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05版)
上述表格内部分修订对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一词进行了删除,涉及“监事会”职责的文本,相应按照《公司法》等规定要求替换为了“审计委员会”;对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的说法替换为“股东会”,部分“或”的表述替换为“或者”。由于上述情形在此次修订中大量出现,故不再在表格中对上述修订情形一一列举。因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原条款序号作了相应调整。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符合监管制度修订和公司实际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办理与变更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事项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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