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洛耐”)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1-12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7号),公司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2,459,905.66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2年5月31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368,324.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091,581.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到账金额为1,072,459,905.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72,090,759.25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之和与“(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的差异,由实际缴纳印花税的尾差引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原名称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旋东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洛耐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及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余额772,090,759.25元,其中账户活期金额222,090,759.25元,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1-12月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和发行费用支付及置换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833.8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44,358.5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含本数)。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1-12月份,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4个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拟终止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两个子项目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钢洛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认为:中钢洛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钢洛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作为中钢洛耐的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钢洛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对中钢洛耐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2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包含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以最近一次披露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准。
注4:“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部分为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5-018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9.69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633.9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083.98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4.1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5-019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两个子项目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不变。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2,488.61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7号),公司通过中信建投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2,459,905.66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2年5月31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368,324.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091,58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20号)。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初始情况
根据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0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中钢洛耐院”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54,091,581.00元,与原计划的募集资金600,000,000.00元相比,实际超募资金为454,091,581.00元。
(二)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7月、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3月、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07)。
(三) 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的原因为其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项目所属募集资金专户所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2.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 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两个子项目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4,830万元,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拟建设年产4万吨高温陶瓷复合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二期拟建设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和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约15,135.89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一期年产4万吨高温陶瓷复合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已建成,正在办理竣工验收;二期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和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完成备案、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未开工建设。
2. 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80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约40.48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完成备案、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未开工建设。
(二) 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当前,耐火材料所服务的钢铁、建材工业减量下行,有色金属工业增速减缓,导致耐火材料市场需求整体减弱、同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盈利水平整体下降。
面对行业现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如继续实施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两个子项目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预计难以实现原市场环境下的预期目标。为了更好地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拟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
该项目产品主要作为工程性耐火材料,应用于铜、铅锌等重有色金属冶炼及钢铁RH精炼等高温工业领域。随着钢铁工业进入减量下行阶段,对耐火材料的市场需求持续减弱,尤其是钢铁基建项目减少,工程性耐火材料需求下降的情形更为明显,该趋势难以在短期内改变;重有色金属冶炼工业近年来发展较为平稳,对耐火材料的市场需求较为稳定,但受钢铁、建材等其他高温工业下行的冲击,该领域用耐火材料的市场竞争加剧。
鉴于市场下行的不利环境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市场需求趋弱、成本竞争加剧、新增折旧增加等因素,综合判断该项目投资风险增大,秉承审慎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决定终止该项目。
2. 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
该项目产品主要作为工程性耐火材料,应用于钢铁、轻有色金属等高温工业领域,近年来逐步拓展应用于特钢浇铸、电解铝真空抬包等新领域。基于钢铁、建材工业持续下行,轻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减缓,对高铝质耐火材料的降本需求超过对产品技术的重视程度,行业低价竞争日益加剧。公司虽然积极开发特钢浇铸、电解铝真空抬包等新产品,但难以在短期内快速推广应用、产生规模效应、支撑项目达到预期效益。
鉴于市场下行的不利环境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市场需求趋弱、成本竞争加剧、新增折旧增加等因素,综合判断该项目投资风险增大,秉承审慎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决定终止该项目。
3. 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该项目产品主要作为工程性耐火材料,应用于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领域。受下游高温工业下行、基建投资项目减少等影响,耐火材料市场需求整体减弱,行业竞争加剧,市场波动较大,公司虽然积极向核工业乏燃料后处理用新材料等领域拓展,但难以在短期内形成规模效应。
鉴于市场下行的不利环境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市场需求趋弱、成本竞争加剧、新增折旧增加等因素,综合判断该项目投资风险增大,秉承审慎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决定终止该项目。
(三) 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22,488.61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两个子项目年产3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2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本次终止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5-017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为7,850.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各项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的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921.72万元。
(二)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929.1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7,850.91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相关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5-021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上述登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公司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公司股东或代理人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17:00前将上述登记材料送达登记地点。
5、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2:00,14:30-17:00)。
信函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16日17:00。
(三) 登记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379-64208540。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379-64208540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5-020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新先生主持。
此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行使职权,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客观分析,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积极稳健的原则,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制定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相关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经营业绩良好。同意《公司关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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