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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营业收入减少27.57%,主要系本报告期减少了塑胶贸易业务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35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孝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周孝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5]240122901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869,209.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8,846,523.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2,566,130.0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2,566,130.02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76,798,3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2,35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174,448,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4,889,660.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发生股权激励授予股份注销、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其中2024年为预计数)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242.29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1,106.38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制订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本次利润分配目的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其他文件。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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