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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 力 士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琼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卿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琼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卿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26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将于2025年5月4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3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7,593,335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41%,过户价格为2.75元/股。至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三、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即将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

  (一)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60%、40%。

  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有额外锁定期,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在额外锁定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后其持有份额的解锁与分配。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为自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满3个月。公司2024年2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4日,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故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将于2025年5月4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汇兑损益、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目标值要求,未解锁部分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按照未解锁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681号】,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94,438,047.12元,较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46%,达到触发值。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解锁比例为34.6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个人层面解锁比例(Y)。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则由管理委员会直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额加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份额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者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7名持有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9名持有人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2名持有人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满足第一个解锁期的个人绩效考核100%解锁条件。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18人,可解锁股票权益数量为3,652,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公司将按照《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办理解锁等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第一批次已解锁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收回未解锁部分对应的相关权益,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决策相关权益的处置方式。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1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78,946,130.30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106,580.89元,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0,023,356.06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02,335.61元,再减去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27,083,062.66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7,986,885.8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有效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5-02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进行核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8,086,272.6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38,086,272.65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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