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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922.6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30,596.12万元。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5,589.98万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363,202.99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45,232.17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3,483.86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董事会研究,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注:此处列示的“2023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值。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 万元”。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2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三分之一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9亿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36.32亿元,实收股本总额为74.79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36.32亿元,主要系公司历史经营过程中累积形成的亏损。自2023年起,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导致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51.51亿元11注 此处列示的“2023年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值。。

  2024年度,公司积极应对被诉案件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因被债权人申请司法重整,公司主要集中力量化解债务危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进重整投资人、以股抵债等方式,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逾期债务得到有效化解,资产负债率由年初193.91%降低至27.52%,公司的净资产大幅增长,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8.56亿元。

  综上所述,因受到历史经营形成的累计亏损、实施重整战略性收缩营收规模等因素的延续性影响,造成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一)聚焦主业,稳住存量业务

  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现有电子纸、通用显示两个优势板块。

  (1)电子纸业务

  一是推进越南公司项目投产运营,加快设立德国子公司,布局海外市场。二是妥善搬迁新厂区,改善生产空间和环境。三是存量产能提升自动化水平,提升产品良率;投资扩产中小尺寸产能,形成规模优势。四是与上下游头部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协助其共同投入开发应用于智慧零售、智慧教育、智慧工业、智慧物流、智慧医疗等市场规模达百亿的应用场景解决方案,抓住电子纸行业下一个增长拐点。

  (2)通用显示业务

  一是黑白液晶业务方面,将持续深耕POS市场、家电市场和水电气表市场,巩固并提升现有品牌客户的销售份额,同时积极推动海外意向客户的导入。二是工控业务方面,实施产能整合,降低管理成本,加大中高端产品开发力度,拓展细分市场和海外客户。三是智能穿戴业务方面,继续巩固与现有头部客户合作的优势。四是车载触控显示方面,在已有中小尺寸车载触控模组业务基础上,积极寻求面板厂商战略合作,探索布局中尺寸车载触控显示领域。

  (二)抓住机遇,规划拓展新业务

  (1)电子纸业务

  一是在电子标签场景,提供从EPD模组到整机制造给有需要的价签客户,进一步提高客户黏性和附加值议价空间。二是围绕电子阅读器产品开发更多应用,如在AI+教育市场中,提供教学场景、教务场景、家长辅导场景等多个场景下的一揽子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推出教育终端+教育行业大模型,形成软件+硬件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增强客户侧市场竞争力。三是围绕电子纸扩展更多业务领域,在电子纸+消费电子、电子纸+物流、电子纸+无感支付等场景,提供AI+IoT双轮驱动的解决方案,基于数据帮助客户快速定位出提效降本的机会点,降低创新成本,提高产品在客户侧的使用体验和商业价值,增强公司竞争力。

  (2)通用显示业务

  一是以存量客户为根基,深耕金融手持和智能家居行业,同时在车载、医疗和储能等方面拓展业务;二是向零售、工业、汽车、医疗、消费类应用等各个细分市场展示合力泰品牌、产品和技术,继续开发工控类的新客户;三是在原有穿戴手表市场基础上,继续开拓可穿戴市场;四是定期推动客户技术交流,扩大新技术领域合作,提前布局和规划附加值高的产品系列合作,实现弯道超车。

  (3)谋划导入有市场前景的新业务

  着眼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拟通过AI、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推进产业链延伸,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等,在高端化、智能化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与智路资本、骋风而来等重点产业投资人互动,寻找合适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谋划导入有市场前景的新业务,推动企业焕发生机活力。

  (三)加强经营管理,实现降本增效

  重整后,公司将围绕经营战略进行未来发展规划,加强绩效管理、提升生产效能、巩固和完善研发体系,开发优势品种;对标同行业,公司从产品设计出发,集聚研发、采购、制造等力量协同推进降本,提升产品边际贡献和毛利水平;优化供应链管理,积极通过多供应商导入、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降低采购价格;加大技改投入,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提升制造水平,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强化精益生产,降低综合成本和无效能耗;加速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转化;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加大客户覆盖,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2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本年度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适当调整,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目前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营收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5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新的薪酬方案制定并审议通过。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按月领取津贴;

  2、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以及董事津贴;

  3、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1、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2、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及同行业公司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该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构成: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岗位职级、任职期限、岗位职责等确定,按月薪的形式领取;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管理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个人贡献情况确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3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告数据,不会导致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自查结果与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立案调查结果可能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存在对前期差错进行修正的可能性。

  ● 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财务数据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退市的情形。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编制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发现以前年度存在会计差错,公司根据自查结果对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2025年4 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自查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对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重述。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经公司自查发现,本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金融负债确认等会计处理错误的情形。

  鉴于上述事实情况,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更正,调减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57,628.51万元,调减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67,516.73万元,调减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888.22万元。

  二、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追溯重述了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上述差错更正对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一)差错更正对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注:损失以“-”号填列,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差错更正对本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注:损失以“-”号填列,净亏损以“-”号填列。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发现以前年度存在会计差错,并对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重述,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公司将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内部控制,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四、其他事项

  (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二)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3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之资产剥离及信托方案,福州高新区益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之信”)作为承接拟剥离子公司股权资产的信托计划平台,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业务的日常业务交易。

  2.益之信现任董事兼经理何海宁过去十二个月曾任公司的常务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益之信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益之信及其附属企业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益之信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前次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 本次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州高新区益之信科技有限公司

  2.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30楼

  3.法定代表人:何海宁

  4.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24年12月12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E7KXE4XF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显示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益之信现任董事兼经理何海宁过去十二个月曾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10.主要财务数据:益之信成立未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11.履约能力分析:益之信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形。经查询,益之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益之信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原料采购、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等。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司与益之信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益之信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关联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3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解释第17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3、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解释第17 号》《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

  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贷款安排中的“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范围和在现金流量表以及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风险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解释第17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解释第18号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相关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来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首次执行本解释时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规范了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当根据情况区分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3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1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度,华兴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兴所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6.34亿元、15.19亿元、-23.01亿元,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2.82亿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56亿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度,华兴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表明公司2024年度通过重整程序,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进重整投资人、以股抵债等方式,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逾期债务得到有效化解,资产负债率由年初193.91%降低至27.52%,公司的净资产大幅增长,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85,589.98万元,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显著改善,各项偿债类财务指标也随之改善,减少大额利息费用和违约金负担,公司的流动性得到明显提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

  鉴于上述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过程及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重整完成后,随着债务危机的化解以及重整投资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公司将逐步恢复盈利能力,重回良性、稳健发展轨道。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的规定,公司目前已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其他风险提示

  1.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5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 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3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暨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15:3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登入“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届时,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14日参加由福建证监局、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侯焰先生、独立董事蔡高锐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政声先生、财务总监李寅彦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15:30-17:00 通过访问“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即可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池枫

  电话:0591-87591080

  邮箱:zqdb@holitech.net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http://rs.p5w.net)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3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具体情况可详见如下已披露的公告:

  

  自上次进展情况披露日2024年11月3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新增了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2024年11月3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的涉案金额合计为11,997.7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46%。

  上述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为231,074.1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4.51%。连续十二个月已披露的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已披露连续十二个月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二、股权被冻结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相关债务纠纷案件,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成为被执行人而导致3家下属公司股权被冻结,其中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被冻结股权数额为121,660万元,江西通泰视显科技有限公司被冻结股权数额为1,000万元,江西兴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冻结股权数额为26,829.32万元。

  

  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前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由合同纠纷和票据追索导致被冻结银行账户累计105个(一般户103个、基本户2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累计折合人民币为14,752.29万元(其中:美元379.51万元、港币411.84万元、日元13.1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95%,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61.68%,公司累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比例达60%。

  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相关情况如下: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1.2024年11月22日,福州中院裁定批准合力泰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的重整计划。对于已申报债权的部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受偿方案进行清偿。债权已获法院裁定确认或者管理人审查确定的债权人未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领受偿债资源的,根据重整计划向其分配的偿债资源由管理人依法予以提存。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督促并协助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借新还旧、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相关银行贷款逾期事项,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

  3.上述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出现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仍在持续开展,仍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公司能保持正常的日常货款结算及税费缴付。

  4.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5.公司将根据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 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 已披露连续十二个月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附件2:已披露连续十二月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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