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988,321.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7,195,012.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535,516,433.0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57,403,051.89元。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三、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分红范畴,不适用、不触及低于上述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公司近几年业绩亏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5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为子公司担保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含各级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的113.50%;公司及涉及公司提供担保的三家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预计在2025年度,公司为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科技”)、深圳前海合利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商业”)、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提供担保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含各级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的113.50%,包括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业务保证金、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开具保函、提供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等方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上表所列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可能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徐义宾
注册资本:31,111.11万元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01房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合利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前海合利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徐义宾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1001B4
经营范围: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合利商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赵光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01房
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子产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结汇、售汇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非银行支付业务
股权结构:
注:其中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5%)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合利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相关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根据可能发生的实际担保情况,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应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含各级孙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且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由于合利宝另一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比例较小,故没有参照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合利宝提供同比例担保。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713.53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合利商业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的22.29%。
2017年11月,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利商业发放2亿元借款。本次借款以合利科技持有的合利商业100%股权作为质押,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本次重整转增的相应偿债股份已划转至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相关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涉及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担保纠纷事项。经公司自查确认,公司没有上述诉讼所提及的相关金融借款合同及担保等有关协议,没有接触、签署过上述文件,也没有相关用印流程。上述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经过公司内部审核程序,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从未进行公告,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诉讼涉及的本公司连带保证责任不合法不合规,且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涉及的连带担保责任并不知情,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中要求公司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不予承认。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完结。
六、其他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5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2,988,321.9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35,516,433.0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57,403,051.8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35,516,433.09元,实收股本为559,936,65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2023年、2024年公司连续亏损,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增加。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营业务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积极做好低效资产的处置剥离工作,加速资金回笼,提升公司长期发展能力。
2、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深入推动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依托重整后优化的资产结构与经营能力,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主动与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逐步恢复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为可持续发展构建长效融资支持体系。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5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对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198.44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6.24%。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 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对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 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198.4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5.04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835.0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要求,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4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平稳发展。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听取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988,321.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7,195,012.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535,516,433.0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57,403,051.89元。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根据独立董事年度任职时间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照所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岗位薪酬,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年度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执行。
3、其他规定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按月发放;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第五部分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已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非银行主体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押汇、付款代理、保理融资、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垫付服务等。在实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上述申请授信的总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非银行主体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
本次综合授信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授权公司总经理(经营层)办公会决定委托放款机构/银行、放款方式、放款利率、放款时间等事宜,并且出具有效决议、签署对应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预计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含各级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业务保证金、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开具保函、提供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5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10.00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20日9: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号楼809。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信函及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张亚涛
联系电话:010-57808558
电子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票账号 ,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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