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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708,550.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7,015,056.6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8,847,426.65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目前处在成长期发展阶段,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及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贴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21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2025年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5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如其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该等董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自行安排。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为保障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2025年各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内部监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 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依照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根据职位重要性、所承担的责任、具体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薪酬分配,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领取报酬。

  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自行安排。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也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22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职暨补选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离职的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立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立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张立达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立达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立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年6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立达先生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立达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相关规定。

  张立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立达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池世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池世勇先生简历

  池世勇,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近五年,曾任职于福建供销现代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行政总监。

  截至目前,池世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54,767,722.22元。具体情况如下(下表中负数表示损失、正数表示转回):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主要科目的情况说明

  (一)存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503,819.08元。

  (二)商誉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聘请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进行评估,预计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5,781,125.68元;

  (三)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资产减值”部分内容。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账款,以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06,285,131.0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54,767,722.22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54,767,722.22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第(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或“公司”将参加由福建证监局指导,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主办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周三)15: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及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权益失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4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4年4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4月10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12.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2名激励对象授予149.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权益失效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801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以2023年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为-132.33%,营业收入增长率-6.19%,未能达成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除上述离职人员外,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74.449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预留权益失效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由于公司在前述期间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计划,本激励计划15.00万股预留权益将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需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0.2509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失效的预留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且本次作废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失效的预留权益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二)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失效的预留权益事项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权益失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1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包括通信服务业务、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数字营销业务、边缘计算业务、渠道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通信服务飞轮+数字生态飞轮”的双轮发展战略为指引,一手抓通信网络服务,一手布局数字生态,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体系及技术储备,为客户提供“软件+硬件+服务”致力于成为卓越的数字科技生态服务商。

  

  通信服务业务为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通信设备商(华为公司、中兴通讯等)、广电网络等提供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优化服务业务;为行业用户提供自组网、ICT、物联网等系统解决方案和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行业立足社会公共安全领域,以公安、司法、军队、社区等优质客户为核心,为其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业务主要聚焦在公安信息化、人口信息管理(涵盖福建、广西、陕西、山东、河北省份)、社区管理信息化等领域,专注为客户提供数字技术及数字应用解决方案。

  数字营销业务系公司2022年新增主营业务,主要以巨量引擎为主的数字化营销服务平台的代理业务为基础,为客户提供精准营销策略和营销效果评估,进而调整优化营销策略的运营服务。

  边缘计算业务系2021年通过收购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边缘计算、智能化终端的研发、设计以及AI智能视觉检测技术、AI服务器等硬件解决方案服务商。

  渠道销售业务系公司2020年新增业务,该业务系公司利用自身渠道优势代理销售产品。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20,700.77万元,同比下降6.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0.86万元,同比下降132.33%。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通信服务业务

  通信服务业务主要是为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通信设备商(华为公司、中兴通讯等)、广电网络等提供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优化服务业务。通信网络建设、维护服务主要是通过通信网络工程建设、施工集成、运行管理、故障维修及日常保养等专业技术服务,通过全面完整的综合技术服务为通信网络建设、运行提供保障。通信网络优化服务:主要采集多维网络数据,结合业务种类及优化需求进行综合数据分析,通过对网络硬件配置方案的优化和软件参数设置的调整,确保移动通信网络稳定、可靠、安全、高质量的运行,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

  ①通信网络建设服务

  公司具备高等级的专业资质,可以承接各种规模的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择、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业务。目前,公司承接的通信网络建设服务涉及通信网络的核心网、传输网、无线及有线接入网等多个网络的建设。

  ②通信网络维护服务

  通信网络维护服务主要是提供通信网络机房环境、基站设备、传输线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管理、例行检修及故障处理等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服务;提供对因各种突发原因造成的通信网络重大故障做出快速响应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予解决的应急通信保障服务;为重要社会活动或特殊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服务。通信网络维护服务主要包括机房环境维护、基站及配套维护、室分直放站及WLAN维护、铁塔及天馈维护、传输线路维护、集团客户专线维护、家庭宽带维护等。

  ③通信网络优化服务

  通信网络优化服务主要是采集多维网络数据,结合业务种类及优化需求进行综合数据分析,通过调整优化,不断增强移动通信网络的稳定性、可靠性、高效性、适用性,改善运营商的业务品质,提升移动通信终端用户感知。公司拥有专业的网络优化分析团队,具备多厂家、多运营商的综合性网络优化能力,能够针对多种制式无线网络提供专业的优化解决方案,包括建网初期及后期扩容的工程优化服务、运维期间的日常网络优化服务、针对网络短板的专项网络优化服务,致力于节电功能、深度覆盖优化、基础射频优化等专项内容,切实提升无线网络质量和用户感知。

  2、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

  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行业立足社会公共安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业务主要聚焦在公安信息化、智慧社区、数字乡村、数字孪生、元宇宙等产品。

  (1)公安信息化

  2018年10月,公司收购天创信息68%的股权,2020年10月,公司继续增持天创信息22%的股权,天创信息是国家公安部认可的具备公安治安、人口业务管理系统研发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是国家公安部治安、人口相关业务系统的技术标准规范的主要参与者,主要从事公安行业的综合应用平台开发、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运维及人口信息增值服务。

  公司已围绕相关领域开发出AR眼镜、智慧电子门牌、****通信系统、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垃圾分类智能监控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治安综合管控平台、一标三实信息管理平台、智慧门牌管理系统、标准地址管理平台、公安E便民自助服务系统等软硬件产品。

  a.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户籍业务、身份证办理、实现跨省跨市通办业务、流动人口申报,居住证受理,审核等业务、实现户政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电子证照、互联网+户政服务等应用、大幅度提升户政管理业务办理便捷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b.智慧警务

  通过警务微信和APP,建立治安民警、治安协管力量和社区网格员三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交流渠道;实现拍摄人像进行身份核查,比对布控、社区管控、安全防范以及地址房屋人员单位等基础信息采集、走访调查、群众工作等功能,提升了民警的工作效率。

  

  c.标准地址服务平台

  通过地址采集、治理,实现地址标准化。对外提供地址检索,地址登记,地址结构化等开发服务;为各类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地址支撑服务,实现基于地址的数据关联,通过地址库示范建设,使标准地址成为业务关联桥梁,夯实公安网业务数据空间分析及可视化应用功能基础,推进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

  

  d.社会治安综合管控平台

  通过建设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台、数据汇聚模块、综合应用、智能预警研判、可视化指挥等应用模块,实现要素全采集,信息全汇聚,治安管理业务信息化、流程化全覆盖,实现重要警情、重要预警信息实时推送基层民警,为基层民警提供“靶向滴灌”式数据支撑,全面提升治安管理工作智能感知、立体防控、快速处置、精准打击和便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对各类风险隐患的自动识别、敏锐感知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2)智慧社区、平安校园、数字乡村等业务

  a.智慧社区

  围绕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社区安防、消防、垃圾分类等公共资源进行智能管理,实时监测,公司已经具备成熟的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已经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产品,如电子门牌、电子门禁、基于物联网的视频动态感知垃圾分类智能监管平台、智慧社区警务平台、智慧社区安防平台等。

  

  平台依托AR实景地图,通过前端人像抓拍摄像机、数字闸机、车辆识别摄像头、手机定位、数字(智能芯片)工作牌等前端设备,充分利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多种手段,与警务平台联动,构建平安校园和平安医院。

  

  c.数字乡村

  公司利用数字化技术,搭载物联网感知设备、溯源系统,将农业产、供、销全过程的感知及可控,促农业从传统型农业向智慧型农业进行转变。

  

  (3)数字孪生、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研究与应用

  a.智慧楼宇管理平台

  智慧楼宇管理平台凭借其高质量的图形表现力和交互性,将传统楼宇管理系统进行了革新升级,大大提升了楼宇管理的效率和体验,也为未来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b.元宇宙线上展厅平台

  系统依托于前沿数字技术和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手段构建的高度互动和沉浸式的展览空间,可以支持多人在线协同浏览,举办虚拟活动,并借助人工智能与数据分析技术,对参观者行为进行记录与分析,从而为商家提供更精准的市场反馈和营销策略依据。

  

  3、数字营销

  (1)主要业务和产品

  数字营销业务系公司2022年新增主营业务,主要以巨量引擎数字化营销服务平台的代理业务为基础,为客户提供精准营销策略和营销效果评估,进而调整优化营销策略的运营服务。

  (2)经营模式

  a.采购模式

  现阶段,公司与合作媒体签订全年采购框架协议,承接媒体流量投放业务,根据客户投放需求,确定媒体位置、内容、时间后,向供应商统一采购媒体资源,当前主要为巨量引擎、磁力金牛等。

  b.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团队积极找寻客户,根据客户的实际营销需求与投放内容,为其甄选与整合符合其营销目标与定位适配的数字媒体渠道,通过科学的算法模型为客户提供精准营销策略和营销效果评估,提升客户营销效果和使用服务体验。

  4、边缘计算业务相关产品

  2024年,公司继续坚持立足数字生态的基础,布局以人工智能、AI视觉、AI服务器及边缘计算服务器及算力服务器为主的系列产品,加快人工智能与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良好发展生态,构建“智边算+”新产业链生态。

  边缘计算业务系2021年通过收购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开发出成熟的边缘计算终端及网关、边缘计算服务器、AI智能视觉检测、云计算终端盒子等产品,具有PCB油墨凸起检测元器件检测、模组焊接焊缝缺陷检测、发动机壳体视觉检测、软包电芯及Pack检测、圆柱电池表面缺陷检测等应用场景的技术解决方案等。

  其中,5G平板-T700M、FTTR等产品已被选入中国移动一级终端营销库及连楹家庭智慧平台产品库。

  5、渠道销售业务

  渠道销售业务系公司2020年新增业务,该业务系公司利用自身渠道代理销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渠道销售业务收入X万元。通过开展渠道销售业务,公司合理利用了现有的资源,在不额外增加销售团队、销售经费的情形下,提升公司资源的复用率,增强盈利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事项

  2024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事朱小梅女士、林琛先生、许海峰先生回避表决。2024年4月8日,上述议案已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

  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4月10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12.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2名激励对象授予149.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的事项

  2024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00.00万元至4,35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57.00万元至3,607.00万元。由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等原因,根据年审会计师和公司深入协商,更正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81.7万元,与业绩预告净利润下限相差8181.7万元,公司出现由盈转亏情形。

  4、关于公司与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

  2024年7月22日,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围绕数字技术、边缘计算、AI视觉技术在工业生产、车路协同及自动驾驶、智慧文旅交互、智慧交通协同驾驶等场景应用,各自发挥技术、应用场景、销售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彼此赋能,资源分享,谋求具有战略协同价值的全面深度合作。

  5、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事项

  2024年9月,公司成为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4年南京地区通信工程市管管线施工集中招标项目第六中标人,预估中标金额(不含税):2100万元(最终中标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项目服务内容:含接入层管道(不含市政配套的管道项目)和接入层线路等专业施工等;

  2024年9月,公司成为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4年苏州地区通信工程市管管线施工集中招标项目第四中标人,预估中标金额(不含税):4950万元(最终中标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项目服务内容:含接入层管道(不含市政配套的管道项目)和接入层线路等专业施工等;

  2024年9月,公司成为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4年盐城地区通信工程市管管线施工集中招标项目第三中标人,预估中标金额(不含税):1680万元(最终中标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项目服务内容:含接入层管道(不含市政配套的管道项目)和接入层线路等专业施工等。

  6、关于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放弃权利涉及对外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信息”)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福建省民营经济新动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动能投资”)作为新股东等有关事宜。

  2024年9月14日,中富通、天创信息及其原股东(林忠阳、柯宏晖、林晓华、吴荣峰、平潭天创智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动能投资和陈融洁先生等就上述关于天创信息增资扩股涉及对外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等事宜签署了《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文本。

  2024年9月14日,新动能投资已根据《增资协议》等相关约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天创信息一次性全额支付了其应付的增资款,天创信息已确认收到新动能投资支付的10,000万元增资款项。

  2024年11月14日,天创信息已就上述增资扩股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或“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12月26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建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公司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机构项目团队保持日常沟通,及时把握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度,了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4、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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