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9 证券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11,778,7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为:
(1)院线电影放映。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影院投资及运营商,票房、观影人次、市场份额已连续十六年位居国内首位。通过各电影发行公司引进影片,根据市场情况向下属影院下达排映指导。公司对影院影片放映实行科学、规范、标准的管理,全面采用世界水准的放映工艺标准,为观众提供一流的观影体验。
(2)销售商品。商品主要分为食品饮料和衍生品两大类。食品饮料包括观众观影时选择食用的爆米花、饮品、零食等,衍生品包括电影周边、跨界联名IP商品、公司自研商品、潮玩手办等。
(3)发布广告。公司所经营的影院广告业务主要包括屏幕广告和阵地广告。屏幕广告指在电影正片前搭载的商业广告,在电影放映前播出;阵地广告指在实体影院相关媒介上播放、陈列的产品广告,主要包括灯箱广告(含LED、LCD电子屏)、喷绘广告、立牌等。
(4)电影投资、制作及发行。公司主要通过投资、制作和发行电影,取得影片的票房分账收益、发行收入和衍生收入,并获得利润。公司根据投资发行策略、影片特点、题材和定位等因素对影片剧本进行开发或选择,并通过独家投资、主投或参投的方式参与影片制作。
(5)电视剧投资、制作及发行。公司主要通过投资、制作电视剧,向电视台及新媒体平台销售剧集版权取得版权销售收入及发行收入,并获得利润。
(6)游戏发行。公司主要通过发行、运营网络游戏以获得游戏分成收入及利润,具体游戏类型包括网页游戏和移动网络游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股东持股比例是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179,368,810股计算,公司最新总股本为2,111,778,708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制权变更事项
1、2024年1月12日,北京珩润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儒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29.8%股权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4年1月29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陈曦女士和龚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海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陈曦女士为董事长,杨海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3、2024年4月15日,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王健林先生向上海儒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和1.2%股权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柯利明先生。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事项
1、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未获得通过。
2、2024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DC20241388号补偿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就公司与其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提出仲裁申请,申请请求裁决免除或减免申请人2022年度应补偿股份责任。2024年8月26日,本次仲裁事项开庭审理。
3、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公司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和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4]第008号)编制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4、2025年1月,公司收到贸仲委送达的《裁决书》([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3485号),终局裁决业绩承诺方应补偿公司股份67,590,102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1月13日注销完毕。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日及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18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磊先生、叶慧女士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汤欣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9-00001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60,981,060.9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0,053,106.47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25,167,135.29元,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69,290,394.5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492.71万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审计机构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体现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机构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曦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根据长期战略规划及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投资建设或改造影院、投资影视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等,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范围内具体执行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类型、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等,以及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投资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本次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方式、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按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额度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参照2024年度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关联董事陈曦、陈洪涛、龚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30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万达电影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23日(9:00-11:30,13:30-17: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7:30,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万达电影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万达电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65055989
邮箱地址:wandafilm-ir@wanda.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弥婷
联系电话:010-65055989
联系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
六、备查文件
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39
投票简称: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件三: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00举行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公司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19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未出现违规情形。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双方互利和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4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号)文件,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050,8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28,999,938.0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965,566.0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96,034,372.03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5-0000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截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前,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12,368.83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发行费用税金金额193.4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7,234.6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10906197410910、632485381、801010010122821329和321530100100189853的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期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全部转至公司结算账户并已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减去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和待付发行费用后的金额(289,409.98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不一致,主要系计算募集资金净额时的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而实际支付时是以含税金额支付,因此存在差异。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6.6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2,175.38万元。其中“新建影院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2,777.38万元,占预计总投入的73.46%;“2022-2023年影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516.97万元,占预计总投入的35.2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和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81,055.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原“新建影院项目”预计剩余募集资金约63,823.45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进行新项目投资,用于投资建设“2022-2023 年影院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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