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后实际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55,755.0000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三)2024年1-12月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需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实施,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因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2022年6月23日,公司申请注销账号为15355101040033323及账号为3705016660700000135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7月25日,公司申请注销账号为53590394831070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3月11日,公司申请注销账号为535902599010605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6月21日,公司申请注销账号为38020188000677184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其所对应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12月份,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为3,475.78758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为53,499.69934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1。
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整体品牌知名度,进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旨在对公司采购、生产、仓储等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有助于企业总体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结构。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976.036445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308.01886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完成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一年内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一年内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结项银行销户产生结存利息5,572.89元转至“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账户存放并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将“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借款形式出借给该项目实施主体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延期至2022年8月,将“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9月,将“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将“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000万元及其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投至“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3年7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
“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宰杀效率,更新淘汰旧设备,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安全性,降低能耗,增加冷库库容。因属于系统性升级改造,无法单独核算改造产生的效益。
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宰杀量为4,153万只,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尚未完全达产效益;
注2:“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本报告期生产量为5,727吨,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尚未完全达产效益;
注3: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宰杀效率,更新淘汰旧设备,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安全性,降低能耗,增加冷库库容。因属于系统性升级改造,无法单独核算改造产生的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备注1:“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宰杀效率,更新淘汰旧设备,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安全性,降低能耗,增加冷库库容。因属于系统性升级改造,无法单独核算改造产生的效益。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目的: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 投资种类: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 投资主体: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金额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收支(或借款)业务,为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开展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
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不超过4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资产负债为基础背景,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分管部门及人员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开展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或借款)规模增长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与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利润的负向影响,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公司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5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A1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事项: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9:00-11:30,14:00-18: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 A1 公司5楼第二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出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应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5楼 证券法务部;联系人:张立志;联系电话:0535-7776798;邮政编码:265200;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5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表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编制的本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且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能够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薪酬构成:年度薪酬=月基本工资(其中月岗位工资60%、月绩效工资40%)+季度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2、考核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月份考核、季度考核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办法》中《绩效考核办法》执行。2025年度年终奖金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确认具体数额。
3、薪酬发放:月基本工资:按月考核,次月发放;季度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按季度计提,年终统算后集中发放;年终奖金: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考核办法确认具体数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4、其他:(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发放。(2)以上薪酬总收入为税前金额。(3)本方案自2025年1月份起执行,本方案未通过前发放部分,根据本方案进行调整。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1(子议案):确认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孙玉文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12.02(子议案):确认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王宝维先生、李在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2024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王宝维先生、李在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本年度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同时以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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