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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45时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万方发展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1、3-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7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登记:法人股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万方发展证券事务部

  公司电话:010-64656161

  公司传真:010-64656767

  联系人:王馨艺

  邮编:100029

  (六)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女士\先生代本人出席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委托期自上述会议召开始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同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147.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65.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04.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0.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67%。。

  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四、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完整,内部控制执行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六、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七、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八、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监事会将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九、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监事会将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净利润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1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7.62%。2、期间费用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费用为59.89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降低了 15.62%。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费用为432.6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2.55%。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金额为47.0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降低了71.13%。主要是子公司减少利息支出。

  3、投资收益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为-10.54万元。

  4、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9.88万元。主要为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58万元。主要为公司在本报告期购置长期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5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取得借款以及归还借款偿付利息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2024年9月,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阳农商行”)向公司发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双阳农商行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7%),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934.1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双阳农商行依然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5年2月5日,公司收到双阳农商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27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3,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8%),剩余6,2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2%)未实施减持。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2025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5-009)。

  2、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十届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后,公司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同时,组织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至2025-014)。

  3、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5年2月17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玉女士。

  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志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志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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