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春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柳钢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事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该事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需要,2025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5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以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14)及《公司章程(2025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四)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柳钢股份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柳钢股份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为维护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制订了估值提升计划,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引入权益性资金、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鼓励股份增持和锁定承诺等工作,持续加强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估值提升计划》(2025-015)。

  (十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柳钢集团签订了《生产经营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目前已到期。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优化辅助性材料资源配置及强化生产性服务的保障为目的,经双方协商,拟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此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协议及金额根据此框架协议按实际情况进行订立。关联董事卢春宁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审议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5. 审议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7)。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甘牧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柳钢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事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14)及《公司章程(2025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柳钢集团签订了《生产经营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目前已到期。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优化辅助性材料资源配置及强化生产性服务的保障为目的,经双方协商,拟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此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协议及金额根据此框架协议按实际情况进行订立。关联董事卢春宁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确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

  3.公司其他有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的经营决策合理,管理制度规范并建立了严格的内控体系,积极有效地防范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风险。

  5.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精神,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为公司发展尽职尽责,监事会在监督监察中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运作正常。2024年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各个方面。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启动该程序的时间以及具体发行方案。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 日

  

  公司代码:601003                                                  公司简称:柳钢股份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843,533.76元人民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钢铁行业运行持续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局面,进入“减量发展、存量优化”阶段的特征日益明显。钢铁产量同比下降,国内消费持续下降。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累计生产粗钢10.05亿吨,同比下降1.7%,实现了产量下降的预期目标;生产生铁8.52亿吨,同比下降2.3%;生产钢材14.00亿吨,同比增长1.1%;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8.92亿吨,同比下降5.4%。整体看,钢铁消费降幅明显大于产量降幅,市场供强需弱的态势未改。钢材价格同比下降,铁矿石价格高位运行。2024年,中国钢材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102.47点,同比下降8.39%。而原燃料端,我国进口铁矿石12.37亿吨,同比增长4.9%,进口量创历史新高;进口均价为106.93美元/吨,同比下降7.08%,降幅比钢价降幅小1.31个百分点。2024年,经初步统计,重点统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02万亿元,同比下降6.4%;营业成本5.71万亿元,同比下降5.9%,比收入降幅低0.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429亿元,同比下降50.3%;平均销售利润率0.71%,同比下降0.63个百分点。从资产负债率和“两金”占用情况看,行业资金风险总体可控。钢铁企业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极致能效工程,环保指标持续向好,环境绩效进一步提升。

  (一)公司市场地位、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为中国500强企业、全球50大钢企柳钢集团的核心子公司,是我国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在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上市公司中位列第243位,其中钢铁类上市公司中位列第17位(共29家钢企上榜)。

  公司具备轧钢产能2080万吨。产品覆盖冷轧卷板、镀锌卷板、热轧卷板及酸洗板、中厚板、带肋钢筋、高速线材、圆棒材、中型材等共8个大类、240多个钢牌号,在立足西南、华南,辐射华东、华中市场的同时,还远销至东南亚、美欧非的1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船舶、桥梁、建筑、金属制品、核电、电子仪表、医疗器械、厨具与卫浴、建筑与装潢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业务流程

  公司为长流程钢铁生产企业,业务流程简图如下:

  

  2.主要产品介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钢材产量1159万吨,同比减少9.45%;实现营业总收入701.32亿元,同比减少1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3亿元,同比减亏5.79亿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46.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73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前述证件。     3、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提前一天联系公司;会议当天请携带上述对应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现场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邮箱:liscl@163.com

  联系人:黄震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1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列示和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