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4年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24年度实际完成的业绩情况,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678.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注: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2、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因均在公司任职,已在公司领取职位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每年享受6万元津贴(含税),按季度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已领取具体职位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基础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经营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稳健,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的7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8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激励对象的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126.527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为符合条件的8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25.412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新材料”)的经营发展需要,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材料”)拟将对赣州新材料人民币3,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新材料进行增资,增加赣州新材料的注册资本。
鉴于赣州新材料在前期发展建设过程中,向深圳新材料拆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资,拟以上述借款中的3,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债转股的方式,作为深圳新材料向赣州新材料的增资款。本次增资完成后,赣州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人民币增至9,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新材料的股权结构,赣州新材料仍为深圳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志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素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志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素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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