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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5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提案10需逐项表决。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陈震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传真:021-50818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

  邮编:200120

  电子邮箱:chenzhen.michael@digilo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2

  2、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浦晓成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进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4-00049号)。

  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要求,致力于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R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2024】112号)。《决定书》指出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决定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对2018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调整,因前期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进而对2023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四份ICC裁决事项

  2017年5月,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美德”)、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韩国传奇公司”)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新加坡)(以下简称“ICC”)提起了仲裁申请,案号22820/PTA/HTG。ICC分别于2020年6月作出《Partial Award on Liability》(关于责任的部分裁决书,以下简称“《部分裁决》”)、2021年7月作出《Second Partial Award》(第二部分裁决书,以下简称“《部分裁决二》”)及2023年2月作出《Final Award》(以下简称“《终局裁决》”);并于2023年6月作出《Decision and Addendum to Final Award》(以下简称“《终局裁决的决定和附录》”)(上述四份裁决以下合称“四份ICC裁决”)。根据四份ICC裁决的裁决结果,《软件许可协议》于2017年9月28日到期,蓝沙信息、Shengqu Games Limited及Actoz Soft应为违反《软件许可协议》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蓝沙信息和Shengqu Games Limited应向娱美德方共同连带赔偿约人民币10亿元,Actoz Soft共同连带赔偿其中约人民币4.9亿元的部分。

  四份ICC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2025年3月,娱美德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四份ICC裁决,被申请人为蓝沙信息和Shengqu Games Limited。由于四份ICC裁决的相关结果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就续展协议作出的最终裁判结果相悖,故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集团认为四份ICC裁决在中国获得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可能性较低,未计提与该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

  四份ICC裁决在韩国的承认和执行:2021年9月和2024年1月,娱美德方在韩国申请承认与执行四份ICC裁决,被申请人为Actoz Soft。2024年8月19日,Actoz Soft收到韩国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书,裁定承认和执行四份ICC裁决。Actoz Soft已向韩国法院提出二审申请,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二审尚在进行中。

  本集团认为ICC对2017年续展协议并无管辖及裁决的权力,具备管辖及裁决权力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已经确认2017年续展协议合法有效。且中韩两国终审法院已分别于2021年12月及2024年4月驳回娱美德、韩国传奇公司要求确认Actoz Soft与蓝沙信息签订的关于《传奇》游戏软件《续展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但是考虑到韩国法院已作出的上述一审裁定结果,本集团已按该一审裁定书所裁决赔偿金额及相关费用的最佳估计数计提与该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折合人民币5.62亿元。

  具体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及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及《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之“3、其他”的相关内容。

  2、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202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行政处罚结果对往期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相关差错更正事项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差错更正专项报告。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导致公司2019年完成重组标的资产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未达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公司将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开展业绩承诺补偿的追讨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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