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卢春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石柳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 石柳元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卢春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石柳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 石柳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卢春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石柳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 石柳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春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石柳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柳元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春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石柳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柳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春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石柳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柳元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2,843,533.76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239,061,082.64元人民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843,533.76元人民币,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为维护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制订了估值提升计划,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引入权益性资金、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鼓励股份增持和锁定承诺等工作,持续加强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83元),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4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二、 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出现股票长期破净情况,为维护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制订了估值提升计划,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引入权益性资金、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鼓励股份增持和锁定承诺等工作,持续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顶层设计规划。通过顶层设计带动企业快速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钢铁新质生产力,推动钢铁主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坚实实施“向海图强”发展战略,优化向海发展产业布局,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将广西钢铁打造成为低成本、高效率、高品质的现代化临港钢铁智造基地。
2.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公司通过加快实施“四个百万吨”产品升级工程,开发培育汽车用钢、船舶及海洋用钢、新能源用钢、精品工业长材四个100万吨级的中高端品种系列,构建“购-研-产-销-用”一体化协同研发体系,持续优化采购模式,持续加强配煤配矿研究、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持续推进产品研发应用,加速推动钢铁产品向高端迈进,不断做大高端产品增量,提升产品创效水平。通过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行动,打造钢铁新质生产力,助推柳钢成为广西乃至国内外重要的金属新材料系统服务商,进一步推动广西钢铁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实现深度融合。
3.引入权益性资金。2024年12月,公司引入广投临港壹号基金等权益性资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钢铁进行增资,为公司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增强高端、高价、高利润产品供给能力,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今后,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推进权益性资金引进工作。
4.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计划于2025年每个定期报告披露后,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解释。主动走访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进行沟通和说明,提升对公司长期投资的意愿。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接待电话及“上证e互动”信息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投资者问题,充分保障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
5.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提升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确保定期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使投资者能充分了解公司运营和财务状况;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公告披露,让投资者能及时了解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对公司投资做出正确判断;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对出现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认真分析研究偏离价值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出市场回应,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6.鼓励增持。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表现分析,当出现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7.加强制度建设。公司将紧跟监管政策的变化,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通过经营管理提升和引入权益性资金投资公司重大项目,可以加快公司转型发展,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增强高端、高价、高利润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公司业绩,筑牢公司投资价值的根基;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和鼓励公司增持,可以展现公司市场投资价值,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公司价值回归,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相互提供某些生产性物资及服务,交易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及结算金额为准。
● 本日常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柳钢集团签订了《生产经营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目前已到期。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优化辅助性材料资源配置及强化生产性服务的保障为目的,经双方协商,拟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此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协议及金额根据此框架协议按实际情况进行订立。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交易双方均能继续顺利地经营运作,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内容相互提供辅助材料、能源动力、运输服务等生产性物资及服务。主要包括:
1.辅助材料的供应:柳钢集团向柳钢股份供应部分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屯秋粉矿、氧化铁皮等。
2.能源动力的供应:柳钢集团向柳钢股份供应生产及生活所需的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水、软水)、电、气体(包括但不限于压缩空气、蒸汽、氧气、氮气)等动力产品及服务。柳钢股份向柳钢集团供应生产所需的气体(包括但不限于煤气)。
3.运输服务:柳钢集团利用其拥有的运输设备(含铁路、叉车、吊车等)向柳钢股份提供其在供、产、销经营活动全过程所需的运输服务。
(二)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斌
注册资本:568361.00万元
主要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轧钢、机械加工修理,水泥制造,矿山开采,煤气、氧气生产,汽车货物运输等。
住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399.85亿元,净资产141.50亿元,营业收入281.67亿元,净利润-25.00亿元;截至2025年3月末,总资产404.98亿元,净资产139.93亿元,营业收入64.64亿元,净利润-1.58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关联价格和服务费用应公平、合理地确定,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下列顺序予以确定: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或服务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和费用。
3.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五、协议主要条款
(一)协议方
柳钢集团(甲方)、公司(乙方)
(二)主要条款
1.交易内容: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某些生产性物资及服务
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及依本协议原则由双方所订的具体协议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乙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4.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未提议终止,则本协议自动顺延,每次延期三年。若任何一方提议变更本协议或有未尽事宜的,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原则和条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柳钢集团的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七、合同履约风险分析
(一)公司与柳钢集团的《生产经营服务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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