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2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一、说明会类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经营业绩、利润分配预案、发展规划等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伍锐先生;董事会秘书:周家禾先生;财务负责人:万云涛先生;独立董事:黄瑞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2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录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791-88161979
电子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互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3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被留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王涛相关情况的说明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光电”)于近日收到吉安鑫石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石阳)通知,公司董事王涛先生目前处于留置阶段,暂不能履行董事相关职务,其所涉事项与联创光电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鑫石阳及王涛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的通知,未被要求协助调查。
二、关于监事陶祺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陶祺先生家属的通知,陶祺先生目前处于留置配合调查阶段,暂不能履行监事相关职务。经初步了解,陶祺先生所涉事项与联创光电无关,且与董事王涛先生所涉事项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的通知,未被要求协助调查。
三、其他
目前,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涛及陶祺均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其他的8名董事和4名监事,以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送转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股,每股转增0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本预案拟分配金额)为85,455,332.88元(含税),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32,570,131.16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数453,514,45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113,400股,以余额453,401,05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83,656.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483,656.7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835,935.0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5,319,591.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2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483,656.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股、以公积金转增0股。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453,514,45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53,514,450股。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实际分派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存货和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部分无法收回资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2024年计提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19,052.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2024年核销金额总计9,178.6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各类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91.61万元,其中应收票据-72.64万元,应收账款2,352.41万元、其他应收款411.8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368.37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92.78万元。
综上,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9,052.76万元,将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9,052.76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238.34万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继续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核销资产9,178.64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40.37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3.93万元,核销存货9,134.34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0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相关资产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久光电”)、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中心”)、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磊光电”)、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志”)、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上述公司均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2,906.10万元。
●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中子公司联创电缆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母公司的担保提供了资产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营销中心、联创致光的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其中子公司联创电缆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母公司的担保提供了资产反担保,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商票保兑等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上述额度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5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0944392248
成立日期:2014-03-12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55号临瑞青年公寓1号楼5楼517室
法定代表人:刘建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大功率脉冲及连续光纤激光器、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光学及光电子元器件、激光系统、电源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激光器控制软件设计、开发、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久光电股权结构
中久光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591820552R
成立日期:2012-03-16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伍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路灯、显示屏、户外景观亮化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及金属材料、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光源及控制系统、光电通信线缆、电缆、电力设备、节能设备、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计算机、路灯灯杆的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安防工程、电子工程、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网络系统集成、能源管理平台系统集成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产品、通讯设备及配件、照明灯具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销中心股权结构
营销中心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662014743Q
成立日期:2007-05-24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272号
法定代表人:伍锐
注册资本:26,31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组件、光纤光缆及配件、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对外投资;通信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塑料粒料、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创电缆股权结构
联创电缆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12411126N
成立日期:1993-02-18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
法定代表人:魏明龙
注册资本:808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经营和销售各类光电子材料、器件和电子元器件材料、器件及深加工产品、应用产品、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及上述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以及进出口业务。
欣磊光电股权结构
欣磊光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0391844F
成立日期:2013-05-31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计算机厂区2号厂房六层
法定代表人:陈天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
深圳联志股权结构
深圳联志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63363408F
成立日期:2004-07-06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黄堂西街711号智能光电产业园8#、12#厂房
法定代表人:宋荣华
注册资本:18,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联创致光66.98%股权,具体如下:
联创致光股权结构:
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联创致光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等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协议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控制,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截至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预计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1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14%;对控股股东控制下的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0%。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及联创超导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方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方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联创超导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联创超导拟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联创超导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余额为5,998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本次担保由联创超导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联创超导自产品商业化后,业务高速发展,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联创超导拟申办的贷款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联创超导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电子集团持有联创超导41.026%股份,公司持有联创超导40.0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8MGU208
3.成立日期:2019-06-06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科技大楼107号一、二楼
5.法定代表人:伍锐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主要办公地点: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科技园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联创超导股权结构
11.联创超导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对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联创超导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前述反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29日、2024年4月25日、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061、2024-021、2024-082)。
13.联创超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联创超导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电子集团持有联创超导41.026%股份,公司持有联创超导40.0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二)的相关规定,联创超导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本次公司对联创超导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3,200万元信用保证担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联创超导的实际业务需求报批审核同意。同时,签约时间、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以联创超导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联创超导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其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存折、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车辆、机器设备、房地产、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反担保范围:
(1)联创光电因担保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所代偿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等全部资金。
(2)联创光电因履行担保责任或因担保而产生的其他责任所付出的资金,自付出之日起至全部资金还清之日止,联创光电有权依照年利率6%向联创超导收取利息及违约金。
(3)联创光电因行使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与催告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和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反担保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联创超导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联创光电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至联创超导全部归还联创光电代偿资金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高温超导业务是公司落实“进而有为”战略重点发展的未来主业之一,由联创超导具体实施。联创超导的高温超导磁体技术应用于金属感应加热、磁控硅单晶生长炉、可控核聚变等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节能效果,市场潜力巨大。
由于联创超导的高温超导磁体技术在金属感应加热、磁控硅单晶生长炉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进展顺利,已陆续获得下游订单,超导产业进入商业化推广关键阶段,为利用好技术领先的窗口期,扩充超导产业产能和订单承接能力,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导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
联创超导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业务具有加速发展趋势,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为其贷款提供40%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符合有关规定,担保方案可行、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
联创超导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鉴于联创超导为公司落实“进而有为”战略、聚焦发展超导产业的实际载体公司,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导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且联创超导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辜洪武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本次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并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此次公司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并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外担保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1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79,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14%;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33,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被担保方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6、被担保方的营业执照
7、公司与被担保方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