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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6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个归属期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比例3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63.6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96.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6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5-029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与公司关联方江苏德高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高”)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结合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德高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德高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582282553X

  法定代表人:魏东林

  注册资本:2,270.228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9月9日

  住所:南通市新胜路158号迈普科技园6号楼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932万元,净资产为7,02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16万元,净利润1,20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水海纳(宁夏)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环保”)与江苏德高于2023年5月31日成立合资公司南通海纳智慧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海纳”),其中,宁夏环保持有南通海纳80%股权,江苏德高持有南通海纳20%股权,江苏德高因此被公司认定为新增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遵守公平、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所需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5-030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

  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现有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

  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5-031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B座1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上述议案9、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8、议案9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及其关联人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非关联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9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9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发展部)。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证券发展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B座19层公司前台

  邮编:518055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海波

  联系电话:0755-26969307

  传真号码:0755-26510822

  联系邮箱:hynar-ir@watershenzhen.com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61

  2、投票简称:深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

  附件三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次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5-032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  的准则、 列示及披露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暂行规定》《解释17号》《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5-033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聚焦工业污水处理、优质供水领域,整合智能装备、新材料、水处理药剂等环保水务产业链业务,搭建智慧水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深水海纳始终践行“守护绿水青山,共创美好未来”的企业使命,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己任,立足深圳,服务全国,致力于成为中国生态环境智慧治理领导者。

  公司致力于打造水务环保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服务的业务生态:

  

  1、工业污水处理

  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方面,公司为客户提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采用以智慧化总程平衡为主要技术手段的全新TEPS污染治理理念和水污染治理模式,将设计和运营紧密结合,将污水处理和企业生产紧密衔接,利用最优技术方案,提高污水处理的效果和运营效果,降低运营成本,并使园区整体治理效果更佳。

  在工业企业水系统处理方面,公司为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农药、医药、印染、毛纺、电力、钢铁、造纸、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客户提供生产供水、脱盐水、循环冷却水、生产废水处理及回用、浓盐水零排放,全流程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2、优质供水

  优质供水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饮用水和管道直饮水的给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环节中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优质饮用水

  公司立足居民饮用水安全,运用先进的深度处理工艺技术,使运营的水厂出水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客户提供优质饮用水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

  (2)管道直饮水

  公司率先在国内提出“管道直饮水”概念,采用超滤、纳滤或反渗透等膜处理工艺,将自来水深度净化处理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满足人们对高品质饮水的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管道直饮水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

  3、污泥处理处置

  公司拥有先进的污泥处理技术,为客户提供多种污泥处理处置系统解决方案。通过不同的工艺组合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再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智慧水务

  公司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结合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核心算法、数字孪生技术,构建“Hy-smart”智慧水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工业(园区)污水厂及上游排污企业智慧化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供水厂网一体智慧化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水环境监测及应用智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打造集“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为一体的监测、治理、运维智慧平台。

  (二)经营模式

  1、运营模式

  公司项目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投资运营模式、委托运营模式、工程建设模式,以及上述模式的组合,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运营模式

  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运营主体,与客户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及投资合作协议等,采用BOT、ROT、TOOT和BOOT等一种或多种组合的业务模式向客户提供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服务。

  (2)委托运营模式(OM模式)

  委托运营服务是指客户将已有的环保水务设施委托给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公司通过向客户或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收回运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的一种服务模式。

  (3)工程建设模式

  工程建设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环保水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采购、建造、项目管理等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模式,具体可分为EPC模式和专业承包模式等。

  (4)组合模式

  公司在业务实践过程中,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如EPC+O等组合模式运营项目。公司采用组合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合作模式灵活,有效满足客户的诉求,体现综合服务能力。

  2、盈利模式

  (1)投资运营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采用BOT、R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项目投资建设或改造阶段,项目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母公司,母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了实质性建造服务,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利润;公司采用BOT、ROT、TOOT和BO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按照收取的供水水费、污水处理费或管网运营服务费确认运营服务收入和利润。

  (2)委托运营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委托运营服务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通过向客户收取定额委托运营费用,或按运营服务量计算的委托运营服务费,或向用户收取供水水费或污水处理费、供热服务费等方式确认委托运营服务收入和利润。

  (3)工程建设项目的盈利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工程建设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施工合同金额和完工进度,按月或按季度审核结算工程量,公司相应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利润。

  工程建设项目的初始合同价格是根据对项目规模、工艺技术、关键设备成本、材料价格以及项目所在地的人工成本等因素综合测算,并通过招投标等程序后确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项目签证、变更的工程量对初始合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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