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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11.5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31,717.58万元,扣除2024年按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08.47万元和分配2023年度红利3,966.59万元,加上其他调整3,559.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的利润为654,213.9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98.33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871.72万元,扣除2024年按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09.83万元以及分配2023年度红利3,966.59万元,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193.62万元。按照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193.62万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9,249,800股)的总股本(1,143,312,72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4,573.25万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

  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5,732,508.80元;公司本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为100,003,2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45,735,781.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68%。

  (二)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主要指标如下: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22,402,808.45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8.61%,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732,508.80元,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未来在生产线建设、对外投资、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较高,因此,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后,提出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对外投资、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等,既能有助于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还能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的发展规划。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还将与各类股东保持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倾听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提升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分别为1,820,025,218.50元、850,967,862.36元,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95%、5.82%。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未来支出安排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1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或购买产品形成日常关联交易,形成关联关系的原因为: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洪文、董事翟雄鹰分别担任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奥博”)董事、监事;公司董事梁元强担任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立安科爆”)董事;公司董事牟科向、翟雄鹰担任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董事、公司监事胡强担任能投锂业监事;公司董事牟科向担任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雅安厦钨”)董事。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23,6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184.33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上述与关联方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牟科向、梁元强和翟雄鹰回避表决。会议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还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亦应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或向关联方购买产品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6,184.33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2024年实际发生额及2025年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1、金奥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层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明刚

  注册资本:34761.419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82691G

  经营范围:销售复合乳化器、连续乳化工艺、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装备、机电化工产品、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及以上项目的设计、开发、技术转让和咨询服务;节能环保产品研发及销售;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推广、咨询、转让及技术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化软件、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二手车除外)、汽车配件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复合乳化器、连续乳化工艺、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装备、机电化工产品、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

  经查,金奥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总资产318,768.42万元、净资产157,082.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3,220.47万元、净利润15,308.00万元。

  2、立安科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冕宁县森荣乡牦牛坪稀土矿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罗永刚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33060308592N

  经营范围:乳化现场混装炸药的生产、销售及工程爆破服务。

  经查,立安科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1,716.92万元、净资产1,695.76万元、营业收入 110.00万元、净利润10.24万元。

  3、能投锂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466号、468号1栋18楼1号(自编号1813、1815号)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志平

  注册资本:12,205.664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C9M737D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有色金属冶炼、采选、加工(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销售及商品进出口贸易;锂系列产品(基础锂盐、金属锂、锂合金材料等)的研究、制造(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和销售;高性能新材料产品(钴、镍、锰、硅、铜、锡、石墨烯、碳化硅等)及合金材料的研究、制造(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和销售;从事锂电系列产品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建材、机电设备的销售;硅矿的开发(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

  经查,能投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总资产279,181.95万元、净资产57,888.26万元、营业收入19,521.30万元、净利润-26,151.13万元。

  4、雅安厦钨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11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MA7E5PRE47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经查,雅安厦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总资产147,746.70万元、净资产34,798.65万元、营业收入7,782.84万元、净利润-9,884.70万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金奥博、立安科爆、雅安厦钨和能投锂业均为本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张洪文和董事翟雄鹰分别担任金奥博董事、监事;委派董事梁元强担任立安科爆董事;委派董事牟科向、翟雄鹰担任能投锂业董事,胡强担任能投锂业监事;委派董事牟科向担任雅安厦钨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四家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履约能力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购买或销售商品的交易定价,是基于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公允。

  (二)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销售产品的协议主要内容:(1)协议有效期:1 年。

  (2)交易内容及数量:本协议下的乙方(关联方)向甲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的标的为雷管、炸药。

  (3)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约定。(4)付款方式:根据销售合同支付条款约定。2、购买商品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有效期:根据具体商品约定。

  (2)交易内容及数量:本协议下的乙方(关联方)向甲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售的机器设备或原辅材料。

  (3)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约定。(4)付款方式:根据采购合同支付条款约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产品、购买或提供服务是正常的市场行为,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多年的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了有力的业务互补,该类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商品,质量较好,且交易对方供货及时,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该类交易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存续;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产生的,且交易双方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2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所有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业务规模: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人民币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雯燕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含税人民币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人民币33万元,合计含税人民币233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具体负责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2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因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持续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2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滚动累计金额不超过2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波动、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结束之日(即2025年6月13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累计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合理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计划安排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对拟投资理财产品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购买标的为稳健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按照审慎原则,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仍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执行《雅化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所规定的理财原则、理财方式、理财审批流程及收益的账务处理;

  3、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出合理安排,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加以管控,既能较好地防范风险,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将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合理安排,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2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期权

  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防范大宗物资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生产产品、建设所需大宗物资及生产所需相关大宗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同时,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管理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2、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盐产品,主要原辅料涉及锂矿、硫酸、烧碱、纯碱等,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所需材料设备涉及钢材、铜、铝等。为降低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成本带来不利影响,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相关的期货品种及其衍生品,预计将有效控制成本波动风险。

  2、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相关的大宗原辅材料、产成品的期货、期权、场外衍生品及其组合。

  (2)资金额度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数量以签订订单所需原材料及产品产量为基础,原 则上套期保值持仓数量不超过已签订单所需的材料数量或产品产量。

  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实际工作中,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是结合公司的生产与销售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及对市场的基本判断逐步开展,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业务开展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目的

  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2、基本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2)交易工具

  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成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将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国际套期保值政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未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提前或延后支付,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的风险。

  (3)履约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可能存在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

  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设置风险限额,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3)交易对手选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应选择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

  (4)配备专业人员

  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等具体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5)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监测、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6)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审计。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和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运用期货及衍生品工具规避或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并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郑家驹先生、罗华伟先生、周友苏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的2024年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郑家驹先生、罗华伟先生、周友苏先生及侯水平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2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已完成其中 3 万吨氢氧化锂产线建设于2023年3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入“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部分为其中一条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

  3该金额为扣除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4该金额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以及当前锂行业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注】:延期的项目为“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条3万吨氢氧化锂产线。“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他产线的建设将依据行业及市场变化适时推进。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锂电池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三元电池增长大幅放缓,而磷酸铁锂占比持续提升。具体来看:

  2023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387.7GWh,同比增长31.6%。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126.2GWh,占2023年总装车量的32.6%,累计同比增长14.3%;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261.0GWh,占总装车量67.3%,累计同比增长42.1%。

  2024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548.4GWh,同比增长41.5%。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139.0GWh,占总装车量25.3%,同比增长10.2%;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409.0GWh,占总装车量74.6%,同比增长56.7%。

  2025年1-3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130.2GWh,,同比增长52.8%,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25.0GWh,占总装车量19.2%,同比下降19.0%,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105.2GWh,占总装车量80.8%,同比增长93.6%。

  鉴于此,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分步进行建设,2023年率先建设一条3万吨碳酸锂产线,后根据市场变化适时推进3万吨氢氧化锂产线建设,造成原预计于2024年底建成的3万吨氢氧化锂产线延期,目前该产线正在建设中。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条3万吨氢氧化锂产线进行延期是基于锂电池市场需求变化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本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快速响应锂盐产品市场,使公司锂业务在行业周期底部仍能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与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1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5CDAA8B0136),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经测算: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因公司监事胡强担任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监事,该议案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两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将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合理安排,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和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运用期货及衍生品工具规避或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并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案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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