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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及公司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3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5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谢小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Peter Koszo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Peter Koszo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Peter Koszo简历

  Peter Koszo:男,196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获多伦多大学荣誉学士学位。

  曾任United Tire & Rubber Co.销售经理、Dynamic Tire Corp.联合创始人兼首席运营官、GPX International Tire首席运营官、Sailun Tires America Inc.(赛轮轮胎北美公司)总裁。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美市场总裁、Sailun Tires America Inc.董事。

  Peter Koszo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3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要求,现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7,424.20万元,其中轮胎产品收入801,373.19万元(包括自产自销轮胎实现的收入及轮胎贸易收入)。

  1、自产自销轮胎

  

  2024年第四季度,自产自销轮胎销量同比增长22.41%,实现收入同比增长18.53%。

  2、轮胎贸易

  除自产自销轮胎外,公司还经销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轮胎产品。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贸易收入为19,827.46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受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自产自销轮胎产品的平均价格同比下降3.17%,环比增长1.15%。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的综合采购价格同比增长21.72%,环比增长7.64%。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前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3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至5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iben@sailuntir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6:00-17: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燕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吉庆

  副总裁、财务总监:耿明

  独立董事:许春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至5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iben@sailuntir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资本运营中心

  电话:0532-68862851

  邮箱:ziben@sailuntir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2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补充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756,263,059.57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249,478,098.42元(包括已实施完成的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6%。

  同时,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现金分红方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过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176.62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16,238.86万元,信用减值损失937.75万元。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及公司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2024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个人工作绩效及股东大会确定的相关监事津贴标准,公司2024年度向监事发放薪酬及津贴共计77.21万元(税前)。

  2025年度,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的职务或岗位及绩效结果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相关内容符合《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环境责任、技术创新、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2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内容,公司制定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2,674,002.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2,374,783,525.41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88,100,259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756,263,059.57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249,478,098.42元(包括已实施完成的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现金分红方案: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上限

  当期现金分红累计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29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2025年4月25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时支付其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7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70万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万元。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山,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先后为赛轮轮胎(601058)、东软载波(300183)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它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万里,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先后为渤海汽车(600960)、保立佳(301037)、邦基科技(603151)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注册会计师,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 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年。2014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目前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山近三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具体情况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万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审计费用24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5万元,主要系近年来公司规模逐年扩大,中兴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中兴华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且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中兴华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4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会计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7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70万元。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3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5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176.62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16,238.86万元,信用减值损失937.75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2024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937.75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0.1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07.1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46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174.97万元。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充分考虑在建工程当前状况、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0.68万元。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3.2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176.62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176.62万元。

  四、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五、 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六、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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