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9 证券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第一季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电影市场表现亮眼,全国大盘票房243.9亿元,同比增长49.1%,观影人次5.2亿,同比增长43%。在《哪吒之魔童闹海》《唐探1900》等头部影片的带动下,春节档票房和人次再创历史新高,优质内容激发了观众观影热情,为电影行业的持续复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夯实影院主业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经营策略,凭借领先的经营管理优势、放映技术优势和影片投资发行能力,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国内直营影院实现票房34.2亿元,同比增长44.9%,观影人次6,397.9万,同比增长32.7%,市场份额、上座率、单银幕产出等指标稳居行业首位。公司以销售转化为核心,围绕“时光里”品牌开展一系列整合营销活动和跨界联动,持续丰富大堂经济,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影院,同时强化重点影片,发挥制式优势,充分利用旗下IMAX GT银幕资源举办“哪吒之光·点亮双城”等活动,促进票房转化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观众的观影体验。公司IP衍生业务亦表现较好,春节档推出的“四喜财神”文创产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21万只产品全部售罄,带动公司非票收入稳步增长,公司卖品毛利率提升约1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经营管理,降本增效,在票房显著增长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5.4%,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2、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出品发行的影片《唐探1900》和《熊出没·重启未来》于春节档上映,分别实现票房36.03亿元和8.15亿元,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公司“唐探”系列影片累计票房突破123亿元,IP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后续项目储备丰富,投资出品的《人生开门红》已定于五一档上映,《有朵云像你》《蛮荒禁地》《寒战1994》《聊斋:兰若寺》《奇遇》《千万别打开那扇门》《转念花开》《浪浪人生》等多部影片预计将陆续上映。
3、2025年以来,公司坚定执行“超级娱乐空间”战略,以“时光里”为载体,释放影院空间价值,不断提升非票业务收入。公司聚焦优质IP内容,通过战略合作投资等方式构建协同生态,积极拓展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与现制椰子水连锁品牌“好运椰”达成战略合作,年内预计在下属影院内开业超过300家门店,进一步丰富影院非票业务。未来公司还将根据战略规划投资潮流消费、食品饮料、家居生活及其他垂类消费品牌,孵化更多产品,通过股权和业务上的绑定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1、2025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3485号),终局裁决业绩承诺方应补偿公司股份67,590,102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
2、2025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79,368,810股变更为2,111,778,708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179,368,810元减少至2,111,778,708元。公司于2025年4月完成减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25年3月5日,鉴于业绩承诺方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应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其持有的45,084,337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朔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树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朔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树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R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9-00001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60,981,060.9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0,053,106.47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25,167,135.29元,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69,290,394.51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2024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后续将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2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经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分析测试,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492.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对账龄较长、与客户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时间。
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账款,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除单项认定的其他应收款,根据款项性质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情况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实物存货,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尚在开发制作中的影视作品,结合项目题材、开发进度、库龄时间、政策导向、意向销售等多因素判断可回收金额及减值迹象;对已上映影视作品根据当年销售及未来预期销售情况判断可回收金额及减值迹象,若上述影视作品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3、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华资产”)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互爱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东阳万事如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上海万视可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视可达”)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根据众华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对万视可达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9,626.25万元。
4、除商誉以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1)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本次计提情况
本期对苍穹互娱(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10.67万元。
本期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940.6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6.26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7.57万元,系个别影城、子公司闭店或不再继续经营。
本期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526.86万元,系个别影城已闭店,其承租的经营场地不再产生使用价值,但是终止协议尚未签订。
二、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24年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发现部分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公司于报告期末对相关资产予以核销,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09.17万元。本次核销坏账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79,492.7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4.56%,相应减少202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79,492.71万元。公司本次核销资产509.17万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 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3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5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儒意”)及其下属企业、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发行”)、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相关企业等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曦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中国儒意等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国儒意及其控股子公司、他城影业等关联方发生的影视剧投资发行、游戏合作、影片IP授权等交易金额不超过19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儒意影视: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注2:儒意景秀:北京儒意景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整体经营计划进行影视剧投资,加强成本管控,争取投资收益最大化。影视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因影视剧投资产生的分账款难以准确预计,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额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2、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根据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缴纳下属部分影院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并依据双方合作需求开展观影、联合营销等日常经营业务。鉴于公司控制权于2024年4月15日变更后已满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公司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发生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公司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公司2024年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发生的接受影院租赁服务金额为36,169.39万元,接受物业服务金额为48,653.54万元。
2、公司2024年向儒意影视支付的影视投资分账款金额为1,636.16万元,收取的影视投资分账款金额为1,679.17万元。
3、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2024年与中国儒意及其下属企业、五洲发行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百慕大
2、公司介绍:中国儒意是一家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制作、线上流媒体运营以及游戏发行等业务。中国儒意在影视制作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曾制作《你好,李焕英》《送你一朵小红花》《热烈》《逆行人生》和《北平无战事》《琅琊榜》《追风者》《我的阿勒泰》《白夜追凶》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并储备了数百部影视版权。中国儒意积极布局互联网流媒体业务,旗下南瓜电影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专注垂直纯付费订阅会员制,为用户提供海量优质内容和个性化的观影体验。除此之外,儒意景秀与腾讯公司在游戏业务方面展开合作,推出了《乱世逐鹿》《传奇天下》《仙境传说:爱如初见》《世界启元》《排球少年:新的征程》等多款优质游戏产品。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利明先生担任董事长且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4、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167,07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634,521.5万元、营业收入367,076.0万元、经调整净利润125,136.1万元。
5、履约能力: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二)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096313369W
2、注册资本:5000万
3、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岳东路1607号青岛万达影视产业园2号楼1层A03
4、经营范围:全国电影发行;影视项目投资与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租赁摄影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五洲发行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同时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担任五洲发行董事长。
6、2024年财务数据:总资产12,773.45万元、净资产7,916.17万元、营业收入8,366.70万元、净利润5.05万元。
7、履约能力: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2025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业务关系均通过协议合同形式确定,符合市场惯例和商业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协议签署及结算情况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发生的,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同时有利于通过双方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高公司收益,降低经营成本,对交易双方的经营均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7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信托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基金公司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的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额度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投资实施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7、信息披露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12个月以内的短期投资品种,投资风险小,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受市场波动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一定政策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同时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部负责理财资金的审计与监督,在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合理、适度地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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