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注:根据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区分于公司以往披露的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中“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完工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区分,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此发表了详细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保持有序开展,公司主要从事政府机构、央国企、房地产开发商、大型企业、高档酒店、交通枢纽、园林绿化等综合性专业化装饰设计、工程施工业务以及光伏电站运营、光伏项目施工安装等。公司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等级齐全的建筑装饰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无重大变化情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2024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赵庆祥先生、杨小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经营活动储备需要,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等业务。在人民币25亿以下额度内,期限三年以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方式等以各大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下属公司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注销部分下属公司的公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
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决议公告。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526666 转 8922
电子邮箱:zqb@sz-ruihe.com
邮 编:51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52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表决意见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经营活动储备需要,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等业务。在人民币25亿以下额度内,期限三年以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财务中心具体经办相关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方式等以各大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此事项所做的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涉及事项具体措施
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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