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94,279.6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45,228,626.04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55,517.1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85,439,235.18元。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鉴于此,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4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2025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非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津贴为4.8万元/年(税前)。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其为公司履职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3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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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现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收益,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品种为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拟投资对象为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进行委托理财,但委托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当每个季度或者不定期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实施进展情况(包括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认为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异议或者书面说明,相应部门应当查清事实,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或者完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充分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效益,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5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利发展”)的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该期限内为无息借款,并签署《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原借款协议”)。截至2025年4月28日,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致利发展申请将上述借款展期并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最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展期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在该期限内借款利率按年利率1.1%计。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资金借入及提前还款。
本次交易中,致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致利发展99%的股权,为致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薛璞先生为致利发展的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致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永彬先生及董事薛璞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7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MA103N6H5U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88号202房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永彬先生出资额为11,88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99%,薛璞先生出资额为12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王永彬先生为致利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利发展的净资产为12,545.3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27.34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致利发展的净资产为12,545.35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23.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致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致利发展99%的股权,为致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薛璞先生为致利发展的经理。致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致利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借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致利发展、亚联发展。
2、借款额度:经双方确认,致利发展同意在展期期间继续保留原借款协议项下最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整(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的额度,根据亚联发展的需要,分次向亚联发展出借。亚联发展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整(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亚联发展可以在未提用余额人民币40,000,000元整(大写:肆仟万元整)内申请新增借款,每笔借款的金额以借款方到账的借款凭证为准。若未提用借款额度发生调整,应以借款凭证及实际提用后核算的剩余额度为准。
3、借款期限与利率:
双方同意,原借款协议到期后亚联发展无需向致利发展偿还相关借款。本次借款展期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借款年利率为1.1%,利息按每笔借款的实际放款金额及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并按季度支付利息。亚联发展可分次偿还本金;在借款期间,若亚联发展选择部分偿还本金,则针对该部分已偿还的本金所对应的利息应在偿还本金的同时予以结清。
4、如《借款展期协议》有关任一方违反《借款展期协议》规定,则应赔偿和承担其另一方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5、《借款展期协议》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上述借款无需向致利发展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致利发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致利发展申请借款展期主要系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致利发展为公司提供借款,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控股股东致利发展为公司提供的借款,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8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预计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预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2025年度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日常经营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一)预计担保额度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被担保公司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一)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2、注册资本:10,001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47号
4、法定代表人:袁训明
5、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5,372.11万元,负债总额26,374.0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374.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8.50万元,净资产8,998.0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52.16万元,利润总额676.65万元,净利润562.1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2,517.32万元,负债总额23,285.6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285.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8.50万元,净资产9,231.70万元,2025年1-3月南京凌云实现营业收入6,041.66万元,利润总额412.27万元,净利润233.6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关系: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凌云71.99%股权。
8、经查询,南京凌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大连运启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启元”)
1、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6日
2、注册资本:8,011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丹东街53-1号二层
4、法定代表人:孙朋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粮食收购;棉、麻销售;谷物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运启元资产总额10,151.61万元,负债总额2,023.7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21.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8,127.8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88.71万元,利润总额255.50万元,净利润191.5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运启元资产总额10,477.02万元,负债总额2,380.9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79.4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8,096.04万元,2025年1-3月运启元实现营业收入82.57万元,利润总额-31.63万元,净利润-31.84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关系:运启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运启元100.00%股权。
8、经查询,运启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上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实际发生时,待具体债务的担保合同签订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相关内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52%。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006.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20%,无任何逾期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76%。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55,517.10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85,439,235.18元,实收股本393,12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2年度已剥离的原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至2022年度因业绩不达预期,公司商誉发生减值及剥离时产生损失导致公司前期亏损金额较大;此外,公司智慧专网领域业务受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形势等影响,导致业务收入及毛利减少,上述原因等导致公司截至2023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95,394,752.28元。虽然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55,517.10元,已实现当期扭亏为盈,但盈利不足以弥补往年的累计亏损。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5年,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国家关于智慧专网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公司在智慧电网和智慧交通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工程经验,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此外,公司将积极拓展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及农牧领域业务,以适应市场需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1、持续强化主营业务发展,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智慧专网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键桥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根据电力行业市场需求,公司力争扩大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集中采购市场份额;不断优化现有数智产品及解决方案,确保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着重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寻求突破,开拓在新能源发电行业数智化项目的新局面;增强本地化团队建设,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优质服务,增加客户满意度。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足高速公路机电建设和交通智能化领域,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不断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先进科技为手段,提升公司机电集成技术水平;立足江苏地区,并力争扩大外省市场份额;持续推进技术开发与产品应用融合,力求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和优质的服务。同时,在轨道交通行业领域,继续执行前期中标项目,做好历史中标项目的收尾工作。公司将不断完善产品研发体系,深入挖掘行业用户需求,执行高效的交付、服务体系,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力争实现智慧专网业务整体盈利能力的稳定。
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方面,目前公司所从事的生物纤维素基材业务属于合成生物学产业的下游,主要为应用层面。2025年公司将积极开拓下游市场,深入研究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加强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寻求相关行业的合作伙伴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筹划尝试合作拓展终端产品,力求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探索生物纤维素基材的多种应用,包括医疗敷料等领域,并通过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提高生物纤维素基材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效率,不断开发和生产高品质的生物纤维素基材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并推动行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产业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根据与合作方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条款,2025年度预计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业务子公司净利润将不低于1,800.00万元,业绩发展前景良好,有利于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及业务盈利能力的提升。
农牧领域方面,2025年公司将继续依托现有资产和资源禀赋深化产业布局,巩固小麦轮换核心业务优势,并依据市场动态多元化拓展经营品类。通过构建高效粮食流通体系和完善全链条供应网络,着力打造具有韧性的供应链体系。同时深化与国内粮食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强化市场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驱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公司将进一步以科学化、制度化为原则建立高效的企业组织和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运营机制,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实现公司内部治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此外,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保障企业稳健经营。
3、夯实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落实各子公司清收账款责任,实现资金回笼,夯实资产质量,促进经营成果转化为现金流。同时,公司将通过资本结构优化以及处置低效资产等方式回收部分现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福费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直租、售后回租、保理、供应链融资等综合业务),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额度分配并按照金融机构需求的担保方式提供相应担保。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等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结果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超出上述额度范围之外的授信,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11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969.78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02.05万元。公司2024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分三阶段按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计量损失准备。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可在原已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合计969.78万元,收回或转回1,302.05万元,计入本期损益的坏账计提金额为-332.27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69.78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02.05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332.2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导致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403.80万元,相应增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3.8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20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8号航盛科技大厦1105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联系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说明:
1、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0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13:00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大连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7,428,715.2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5%;实现利润总额28,124,245.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9.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55,517.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76%。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813,109,225.42元,较期初增长4.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0,046,596.74元,较期初增长13.27%。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且运行有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借款,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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