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增聘郭依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郭依维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郭依维女士简历如下:
郭依维,女,1996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郭依维女士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9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依维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 真:020-28609396
电子邮箱:ir@ggec.com.cn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4年末对可能存在减值的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62.17 万元,明细如下表:
说明如下:
(1)应收款项:2024年,公司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1,701.78万元。
(2)存货:2024年,公司结合客户未来订单需求情况、账龄等,对存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004.54万元。
(3)固定资产:2024年,公司结合未来订单情况、相关资产的通用性,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355.8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62.1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2.84 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602.84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客户项目产品需求情况、资产类别、资产特征及相关资产的账龄情况,对相关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性进行评估与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回避《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调整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调整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三、调整后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注: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制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相同。
(二)薪酬制度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规模的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绩效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年度指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如营业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订单数等)以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他情况综合评定。
(三)薪酬的构成及发放
(1)董事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同时授权董事长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基本年薪。经有权审批的机关批准或调整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受本薪酬方案的限制。
另,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以行政职务授薪,与调整前的方案一致,本次未作改动。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现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本公司董事长陆宏达,董事兼总裁何伟成,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婕,财务总监郑崖民,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及保荐代表人廖妍华、叶强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公司现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gec.com.cn(邮件请注明“业绩说明会”字样)。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公告编号:2025-3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音响电声类业务及锂电池业务。公司音响电声类产品主要包含四大板块:传统音响板块、智能硬件板块、汽车音响板块及专业音响板块。其中传统音响板块包括:扬声器、蓝牙音箱、传统耳机、电脑周边音响、Wi-Fi音箱、soundbar等产品;智能硬件板块包括:智能音箱、AI眼镜、AI耳机、VR/AR等产品;汽车音响板块包括:车载功放、高音炮、低音炮等产品;专业音响板块包括:乐器音响、大功率有源音箱、POE音箱等产品。锂电池业务产品运用于耳机、智能音响、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人机等产品。
目前公司音响电声类业务和锂电池类业务规模相对于全球的市场规模尚属微小,有宽广的应用场景、巨大的行业发展空间,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电声行业产品和技术不断突破,新功能不断开发,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消费电声行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未来公司仍将专注于发展音响电声、锂电池等业务,重点发展智能音箱、AI眼镜、AI耳机、VR/AR等智能硬件产品,密切关注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开展行业前瞻性技术研究,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再创历史新高,经营业绩同比上升,这主要得益于公司积极开拓新赛道,更多的JDM、ODM业务让公司的盈利水平持续提升;同时公司积极获取高技术壁垒的新订单,采取降本增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提升生产效率和提高综合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新加入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具有丰富质量管理经验并积极推行智能制造生产体系,能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已初见成效;此外,公司压实管理层责任,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优化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制造效率、供应链竞争力。
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上升。公司坚定看好音响电声行业,持续深耕音响电声及消费电子领域。一方面,公司继续沿用大客户开发战略,维护并持续深耕现有大客户,扩大现有大客户的深度合作机会。另一方面,公司在音响电声领域的技术优势、质量把控能力、交付能力等,多次获得客户的好评,并持续获得客户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机会。同时,公司突破了多个大客户的FATP项目,其中包括AI眼镜等项目,取得了更多JDM、ODM订单,这将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研发方面:公司积极配合客户完成各类型产品的开发、设计,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尤其是前沿技术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材料实验室开展了振膜、纸盆、橡胶、胶粘剂等研究,自主研发的部分型号UV胶粘剂经过验证并投入生产应用。汽车实验室和DSP组开展了汽车功放软、硬件开发和音频算法研究,完成了多款车型的系统声学改制和调音。2024年内,公司获得29项国内外专利授权,其中发明13项,实用新型1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并在各类杂志、专刊上发表论文共计5篇。
供应链管控方面:公司重视具备竞争力供应链系统的打造。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中心从多方面入手,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围绕降低成本的中心点,积极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如配合多品类产品线,进行新领域、新工艺资源开发;多方寻找优质运输商降低运输费用等。供应链管理中心主导进行供应商整合,并推行集采管理,提高了供应商粘性的同时也提高了管理效率;对外细化采购品分类,优化供应商的数量,扩大优质采购渠道,对供应商的准入标准进行严格把控,保证关键物料由多家合格供应商供货,有效应对区域性供应链中断风险;对内规范采购需求提报,规范报价模板等,使得内部流程控制规范化。
生产管控方面:公司制造部门始终以生产出货为首要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确保了“0”延时、“0”安全事故的产品交付。同时各制造部门积极进行自我检讨、分析、改善问题,不断提升自身制程能力,降低制程不良,提高生产效率,并持续开展各项CIP改善活动,以提升生产管控力度。
锂电池业务:锂电池业务包括软包锂电池以及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软包锂电池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子开展。国光电子的产品应用广泛,在无线耳机、笔记本电脑、智能音响、电动工具、可穿戴设备、AR/AI眼镜、E-bike、无人机等领域均有布局。报告期内,对外方面,国光电子客户项目全面推进,海外市场版图持续扩大;对内方面,国光电子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提升生产效率与关键工序工艺水平,使得国光电子销售额、净利润均同比有所增长。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由公司持股47.42%的参股子公司广州锂宝开展,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制造等,目前广州锂宝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90,134.29万元,同比增加33.17%;营业利润23,141.06万元,同比减少3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97.74万元,同比减少29.87%;综合毛利率13.35%,同比下降1.71个百分点。
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90,134.29万元,同比增加33.17%,毛利额同比增加约16,131.27万元,综合毛利率为13.35%,同比下降1.71个百分点。
2.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约3,653.88万元,主要是本期员工成本和业务费用同比增加。
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约12,697.68万元,主要是本期员工成本同比增加。
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约13,611.21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为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团队建设,使得员工成本同比增加。
5.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约9,014.51万元,主要是本期汇兑收益、利息收入同比增加以及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6.其他收益同比增加2,146.33万元,主要是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约11,147.50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因参股公司广州锂宝控股子公司宜宾锂宝增资扩股,引起广州锂宝对宜宾锂宝丧失控制权而确认投资收益,公司对广州锂宝进行权益法核算相应确认该项投资收益,本期无。
8.净敞口套期收益同比增加约4,878.32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到期交割的现金流量套期-远期外汇合同有效套期部分产生亏损,本期无。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约780.49万元,主要是本期外汇衍生品公允价值下降,以及上年同期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外汇衍生品合同转回年初确认的公允价值估值损失产生收益但本期无。
10.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约2,465.09万元,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同比增加,以及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减少。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约1,804.77万元,主要是本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宏达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2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裁工作报告》。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0960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7,901,342,883.13 元,利润总额232,473,422.5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977,351.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606,552.98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700,550.36 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483,783,272.37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276,581,854.34 元。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562,483,132.00股,2024年每股收益0.46元,2024年末每股净资产7.60元。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0960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901,342,883.1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977,351.75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700,550.36 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作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长短期借款余额为27.07亿元,资产负债率54.87%,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44.89亿元。为满足2025年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资金,以及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项目的需求,计划对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金融机构长短期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2025年末合并融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全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8%以内,融资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国光电子(江西)有限公司、国光电子(越南)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意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组成的融资与经营领导小组在上述计划内审批公司的各个单项计划,并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一定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近年来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收入额的90%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收入与外币支付之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是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向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业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有关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5)。
1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36)。
13.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37)。
14.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向参股公司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销售音箱及部件,向股东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IT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关联董事陆宏达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39)。
16.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增聘郭依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
17.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62.17 万元,明细如下表:
说明如下:
(1)应收款项:2024年,公司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1,701.78万元。
(2)存货:2024年,公司结合客户未来订单需求情况、账龄等,对存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004.54万元。
(3)固定资产:2024年,公司结合未来订单情况、相关资产的通用性,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355.8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41)。
18.审议《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19.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2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4 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文件。
2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修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4 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文件。
2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2024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7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8日下午1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依维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2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周波、彭静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相关事宜。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被担保人的融资成本,促进被担保人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37)。
8.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9.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39)。
10.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41)。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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