37%,增量同比多增211.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7.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30%;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75元,较上年末增长0.31%。

  2025年一季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4亿元,同比下降18.42%,同比减少2.74亿元,主要系受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收紧、风险偏好提升等因素影响,债券利率快速上行,债券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2.24亿元;另外,受净息差同比收窄影响,利息净收入同比减少0.46亿元。本公司发力存款营销,聚焦负债成本管控,一季度存款平均付息率较上年度明显压降,有效缓解年初集中重定价带来的贷款平均收益率下行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亿元,同比下降14.21%。

  截至2025年3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0.86%,拨备覆盖率313.57%,本公司将进一步细化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不良清收处置效率,保障资产质量和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良好。

  3.2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不适用。

  四、 补充信息与数据

  4.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4.2 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简化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5、本公司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5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6 其他监管指标

  

  注:自2025年3月31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将本公司的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最低监管要求分别调整为120%和1.5%。

  五、附录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利润表(续)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法定代表人:洪枇杷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吴昕颢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建腾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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