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洲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邮箱:ir@yfdyf.com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签到。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主要提醒》相关要求,现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说明:中南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华东地区包括: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华北地区包括: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 (下同)。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1、新开门店情况
2025年一季度,公司新增门店94家,其中,自建门店26家,新增加盟店68家。另,关闭84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14,694家(含加盟店3,880家),较上期末净增门店10家。
2、门店取得医保资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10,814家直营连锁门店,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质的门店10,253家,占公司直营门店的比例为94.81%。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5,810,09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58,100.9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1,340.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6,760.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93.71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98.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6,464.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1号)。
2.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97.43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9,743.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3.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9.99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03.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026.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分别是:(1)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4,300.00万元;(2) 募集资金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10,400万元;(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还余40.00万元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益丰益荔康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河北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益丰益荔康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河北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于2020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2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老店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是升级改造湖北、江苏、江西、上海、广东、湖南等省市合计500余家直营连锁门店,旨在改善老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品牌好感,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数字化能力建设的核心工程,涉及IT架构、运营体系、财务管理、人力管理、资产管理、仓库配送管理等方面,建成后,将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准确盘点并管理企业的核心信息资产,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提高公司适应时代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药品零售业务快速发展所衍生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主要涉及数字化基础设施优化以及商品数字化平台、物流数字化平台、财务数字化平台等多个系统平台的搭建及迭代更新,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全面交融渗透,助力公司全面构建以顾客为中心的价值转化能力,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2-1。
(二)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益丰药房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益丰药房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49,123.11万元,实现税后利润-7,486.44万元,公司新开业的门店培育期为1-2年,该项目第一年属于建设培育期。在培育期销售收入处于爬坡期,各类费销比偏高;另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因此,新开门店整体处于亏损状态。
[注2] 项目完成后,累积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注3] 新建连锁药店项目包含“新建连锁药店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变更使用的资金。
附件1-2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其中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自2023年3月开始投入,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自2022年8月开始投入。江苏二期项目尚未开始投入,主要原因:为提升仓储物流效率,公司根据区域业务的实际情况,物流仓储规划由一省一仓转向一省多仓模式,通过优化仓网布局,打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物流3C(成本更优,离客户更近,更加便捷)服务模型, 2024年,公司在江苏宿迁投资建设地级仓库,满足了公司在苏北区域的物流配送业务,江苏二期项目因此延后投入。
[注2]: 本次募投“新建连锁药店项目”是对前次募投“新建连锁药店项目”的有序衔接及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在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于2024年4月底开始投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建设期3年。
[注3]新建连锁药店项目采取边开店、边运营的方式,建设期为三年。本项目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历史数据预测,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10.51%,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14年,该项目还在建设中。
附件2-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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