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兵,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项目合伙人王兵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超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所根据公司规模及行业特点情况,按照提供审计服务预计所需投入人员力量、工时等并结合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审计服务费用。所需投入工时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公司规模、业务繁简程度等确定;收费标准参照同行业的市场情况确定。经商定,双方根据2024年度审计费用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00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00万。上述费用不含差旅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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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
立董事TANWEN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TANWEN先生于2019年05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TANWEN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达三名,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TANWEN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ANWE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TANWEN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TANWEN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补选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5
年0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正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正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
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正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正喜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教授及中药与天然药物学系主任,主要致力于天然药物化学及基于活性天然产物的创新药物研究工作。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华中“卓越学者”特聘教授、“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等,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负责人,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特别资助项目等。近年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 Angewandte Chemie International Edition、Theranostics、Natural Product Reports、Chinese Chemical Letters、Organic Letters 等天然药化专业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 SCI论文 90 余篇。
胡正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中的相关内容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5年0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566号),2024年度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83,176.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0,783,550.97元,提取盈余公积10,601,512.58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现金股利66,978,657.20元,加上其他42,349.16元(处置珠海南医大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的投资形成的),本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3,128,906.74元;以母公司报表为基础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972,776.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5,708,840.92元,提取盈余公积10,601,512.58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现金股利66,978,657.20元,加上其他42,349.16元(处置珠海南医大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投资形成),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754,143,796.8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3,128,906.74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股本规模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因素,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现金分红额暂以截至期末的总股本334,893,28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额为50,233,992.90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5.9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负责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事宜。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00,935,971.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分析,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及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仍保持健康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4,893,2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心脑血管系统类、抗感染类、消化系统类、解热镇痛类、麻醉类等治疗领域的特色产品生产二十余年,现已形成从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纵向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公司持续优化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在客户的产品研发和商业化生产各阶段工作中,积极为客户提供指标独特、质量优良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2024年,医药行业面临政策调整和行业格局重塑,公司积极应对挑战,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链优势稳步推进新品研发、质量提升和市场拓展。
(一)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
1、概述
公司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规模和品种在全球生产企业中处于中上水平,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始终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EHS管理体系等规范推进生产、质量控制及环境保护工作,产品质量在满足公司自用的前提下,也获得国内外客户高度认可。公司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已销往全国各地及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全球主流市场,同时积极开拓中东、南亚、东南亚、南美、独联体等新兴市场,与众多国内、国际大型制剂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有:
另有沙坦类、拉唑类、沙库巴曲类等多个系列高级中间体在产。
3、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服务理念积极开拓市场,原料药及中间体采用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构建了系统化的营销服务体系;通过加深客户对公司产品和品牌的了解,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业界口碑,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公司营销团队利用直接接触市场的优势,及时向公司反馈市场需求和趋势,为公司决策提供有效的分析和建议,帮助公司更好的了解市场,以便公司及时调整短期经营目标和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定长远发展战略。
4、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集采政策影响,业内竞争进一步加剧。凭借着过硬的质量优势,一体化全产业链布局带来的成本优势,多渠道布局的营销优势,公司产品在国内外竞争市场中突围而出,获得了更多新客户的支持与认可,销量大幅提升。2024年公司原料药与中间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9,354.47万元,与上期同比基本持平,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41.74%。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把握市场需求,加速推进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究与注册进程。原料药国内注册方面,瑞加诺生、美阿沙坦钾、硫酸羟氯喹原料药在CDE原辅包登记平台状态转“A”,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氢氯噻嗪、硝酸异山梨酯、苯磺酸氨氯地平、碳酸镧、氯沙坦钾、替米沙坦Ⅱ、沙库巴曲缬沙坦钠Ⅱ在CDE原辅包登记平台提交注册,正在审评中。原料药国际注册方面,厄贝沙坦、缬沙坦钠、沙库巴曲钠、沙库巴曲缬沙坦钠4个产品提交申请并获得美国NDC号和药品出口销售证明(COPP)证书,缬沙坦在美国FDA提交变更并完成答复;氯沙坦钾、伏立康唑获得欧盟CEP证书,缬沙坦钠、沙库巴曲钠完成欧盟ASMF答复;伏立康唑、缬沙坦在俄罗斯提交注册申请;阿齐沙坦乙酯加成物、奥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完成日本PMDA补充研究,厄贝沙坦MF启动注册变更;缬沙坦粗品、三苯甲基坎地沙坦完成韩国MFDS补充研究;缬沙坦获得巴西CBPF(GMP)证书,沙库巴曲缬沙坦钠提交巴西注册申请,获得CADIFA证书,沙库巴曲缬沙坦钠提交巴西CBPF注册申请;缬沙坦钠、沙库巴曲钠在沙特等多个地区开展注册,获得新西兰注册证书。
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在生产管理方面,持续优化生产管理模式,生产车间管理及专业技能人才队伍逐步壮大,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工作,降本增效;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全流程质量控制与追溯、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工具等举措,强化药品GMP标准执行力度,确保每个生产环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多项原料药通过国家药监局、广东省药监局的检查和认证,全年共接受多次国内外客户审计,均获顺利通过。
润都荆门公司为高端原料药和中间体专业生产基地。随着规模化经营不断深化,润都荆门公司总产值同比实现了较大幅度提升。润都股份的异地生产地址-润都荆门公司部分专用设施生产的多个产品,均顺利通过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生产许可检查,并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实现了珠海、荆门两大生产基地协同互补。截止披露日,润都荆门公司自身《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已扩容至:尼古丁、苯磺顺阿曲库铵原料药。
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营销策略,通过实地走访、举办研讨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公司传统主力产品销量保持增长,近两年新获批品种如单硝酸异山梨酯、美阿沙坦钾、沙库巴曲缬沙坦钠、布洛芬等,增幅靠前;公司在深化与欧美战略伙伴合作的同时,加大东南亚、中东欧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与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服务客户已涵盖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制剂业务
1、概述
通常,化学药品制剂常用分类方法包括适应症、剂型、给药途径等分类,以及创新程度分类等。按适应症可分为:心脑血管系统类、消化系统类、解热镇痛类、抗感染类、内分泌类、呼吸系统类、麻醉类、中枢神经系统类、血液系统类、抗肿瘤类等等;按剂型可分为:片剂、胶囊剂、混悬剂、注射剂、颗粒剂、滴眼剂、喷雾剂等;按给药途径可分为:口服药物、注射给药药物、局部外用药物、粘膜给药药物、呼吸道给药药物等;按创新程度可分为:创新药与仿制药。
公司核心制剂产品矩阵覆盖心脑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解热镇痛、抗感染、内分泌、呼吸系统及麻醉等治疗领域,主要剂型包括硬胶囊剂、片剂、干混悬剂和小容量注射剂。公司特色微丸制剂已形成涵盖11款产品(含1种微丸制剂中间体)的完整体系,其中肠溶及缓控释微丸剂凭借突破性药物释放机制,打破了传统剂型的局限性,在慢病治疗领域展现出更广泛的临床适应性和独特的治疗优势。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驱动下,成本控制与研发创新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推动主流药品国产替代进程并重塑市场格局。公司多年前已前瞻性布局“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全产业链发展战略,通过垂直整合实现中间体、原料药与制剂三大环节的协同创新,有效强化质量管控体系与成本优势。
报告期内,面对市场环境变迁与行业政策调整,公司依托“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全产业链优势,不断优化销售策略,积极应对挑战。通过构建前中后台联动管理体系、强化院内市场品牌推广、实施院外市场终端品牌重塑工程、重塑工业端至消费端(F2C)的全链路服务体系等方式,实现制剂业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2、主要产品
3、经营模式
公司的制剂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进行全国市场推广和营销。报告期内,民彤医药依托公司中长期战略方针和“网格化管理、全终端落地”的营销战略,通过代理商合作推广、商业分销、品牌合作、终端零售等多元经营模式,构建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消费者服务为中心的全国市场推广体系。公司以全产业链布局为基础,借助“润都特色制剂(微丸)”和“特色慢病产品管线(沙坦类)”优势,通过数字化运营赋能,重塑工业端至消费端(F2C)的全链路服务体系,构建“全渠道、全产品、全终端、全覆盖”的多元销售模式,以提升制剂销售的核心竞争力。
4、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响应国家“集采提质扩面”政策及区域联盟等相关政策号召,依托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领域形成的竞争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级及跨区域集采项目,稳步开拓专业市场。2024年,制剂业务营业收入实现68,328.61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7.79%。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创新药与仿制药协同发展,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稳步推进制剂注册工作。
创新药方面,公司1类创新药盐酸去甲乌药注射液的研究结果表明:盐酸去甲乌药碱注射液作为心脏负荷试验药物用于核素心肌灌注显像,在辅助诊断和评估心肌缺血适应症方面,不良反应轻微,停药后很快缓解或消失,安全性良好,可安全地应用于心肌灌注显像(MPI)的药物负荷试验。盐酸去甲乌药碱注射液于报告期内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上市登记/许可申请,并分别于2024年2月、3月获受理。盐酸去甲乌药碱注射液已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上市登记/许可申请,公司和相关临床机构已接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专家组开展的药学和临床注册现场核查,并顺利完成。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针对盐酸去甲乌药碱注射液(规格:2ml:2.5mg)及其原料药发出的药学《补充资料通知》,截止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补充研究工作并提交补充资料。
仿制药方面,公司取得了伏立康唑干混悬剂(45g:3g,配制成混悬液后伏立康唑浓度为40mg/ml)、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40mg/25mg)、缬沙坦氢氯噻嗪片(80mg/12.5mg)、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20mg/12.5mg)共4个品规的药品注册证书;取得了增加厄贝沙坦片(75mg)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盐酸左布比卡因注射液(5ml:37.5mg)一致性评价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提交了4类仿制药单硝酸异山梨酯片(10mg)、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200mg)、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100mg)、坎地沙坦酯片(16mg)、硫酸羟氯喹片(0.2g)的上市许可注册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制剂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按照欧美 cGMP 要求设计的60亿粒/片的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顺利投产,新设产线采用国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设备与质量控制系统,可实现生产全过程质量精准管控,该产线已通过国内的GMP检查,为公司制剂稳定供应和质量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公司完成了6个片剂产品的生产转移和批量扩大,新设伏立康唑干混悬剂产线;在释放产能、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了产品快速供应能力;公司还通过生产人员整合和产线优化,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
在市场营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1个、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中选品种7个以及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2个。其中雷贝拉唑钠肠溶片于2023年11月中选国家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2024年3月开始陆续完成五省主供区域的落地部署工作;公司多个品规参与广东联盟、江苏联盟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标以及河北(京津冀赣) 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多个项目并成功中选;另外,2024年新上市的产品缬沙坦氢氯噻嗪片,在河南17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标公示中选。同时,公司加速院外市场和渠道的规划布局,深化全国百强连锁与区域龙头连锁的战略合作,依托B2B和B2C以及F2C等新渠道的商业资源优势,构筑从“生产端”直达“消费端”的全链路专业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实惠、优质的安心药品。
(三)定制研发生产业务
公司立足长期的发展战略,依靠完备的工艺流程、规模化的生产平台、成熟的质量控制体系、富有专业远见的管理团队,可为客户提供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产品从工艺开发、生产定制及注册申报等方面的“一站式”定制研发生产服务,满足客户从临床前到商业化各阶段的不同需求。CMO、CDMO 业务板块,已受到客户的认可和信赖,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的委托研发、生产项目均在顺利推进。公司将持续秉承“客户第一,诚信互惠”的理念,不断优化客户体验,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CMO、CDMO业务在国内外稳步推进,产品涉及原料药、片剂、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等。未来公司将持续拓展客户和丰富产品管线,提升服务与产品交付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获悉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在正义网发布一则涉及润都股份的诉前公告(编号:广检民公告[2024]3号),公司在获悉此公告的第一时间与检察院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内部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公司并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媒体报道有关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
此后,公司和公司委托律师团队积极与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和其上级单位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员保持沟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也未收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或其他相关部门就该事宜对本公司提起诉讼、立案的任何法律文件或通知。后续如有重大进展,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于2024年04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通讯表决董事2人(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以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566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566号)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5)0500340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5)0500340号)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长所作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审慎制定生产经营计划及管理方案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TANWEN、王波、叶建木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8,236.2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988.32万元。公司财务在充分总结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度经营形势的基础上,恪守审慎客观的原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股本规模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因素,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现金分红额暂以截至期末的总股本334,893,28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额为50,233,992.90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负责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事宜。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仍保持健康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14)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568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568号)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进行核查,认为: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其制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
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正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05月20日下午14点30分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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