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及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及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商品、设备及技术服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注:①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4年同类业务金额;
②上述表格之间数据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贷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控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清控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等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在清控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清控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清控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商品、设备及技术服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注:①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已于2024年3月结束,2024年1-3月份未产生发生额。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已于2024年6月结束,其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1-6月份发生金额。
②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签署不含税销售合同订单4.26亿元,除某客户因采购计划调整,其余客户签署合同金额与预计金额接近,不存在较大差异。
2、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贷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存贷款业务详见前文;②因公司某客户误将货款转入公司曾在清控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而产生的利息收入29.24元,相关款项已转出。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主要系两方面原因所致:(1)公司按照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但实际发生金额受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市场情况及关联方需求变化等影响;(2)因设备类产品的销售、采购通常存在一定的验收周期,相关销售、采购金额的确认期间与合同签署期间存在差异,在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签署相关合同时点,相关不含税交易金额未超出经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2、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3、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4、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5、华虹集成电路(成都)有限公司
6、江苏鲁汶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7、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与财务公司发生日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相关进度进行收付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针对2024年度已发生及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2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利率不高于LPR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的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为上述融资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30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公司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华海清科(上海)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2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由公司董事长王同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金玉丰、李全和管荣齐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金玉丰、李全和管荣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724,8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13,031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916,524.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69%;共计转增115,743,8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2,468,70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利率不高于LPR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的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为上述融资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公司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二)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李昆、王怀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四)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鉴于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利害关系方,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26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3,407,865.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4,753,598.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724,8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13,031股后的236,211,862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916,524.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69%。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8,925,228.8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8,841,752.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4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29,916,524.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6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724,89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13,031股后的236,211,862股为基数,共计转增115,743,8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2,468,70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13,03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3,407,865.8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9,916,524.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69%,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2024年全球半导体产业呈现结构性复苏态势,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回暖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的规模化落地形成双重驱动力,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在AI大模型迭代加速与高性能计算需求爆发的产业背景下,基于2.5D/3D封装的高带宽存储(HBM)和CoWoS解决方案为代表的先进封装工艺,正成为突破传统芯片性能瓶颈的关键路径。公司主打产品CMP装备、减薄装备、划切装备和边抛装备均是芯片堆叠技术、先进封装技术的关键核心装备,将获得更加广泛的应用,为公司持续高速增长提供强劲动能。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半导体设备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CMP装备、磨划装备、边抛装备、离子注入装备、湿法装备、晶圆再生和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与产品实力在国内市占率稳步提升,已基本覆盖国内集成电路大生产线,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积极践行“装备+服务”的平台化发展战略,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深耕半导体关键装备与技术服务,一方面持续推动CMP、减薄等产品的技术和性能升级,推出满足更多材质工艺和更先进制程要求的新功能、新模块和新产品,持续推进面向更高性能、更先进节点的设备开发及工艺突破;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实施“装备+服务”的平台化布局,增加对离子注入装备、划切装备、边抛装备和晶圆再生等多品类装备和服务的资金投入,把握市场机遇,在新领域实现突破。
鉴于全球半导体市场普遍呈现出回暖态势,公司产品及服务将获得更加广泛的应用,公司仍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以及产能扩张,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产品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622.86万元,同比增长35.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340.79万元,同比增长41.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617.72万元,同比增长达40.79%。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将继续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持续深耕半导体关键设备与技术服务,持续推进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扩大研发、产能建设以及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产能扩张、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等方面。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此外,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稳步推进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可持续增长,并结合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现金分红为导向,研究中期分红、多次分红的可行性,积极探索更多方式方法回报股东,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利共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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