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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大信对公司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并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的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据此,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尚需深交所的审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因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2023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81,796,189.16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的任一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大信对公司出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并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大信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8条的规定,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深交所将决定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公司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简称将改为“ST景峰”,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4、因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上午9:30在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其中杨栋先生、叶高静女士、谢树青先生、刘亭先生、徐一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参会董事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整体经营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1),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评估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相关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第1、2、3、4、11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独董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说明:

  1、上述提案中第4、6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文件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26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736-7320908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上午11:00—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纪纲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参会监事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纪纲先生(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24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努力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2、3、4、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简历

  纪纲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六部高级经理,公司监事。

  纪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纪纲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职,除此以外,纪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学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学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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