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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了2025年的经营计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财务保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23,683,999.2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577,890.57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257,789.06元,分配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普通股股利69,217,981.00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786,119.71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692,441,089.11元。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2、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776,566.00元,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118,659,396.00元,约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88.51%,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一)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2024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的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此预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财务保障。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预计收益情况。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建议和诉求。在年度股东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继续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增强对股东的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5-017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二、融资用途及额度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5年度拟新增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融资5亿元用于建设集团扩大建材业务经营规模,其余3亿元用于子公司项目建设以及业务开展,包括流贷、固定资产装修改造和项目专项贷款。具体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在总融资额度内可互相调剂使用。

  三、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按照资金需求进行匹配,综合考虑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根据市场利率综合成本、资金用途等选择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短期融资券、发行债券等方式。

  四、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总融资额度内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额度进行调剂并组织实施具体的融资审批事宜,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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