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门店情况:
2025年一季度,公司新增门店94家,其中,自建门店26家,加盟店68家。另,关闭门店84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14,694家(含加盟店3,880家),较上期末净增门店10家。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长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长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长福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3、我们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及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2,416,7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966,717.60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阶段,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银行、民生银行等23家银行分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51,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均不提供担保,具体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与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94,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根据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确认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1,831.17万元,预计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8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3、我们保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4,914,834.22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2,416,7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966,717.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88,080,878.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56%。
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提呈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 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阶段,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魏五军,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丰丰,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晓康,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45.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5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含税)。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与2023年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25-039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8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23家银行分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51,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以上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均无需担保。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种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0万元,在授权额度与时间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一、 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2、委托理财金额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0万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且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额度及时间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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