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2 证券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启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丽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启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丽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东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842股票简称:翔鹭钨业公告编号:2025-051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各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对2024年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2,250,436.88元。现将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拟计提的资产减值数据(损失以正数填列)为公司经审计核算数据。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认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2、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则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商誉
公司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并按照本附注所述资产组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报告期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1,375,215.44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07,597.4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1,282,818.93元,共计减少当期利润总额 32,250,436.88 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 4 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年12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对2024年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2,250,436.88元。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231.64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度股利0万元,加其他利润分配0万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23,604.25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72.62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净利润 -8,950.27 万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度股利0万元,加其他利润分配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798.32 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848.05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审慎考虑,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5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74号)文件,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3,019,223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30,192.23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48号”文同意,公司30,192.23万元可转债自2019年9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翔鹭转债”,债券代码“128072”。
“翔鹭转债”自2020年2月26日起开始转股,并于2025年3月19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翔鹭转债”。“翔鹭转债”自2025年4月14日起停止交易,2025年4月17日起停止转股,并于2025 年4月25日起在深交所摘牌。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翔鹭转债”
自2020年2月26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累计转股52,326,822股。其中,2020 年2月26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累计转股21,619股,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备案登记及《公司章程》的修订。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翔鹭转债”累计转股52,305,20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增加52,305,203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27,486,7219股变更为327,172,422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27,486,7219元增加至327,172,422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监事”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或因取消监事会导致的字词修改,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或与此相关的其他变更事宜,具体变更情况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三、 相关议事制度及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基于《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步调整公司相关议事规则中的内容。并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总监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