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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39                                                  公司简称:益丰药房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e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4,914,834.22元。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28,576,669.36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4,774,244,419.42元,减去2024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27,737,417.19元后,减去2023年度股东分红505,289,898.50元,减去2024年度中期股东分红303,114,161.25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66,679,611.84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2,416,7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966,717.60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医药分开,医院处方外流的趋势日益明朗,零售药店作为院外医药市场的渠道价值和社区健康流量入口的社会价值日益凸现;随着国内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慢病管理和日常用药需求不断增长,为药店带来了持续增长的客流;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以及数字化运营管理的不断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模式日渐成熟;与此同时,随着行业政策、国内经济运行以及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变化,药品零售行业不断呈现自律规范、转型升级、多元化商品拓展和经营业态创新等新的发展趋势。

  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大众健康消费意识不断增强,居民在医疗健康、慢性病用药以及老年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消费需求持续增加,国家卫生费用支出逐年上升,健康产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

  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从2012年的14.3%增长至2024年的22.0%。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预测,目前我国银发经济规模7万亿左右,2035年将达到30万亿。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导致养老、医保资金筹措压力增加、慢性病治疗需求强烈,医药健康服务长期需求明确,在此背景下,药店作为社区健康服务的重要入口,其专业性和可信度的优势将更加明显,成为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在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5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0%。

  2015-2024年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在产业政策驱动、互联网技术发展、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药品零售行业连锁化率和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据中康药店通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第四季度,全国药店总数首次出现季度环比负增长。

  据统计,零售药店连锁化率从2016年的42.4%提升至2024年的58.5%,但区域发展并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连锁化率超70%,而中西部地区仍低于50%,农村地区以单体药店为主,服务能力较弱。2023年,零售百强企业直营门店总数接近13万家,占全国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的33.7%,直营门店销售规模达到3,174亿元,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份额的58.8%,百强集中度较上年提高近4%;综合竞争力TOP10企业销售额达到1,563亿元,占全国零售整体销售额约29%。与此同时,根据东吴证券和中国药店统计数据,2022 年,美国前三强药房市占率为85%,日本前十强药妆店市占率为73.7%,中国连锁药店集中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与国际连锁集中度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

  我国药店市场集中度情况

  

  三,随着三医联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医院处方外流逐渐提速。药店作为社区健康流量的重要入口,渠道价值和社会价值不断提升。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自2025年1月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各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抓紧部署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功能,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保电子处方顺畅流转。与此同时,由于购药群体的便利性需求以及医院药占比的控制,我国药品销售三大终端中公立医院占比持续下降,第二终端及第三终端占比持续上升,零售药店销售占比从2016年的22.5%增长至2024年H1的29.8%。

  我国三大终端药品销售额占比

  

  数据来源:米内网、中国药店

  四,随着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不断推进,药品零售行业迎来规范发展和行业治理的新阶段。合规经营、规范治理的连锁药房将迎来长足发展的政策环境支持。

  2023年2月,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扩大医药服务供给,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通知”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医保部门指导医药采购机构聚焦“四同药品”(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发布《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的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引导企业自主合理制定价格,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2024年医改重点任务,探索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和监管联动机制。

  2024年10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通知明确,为更好保障参保人就医购药,国家全面部署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机制、支持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同步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建设。

  2025年4月,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强化药店健康促进功能,提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零售药店拓展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指导地方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医保电子处方应用,推动电子处方在定点医药机构顺畅流转,满足便捷医药服务需求。发挥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优势,开展合理用药、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知识咨询和宣传,推广健康消费理念。

  综上所述,药品零售行业在政策红利与技术赋能下持续扩容,但仍面临区域失衡、成本压力、模式创新等挑战。未来,行业竞争将在规模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精细化运营与生态化服务,企业发展将在合规的基础上,通过数字化转型、供应链优化、服务创新以及ESG价值探索等方面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发展空间。

  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药品消费作为社会刚性需求,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经济周期性不明显,仅有少部分药品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变化,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点。总体而言,药品零售行业相对于其他一般零售行业经济周期性较弱。但是,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消费习惯以及地区性差异等特点,药品零售行业具备一定的地域性特点,对于门店网络布局覆盖范围较广,管理规范且系统化管理和跨区域复制能力较强的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天津十省市,历经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区域竞争优势。公司先后入选“中国上市公司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胡润中国300强” 、“中国药店价值榜100强”、“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中国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药品零售盈利力冠军企业”、“药品零售综合竞争力百强榜”、“医药零售数字化领军企业”以及“金梧桐奖”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和胡润品牌榜全国药品零售行业品牌价值最高企业,GYBrand发布2024年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MSCI发布2024年ESG评级A级企业。

  (一)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业务,子公司益丰医药等作为公司内部采购平台,除内部商品配送外,兼顾加盟配送和少量对外药品分销业务。子公司恒修堂药业有限公司,从事中药饮片的研发和生产,主要满足公司对中药饮片的内部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包括商品采购、物流配送、仓储管理和门店销售等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商品中心,负责统计所有门店集中采购商品的需求,并协调子公司的采购计划,制定品类组合计划;子公司商品部负责统计该公司所有门店的采购需求,将集中采购计划报送公司商品中心,并对地方采购需求进行统计和商品采购。各级商品部门在了解门店需求后,进行商品的访价、询价、比价、议价和定价工作,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公司采购流程如下:

  

  2、仓储管理与物流配送

  公司在湖南、湖北、江苏、上海、江西、广东、河北等省份均建立了现代化物流中心,目前,公司拥有立体仓库、自动输送线、自动分拣系统、AGV货到人拣选系统、Miniload智能自动补货系统、电子标签系统、多层穿梭车、交叉带、机械臂、无线射频拣选、验收系统、智能集货系统等物流业内较为先进的设备与技术以及业务管理模式,为益D丰供应链提供更好的数字化运营保障。公司旗下所有门店的商品均由公司或分子公司物流中心自主配送,强大的物流配送能力为公司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物流支持。

  物流配送流程如下:

  

  3、销售模式

  (1)零售业务模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天津十省市拥有连锁药店14,684家(含加盟店3,812家),向顾客销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个人护理用品及与健康相关联的日用便利品等商品。

  门店商品由公司统一采购、配送并指导定价,公司运营系统对商品进、销、存全程管理,顾客购买商品通过现金、银联卡、医保卡以及互联网支付等方式结算,所有销售数据均统一上传至公司SAP系统。

  (2)加盟配送与分销模式

  加盟配送系从供应商采购商品,然后向公司及子公司的加盟店进行商品配送。分销业务主要系部分代理品种对第三方进行的销售。

  (3)医药电商模式

  公司医药电商业务以CRM和大数据为核心,互联网医疗及处方流转为创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业务。公司线上销售模式主要依托公司实体门店开展,业态为消费者线上下单,线下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或实体门店配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的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406,215.47万元,同比增长6.5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857.67万元,同比增长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708.13万元,同比增长9.9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4.67%;每股收益1.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797,473.70万元,比上年年末2,413,653.92万元增加15.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72,568.70万元,比上年年末980,443.25万元增加9.4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同时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6.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9.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号〕2-392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0.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号〕2-391号),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

  11.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2,416,7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966,717.60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情况下,适时制定具体的中期(包括中报、季报及其他合适的时间)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向其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245.00万元,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55.00万元。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银行、民生银行等23家银行分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51,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均不提供担保,具体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与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94,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 《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2,112.77万元(含税)。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

  17. 《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订《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

  18.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根据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确认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1,831.17万元,预计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8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及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实施事宜。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

  2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

  23.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于2025年5月29日14:00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相关事宜,该次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医药”)、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药房”)、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九州”)、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零售”)、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益丰”),以上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为公司子公司益丰医药、新兴药房、九芝堂零售、江苏益丰、无锡九州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94,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披露日,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3,191.7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的逾期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益丰医药、九芝堂零售、无锡九州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及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授信进行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594,500.00万元。

  因益丰医药、九芝堂零售、无锡九州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一)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金洲大道68号

  3、法定代表人:高佑成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销售

  5、益丰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益丰医药资产总额542,453.33万元,负债总额440,936.3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40,505.90万元,净资产101,516.99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563,611.62万元,净利润69,102.82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下同)

  (二)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339号

  3、法定代表人:高毅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

  5、九芝堂零售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湖南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九芝堂零售资产总额 49,243.49 万元,负债总额 44,022.0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4,752.41 万元,净资产 5,221.44 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 58,873.62 万元,净利润 399.00 万元。

  (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59号金泽大厦三楼

  3、法定代表人:高佑成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批发及销售

  5、江苏益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益丰资产总额236,934.21万元,负债总额154,822.8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4,994.28万元,净资产82,111.3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25,149.20万元,净利润12,462.00万元。

  (四)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4506.234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东路259号

  3、法定代表人:陈时良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批发及销售

  5、新兴药房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新兴药房91%股权。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兴药房资产总额542,453.33万元,负债总额135,680.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7,778.15万元,净资产64,534.8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12,597.89万元,净利润2,714.15万元。

  (五)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蓝庭公寓6号门601、701

  3、法定代表人:高佑成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5、无锡九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益丰持有其51%股权。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九州资产总额272,062.73万元,负债总额260,694.2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41,691.64万元,净资产11,368.4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87,778.77万元,净利润2,174.56万元。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益丰医药、江苏益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兴药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的股权,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九芝堂零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无锡九州为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益丰持有其51%的股权。益丰医药、江苏益丰、九芝堂零售、新兴药房与无锡九州具有良好的预期盈利能力,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三、主要担保内容

  1、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部分担保合同暂未签订,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36,50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133,191.75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对2024年与关联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九芝堂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8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进行了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类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九芝堂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831.17万元,该期间预估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500.00万元。

  金额:万元

  

  注: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金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披露标准。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1079B

  注册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桐梓坡西路339号

  法定代表人:孙光远

  注册资本:85594.2012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用辅料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中药提取物生产;再生资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中草药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品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永辉先生担任九芝堂非独立董事,因此认定九芝堂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1、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内容

  预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甲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金额不超过15,8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业务,交易的具体产品名称、价格、规格、具体交易量、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由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每一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另行在具体交易合同中确定。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3)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生效及其他

  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九芝堂及其子公司采购、销售商品的日常经营性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战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为了保证本次修订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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