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景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七)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均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同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取消监事会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业务发展情况及治理机制运行等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68,287,962.89元,实际回购股份累计使用66,666,530.5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62,069.22元、工商银行购买大额存单60,000,000.00元、浦发银行购买大额存单100,000,000.00元、兴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240,000,000.00元、回购股份的证券专用账户余额为1,621,432.31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0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6,666,530.5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的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体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或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晶品特装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晶品特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公司预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66,666,530.5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预计回购金额上限的66.67%,占预计回购金额下限的111.11%,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完成。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表格中如有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尾差。
证券代码:688084证券简称:晶品特装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品特装”)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晶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9,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的注册资本由2.00亿元增加至2.90亿元,公司仍持有南通晶品100%股权。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91,343,138.5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拟用于“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等项目。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15,583.75万元用于新项目“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并将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的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8,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的注册资本由1.20亿元增加至2.00亿元。
鉴于“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其中9,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注册资本将由2.00亿元增加至2.90亿元,公司对南通晶品的持股比例仍为100%,南通晶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 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授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严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三名独立董事:陈湘安、吕鹏、李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湘安》《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奔》。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陈湘安、吕鹏、李奔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委员吴琳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关联董事陈波、王小兵、刘鹏、吴琳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为:1、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均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2、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委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五)《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同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业务发展情况及治理机制运行等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其中王进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涂余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王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了促进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9,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的注册资本由2.00亿元增加至2.90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于2025年5月26日于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4证券简称:晶品特装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执行财政部《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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