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公告编号:2025-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14,301.2279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431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5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572,328.74 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蚌埠投资和蚌埠高新投签署《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回购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5.5290%)、蚌埠高新投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即合计8.9847%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价格为17,761万元(其中蚌埠投资对应10,930万元,蚌埠高新投对应 6,831万元)。公司拟以子公司部分股权作价抵偿,履行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以蚌埠润达50%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9.9957%股权作为向蚌埠投资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 50% 股权抵付 6,227.61 万元,安徽锐拓 19.9957%股权抵付 4,702.39 万元,合计支付 10,930 万元;公司以蚌埠润达25%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5.8064%股权作为向蚌埠高新投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 25%股权抵付 3,113.805 万元,安徽锐拓 15.8064%股权抵付3,717.195 万元,合计支付6,831万元。
目前,上述协议已生效,后续各方依约履行;与此同时,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同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签署签订的《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框架协议》自动失效,不再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年4月23日,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向蚌埠仲裁委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公司收到蚌埠仲裁委出具的【(2022)蚌仲决字第431号】、【(2022)蚌仲决字135号】决定书,蚌埠仲裁委决定同意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的撤回仲裁申请。
(二)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蚌埠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实名举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涉嫌通过蚌埠德 豪挪用、侵占蚌埠市政府拨付给上市公司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2.4亿元,其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实名举报人已收到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蚌公〈经〉受案字【2022】4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立案调查。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做好应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大连德豪光电、大连德豪半导体的停用闲置资产出售给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3,500万元 (其中大连德豪光电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477万元,大连德豪半导体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3万元),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支付的部分款项,目前与交易对手方正在积极办理资产过户、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
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德照明”)位于大连市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编号05107008、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行政决定程序作出了《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决定》,要求综德照明缴纳149,307,730元的违约金,并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上述土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查封综德照明宗地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号05107008, 不动产权证号辽(2018)金普新区不动产权第01900175号)。
2025年1月,公司收到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的《撤回行政处理决定书》(大金普自资撤【2025】1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大政地(金)收字【2025】1号),经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无偿收回综德照明持有的位于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编号05107008、面积 128,559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鉴于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已被大连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决定撤回《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决定》,不再追缴逾期竣工违约金149,307,730元。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协议书的议案》,《协议书》生效后,收回地块及其上面的在建工程等全部附着物一并无偿交由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处置。
目前该部分土地已完成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5—1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其《2024年度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9,279,174.25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2.83%;基本每股收益-0.1144元,同比上升12.34%。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35,995,596.44元,同比下降3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8,034,520.68元,同比下降48.0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279,174.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70,880,374.61元,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元,计提的盈余公积0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970,159,548.86元。
近年,公司经营业绩不佳,2020年至2024年持续亏损,导致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期末未弥补亏损5,970,159,548.86元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公司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与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承诺不相冲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70,159,548.8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752,424,85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择期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日期以公司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5—1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9,279,174.25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2.83%;基本每股收益-0.1144元,同比上升12.34%。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35,995,596.44元,同比下降3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8,034,520.68元,同比下降48.0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形成专项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所涉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段落的相关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监事会认可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会持续关注公司对有关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情况,督促公司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切实维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公告编号:2025-1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14,301.2279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431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5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572,328.74 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蚌埠投资和蚌埠高新投签署《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回购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5.5290%)、蚌埠高新投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即合计8.9847%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价格为17,761万元(其中蚌埠投资对应10,930万元,蚌埠高新投对应 6,831万元)。公司拟以子公司部分股权作价抵偿,履行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以蚌埠润达50%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9.9957%股权作为向蚌埠投资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 50% 股权抵付 6,227.61 万元,安徽锐拓 19.9957%股权抵付 4,702.39 万元,合计支付 10,930 万元;公司以蚌埠润达25%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5.8064%股权作为向蚌埠高新投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 25%股权抵付 3,113.805 万元,安徽锐拓 15.8064%股权抵付3,717.195 万元,合计支付6,831万元。
目前,上述协议已生效,后续各方依约履行;与此同时,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同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签署签订的《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框架协议》自动失效,不再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年4月23日,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向蚌埠仲裁委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公司收到蚌埠仲裁委出具的【(2022)蚌仲决字第431号】、 【(2022)蚌仲决字135号】决定书,蚌埠仲裁委决定同意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的撤回仲裁申请。
(二)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蚌埠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实名举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涉嫌通过蚌埠德 豪挪用、侵占蚌埠市政府拨付给上市公司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2.4亿元,其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实名举报人已收到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蚌公〈经〉受案字【2022】4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立案调查。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做好应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大连德豪光电、大连德豪半导体的停用闲置资产出售给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3,500万元 (其中大连德豪光电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477万元,大连德豪半导体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3万元),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支付的部分款项,目前与交易对手方正在积极办理资产过户、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
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德照明”)位于大连市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编号05107008、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行政决定程序作出了《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决定》,要求综德照明缴纳149,307,730元的违约金,并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上述土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查封综德照明宗地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号05107008, 不动产权证号辽(2018)金普新区不动产权第01900175号)。
2025年1月,公司收到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的《撤回行政处理决定书》(大金普自资撤【2025】1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大政地(金)收字【2025】1号),经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无偿收回综德照明持有的位于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编号05107008、面积 128,559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鉴于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已被大连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决定撤回《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决定》,不再追缴逾期竣工违约金149,307,730元。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协议书的议案》,《协议书》生效后,收回地块及其上面的在建工程等全部附着物一并无偿交由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处置。
目前该部分土地已完成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吉学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强媛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吉学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强媛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吉学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强媛媛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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