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议案》,同意与柳忠虎(以下简称“乙方1”)、柳静(以下简称“乙方2”,与乙方1合称“乙方”)、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食品”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同意将乙方业绩承诺补偿和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由现金方式变更为以乙方1所持新柳伍食品的股权进行补偿。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收购新柳伍食品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4,400万元分两步收购乙方1及乙方2合计持有的新柳伍食品70%股权。同日,公司与乙方1及乙方2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协议约定,公司第一步以人民币36,800万元购买乙方1和乙方2分别持有的新柳伍食品35.4545%、4.5455%股权,第一步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新柳伍食品40%股权。在原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公司第二步将以人民币27,600万元购买乙方1持有的新柳伍食品30%股权。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步收购,新柳伍食品已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临2022-046)。
根据新柳伍食品2022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实施第二步收购的主要先决条件已提前成就,其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实现的规范净利润已超过5,000万元;且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已出具相应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鉴于上述情况及评估工作进展,经公司与乙方1及乙方2协商一致,双方于2022年8月26日签订提前收购新柳伍食品3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一中对原协议支付比例、估值等条款将保持不变,增加部分补充约定。第二步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新柳伍食品7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提前收购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临2022-070)。
二、 原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的约定情况
(一)业绩承诺约定情况
乙方承诺,新柳伍食品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的规范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8,000万元、9,000万元,且任一年度相应规范净利润金额中非经常性损益占比不得超过20%。
就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而言:若标的公司未达成某一年度的相应业绩承诺,并且该年度标的公司的实际规范净利润低于该年度相应业绩承诺金额的80%(不含本数),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业绩补偿款。乙方向甲方实际足额支付该等业绩补偿款后,视为标的公司达成该年度的相应业绩承诺;在计算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规范净利润总和时,标的公司该年度实现的规范净利润将按照该年度的相应业绩承诺金额计算;若标的公司某一年度的实际规范净利润不低于该年度相应业绩承诺金额的80%(含本数),则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业绩补偿款,在计算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规范净利润总和时,标的公司该年度实现的规范净利润将按照实际金额计入;若标的公司某一年度的实际规范净利润中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超过20%,则应当从该年度的实际规范净利润中扣除超过20%部分的非经常性损益,以重新计算该年度实际规范净利润,并以调整后实际规范净利润,按照相关约定确定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业绩承诺期满时,若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规范净利润总和未达到业绩承诺期累计业绩承诺总额24,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的金额为:(24,0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规范净利润总和)×2。
(二)商誉赔偿约定情况
各方进一步同意,业绩承诺期满后,甲方将对标的公司进行专项商誉减值测试(以下简称“商誉减值测试”),乙方及标的公司须配合完成商誉减值测试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供、流程、程序及手续。若标的公司已经存在商誉减值或有明确证据表明标的公司将要发生商誉减值的,甲方将就标的公司计提相应商誉减值,并且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赔偿金额等于甲方就标的公司计提或拟计提的相应商誉减值金额减去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以下简称“商誉减值赔偿金”),且乙方应当在甲方就标的公司计提相应商誉减值之日起三十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商誉减值赔偿金。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新柳伍食品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如下表:
注1:“规范净利润”指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项下的净利润扣除原协议约定的超额奖励在业绩承诺期内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预提职工薪酬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数。
注2:“调整后实际规范净利润”指在标的公司某年度实际规范净利润中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超过20%的情况下,从该年度实际规范净利润中扣除超出20%部分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后,用以按照相关约定确定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新柳伍食品2022-2024年度经审计实现的调整后实际规范净利润为22,238.57万元,与承诺规范净利润差额为1,761.43万元。主要原因为:小龙虾产业经历了供需关系的阶段性调整,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空间短期承压。前期养殖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市场供应量显著提升,而年内消费端增长相对乏力,共同加剧了当期的价格下行压力。
四、 补充协议二中关于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约定情况
(一)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约定情况
经审计,业绩承诺期内,新柳伍食品实现的累计调整后实际规范净利润为222,385,651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的金额为35,228,698元(下称“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新柳伍食品拟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为47,115,361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商誉减值赔偿金金额为11,886,663元(下称“应支付的商誉减值赔偿金”)。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咨报字【2025】第1016号),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柳伍食品的评估值为1,049,000,000元(其中包括业绩承诺期内未分配利润合计209,965,760元)。按照上述新柳伍食品的评估值测算,乙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相当于新柳伍食品3.3583%的股权比例(对应新柳伍食品注册资本8,731,612元),应支付的商誉减值赔偿金相当于新柳伍食品1.1331%的股权比例(对应新柳伍食品注册资本2,946,170元)。合计相当于新柳伍食品4.4915%的股权比例(对应新柳伍食品注册资本11,677,783元)(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各方同意,乙方1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新柳伍食品股权,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和应支付的商誉减值赔偿金。乙方1拟向甲方无偿转让新柳伍食品4.4915%的股权(对应新柳伍食品注册资本11,677,783元,下称“补偿股权”),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上述补偿股权的变更登记。乙方1承诺其拟向甲方转让的补偿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权利负担。
各方同意,本协议第2.2条所述之补偿股权转让所发生之税金和其他费用(如有)由乙方1承担。乙方1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新柳伍食品主管的税务部门完成纳税申报,并支付相关税款。
(二)生效条件
补充协议二于各方签署之日成立,于本补充协议二所述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和变更商誉减值方式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新柳伍食品是公司在产业链上游布局的又一重要举措,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强化了公司在战略主原料上的供应保障。新柳伍食品未实现承诺业绩,主要系受市场经济下行、需求萎缩等客观因素影响所致,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拟将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所涉金额保持不变。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议案》,认为:本次变更是基于客观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变更方案内容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充分考虑并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基于客观市场环境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变更方案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明确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3月12日,公司与江苏鼎味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鼎味泰”)实际控制人谭国林、其控股股东上海海鳕润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员工持股平台连云港莱卡尔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体就收购鼎味泰70%股份正式签订了股份收购协议,交易对价4.445亿元;目前协议各方正积极推进股份交割、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并购六条”政策指引,始终重视通过产融结合的资本运作方式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本次并购,公司计划在产品端深度整合鼎味泰在高端鳕鱼糜制品领域、关东煮细分品类的综合优势以及在冷冻烘焙赛道的产业布局;在渠道端,鼎味泰深耕沃尔玛、奥乐齐等精品商超渠道以及便利店关东煮现制场景的合作网络,与公司现有开放式小B端渠道形成优势互补。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鸣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奕 会计机构负责人:惠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鸣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奕 会计机构负责人:惠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鸣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奕 会计机构负责人:惠莉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45 公司简称:安井食品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3,294,23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60,900股后为292,133,332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96,515,331.98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0,670,663.56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3,600股,金额为62,873,8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1,040,059,864.5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70.0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速冻食品行业主要由速冻调制食品、速冻菜肴制品、速冻面米制品及其他速冻食品子行业组成。据行业顾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2023年,中国速冻食品行业规模约为2,200亿元人民币,是全球第二大速冻食品市场。其中,速冻调制食品尚处成长期,2023年市场规模约550亿元人民币。在火锅、麻辣烫、烧烤等就餐方式日趋多元化,以及对优质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等多个因素驱动下,行业预计较快增长,未来5年增速约8%;速冻菜肴制品2023年的市场规模约800亿元人民币,处于起步期。随着行业标准出台和消费者对美味、优质、便捷的产品需求提升,有望实现强劲增长,未来5年增速约18%;速冻面米制品则呈现分化发展态势,饺子、汤圆、粽子等传统速冻面米制品已较为成熟,而以烧麦和手抓饼为代表的新兴面米制品还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从全球市场来看,2023年,速冻食品行业规模已达到4,100亿美元。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未来五年全球速冻食品行业仍将保持稳健增长,2025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5,500亿美元。分地区来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速冻食品行业发展阶段存在明显的结构性差异。欧美日等发达市场有着成熟的速冻食品消费习惯,2023年度CR5集中度分别为40%、43%、70%,均远高于中国的16%。随着以火锅为代表的中式餐饮等中国品牌及文化近年来的持续出海,相关顾客群也逐步扩展至非华人群体,为速冻食品海外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东南亚的速冻食品行业起步较晚,市场竞争格局分散,CR5不足5%,但人口基数和消费潜力大,且文化和消费习惯与中国相近,预计未来5年增速可达14%,正经历迅速发展阶段。
相较于欧美日等发达市场,中国速冻食品行业存在较大发展空间。首先,受益于行业加速整合的预期,市场份额正加速向头部优质企业集中;其次,中国餐饮连锁化率仅为成熟市场的1/2,提升空间显著,正进一步带来对标准化和预处理食材的大量需求,推动着速冻行业快速增长;再次,中国人均速冻食品消费量仅9.8公斤,远低于发达市场(美国62.2公斤、英国44.9公斤及日本24.6公斤),蕴含巨大的增长潜能;最后,中国团餐市场和西式餐饮市场规模正迅速扩张,对标准化、品质化和效率化的需求显著,速冻食品行业有望受益。
伴随餐饮场景端消费渗透率以及家庭场景端人均消费的提升,速冻菜肴子行业的高速成长,冷冻基础设施的完善,中国速冻食品行业2023-2028年预计复合增长率可达10.0%,超过其他的食品和饮料子行业(如主食、零食、油、调料、液态奶),赛道长坡厚雪。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速冻调制食品(以速冻鱼糜制品、速冻肉制品为主)、速冻菜肴制品和速冻面米制品等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丰富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以华东地区为中心并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逐步成长为国内最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速冻食品企业之一。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经营“安井”品牌速冻食品,现有超过400种产品,包括:撒尿肉丸、鱼豆腐、鱼籽包、火山石烤肠、亲亲肠、霞迷饺等速冻调制食品;烧麦、手抓饼、奶香馒头、核桃包、红糖馒头等速冻面米制品;子公司新宏业食品和新柳伍食品的小龙虾,全资子公司安井冻品先生的酸菜鱼、藕盒、牛肉/羊肉卷,子品牌安井小厨的小酥肉、荷香糯米鸡,以及原有安井品牌旗下的千夜豆腐、蛋饺、虾滑等形成了丰富产品矩阵的速冻菜肴制品。
此外,公司坚持每年聚焦培养3-5个“战略大单品”。面向C端全渠道销售的中高端火锅料锁鲜装系列自2019年推出以来,不断迭代,在渠道持续扩张的同时迅速抢占行业制高点,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以2024年为例,公司单品年营收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产品有39种,其中有4种产品超过人民币5亿元,彰显了强大的产品开发及商业化能力。
(三)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当期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通过采购订单来进行采购。公司原辅材料采购主要分鱼糜、畜禽肉类、粉类等大宗商品,以及农副产品、添加剂、调味品及包材等小额物料两大类。其中,鱼糜、畜禽肉类、粉类等通用性的大宗原料根据销售、生产需求批量采购或锁定价格,而小额物料按照生产计划,结合销售订单、库存管理进行采购。采购部依据各部门提交的原料需求预算和申购单,通过比价、议价选定具体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以订单方式分批采购;在货款结算方面,公司在采购合同中订立了结算条款,规定公司在收取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的一定信用期内,按照议定价格结算并支付货款。
为了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准入管理及详细的供应商评审流程。准入管理中包含资质审查、现场评审、送样通知、样品确认、物料试用等环节,所有环节根据供应商类别需要选择相应准入要求,审批通过后供应商生效,新增供应商方可列入合作供应商名单内。在新物料准入及评审阶段,采购部负责各类原辅料供应商的寻找、认证、引进等主要工作,并负责将经过资质认证合格的供应商及原料推荐给技术中心小试,小试合格后由技术中心负责组织质量部、生产车间等部门对原材料进行中试,中试合格,样品确认可用,供应商进入合格供方评审环节,由质量部根据原辅料相关产品的风险系数和风险等级,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采购部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由专人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对于新增供应商,符合要求列入正常采购为合格供应商后,需及时更新至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由采购部主导实施供应商评审,根据质量管理年度分数,由质量部进行评审,采购部综合价格因素,仓储车间根据交货效率,内务处理,项目因素,对供应商进行评分,根据年度评价得分作出供应商的等级评价,低于60分不列入合格供应商,大于60分列入合格供应商,并结合实际供需情况及供应商等级决定供应商在后续合作意向。
2022年以来,公司围绕集团采购的大宗物料设置品类总监,由各基地总经理兼任,目的在于加强协作和业务指导。品类采购总监职责为关注行情变化,提供集团内预警提示囤货高低点及操作建议;集团供应商基地间订单分配、如必要的集采议价;集团供应商验厂安排、合格供应商准入等;提供月度或季度行情分析报告。各基地对所采购的物料质量安全成本负主体责任,若同品类总监意见相左,则报请集团讨论决定。
(四)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营销中心下设营运部门,由营运总监根据销售预测、订单情况、产品库存等,每月定期召开“产销协调会”,各子公司生产部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设备及一线员工人数及产品库存信息等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周计划,并经工厂总经理、营运总监审批确认、安排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生产、质检、入库等程序。
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通过系统运算用料需求,得出理论采购量,同时分析原辅料库存、各车间领用及请购情况,在询价对比后选择合适供应商,负责各类物料的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生产部下属各生产车间按照接收到的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员工排班,负责原辅料的限额领料、现场生产秩序协调及卫生环境维护、劳动纪律及操作规范的检查纠正,并配合质量部对各生产工艺的过程进行检验,同时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到相关部门;质量部负责对原辅料、在制品、成品在生产过程各节点进行质检监测;设备部负责生产设施、生产设备、生产工器具的提供、维修及管理,保障生产正常无障碍进行;生产部下属仓储车间负责原辅料的数量验收、在库管理、安全库存、领料出库等工作,同时负责产成品的入库、在库、发货管理,并负责及时将各类单据、数据录入生产管理系统。生产制造信息化方面,公司已全面上线EDI电子交换系统,打通生产系统相关设备,严把产品质量,全面提高生产管理效能。
(五)公司的销售模式
1. 经销模式
公司自设立至今,建立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经销模式,其基本特点表现为无论是在传统渠道,还是线上业务拓展赋能经销商(主要形式为:帮助经销商开拓C端超市、菜场等终端,协助经销商开设线上直播间等新兴营商模式),在此基础上实施经销商选择、经销商管理、经销商支持、经销商反馈。为进一步提升经销商的经营水平,公司还通过技能培训、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帮助经销商掌握现代营销技巧,提升市场竞争力,并进一步强化经销商与公司的业务联系和合作关系。
2. 商超模式
公司针对商超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基于供销合同的标准销售,即依据合同约定的采购订单进行发货,并按约定进行对账结算;另一种是寄售代销,即依照代销合同分期送货,公司根据商超提供的代销清单进行收入确认。公司针对商超的营销方式主要是以健康饮食为品牌诉求,制定风格统一的全年推广活动计划,通过“品牌主题”、“饮食文化”、“绿色健康”等加强品牌形象的宣传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并协助商超开展形式多样的终端产品促销,结合节假日主题开展终端多样式店内秀活动,提高商超渠道的销售额。
目前,公司产品在国内的商超客户主要包括大润发、永辉、沃尔玛、物美、天虹等具备一定规模的大卖场。随着线上平台赋能各商超系统,公司同步加强商超线上O2O销售拓展及与线上第三方销售平台美团超市便利等品牌方签约拓展,同时积极参与各大商超的直播带货活动,并积极为线下商超系统及线上平台开展个性化产品定制。
3. 特通直营模式
特通直营渠道模式的目标客户主要覆盖大型连锁餐饮、酒店、休闲食品、中大型企业团购等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产品定制化解决方案,及时满足客户需求。随着公司产品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加速拓展,安井产品的品牌、质量逐步取得终端消费者的认可,也带动了餐饮等特通渠道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青睐。目前,公司与包括张亮麻辣烫、半天妖烤鱼、呷哺呷哺、海底捞、鱼你在一起酸菜鱼、喜姐炸串、夸父炸串、正新鸡排、绝味鸭脖、久久丫、兰湘子等国内多家餐饮连锁客户,以及湖北旭乐、浙江瑞松等休闲食品类上市公司上游供应链企业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4. 电商模式
公司重视线上电商渠道建设,巩固强化各合作电商平台,积极参与平台重要的购物节活动;对公司旗舰店形象、客服团队进行优化升级,持续加强品牌宣传、新品推广,推动品牌兼顾年轻化发展趋势。同时,依托集团稳健供应链体系,利用平台数字化工具洞察消费者需求,科学精准与线上消费者保持互动,创新家庭消费为主的多品类组合,增加多区域前置仓布局建设,不断提高对C端市场的柔性高效供应能力。
5. 新零售模式
公司积极拓展与新零售平台的合作,运用新零售平台大数据,对商品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开展深度融合。在盒马鲜生、叮咚买菜、京东超市、朴朴、美团小象超市、锅圈食汇等新零售渠道,公司凭借强大的产品研发及服务能力、丰富的产品矩阵及生产技术经验,开展推新品、占坑位、争曝光、做活动等措施,同时到各新零售平台进行战略签约,相互赋能,适应新兴销售场景需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27亿元,较去年同期140.45亿元,增长7.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5亿元,较去年同期14.78亿元,增长0.4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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