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2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有差异。
此外,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环境保护及新能源替代、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检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公告生产经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21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22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有效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主题,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安全集约高效绿色生产”为工作主线,全力以赴保安全、稳增长、提质效、谋创新、推改革、防风险、促发展,锚定目标、攻坚克难,高质量收官“十四五”,高标准开局“十五五”,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充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二、现状分析
(一)生产经营方面。近年来公司聚焦煤炭主业,不断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先进产能”“资源扩增”“精煤制胜”“配煤优势”四大战略,有序释放先进产能,加强洗选领域重点技术革新和工艺设备改造升级,构建产洗销贸运进一体化商业大格局,同时进一步提升管理创新,强化成本管控,公司内生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盈利能力明显提升。但目前煤炭市场供需关系较为宽松,公司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补短板、固底板、铸长板、拓优势,充分持续打造煤炭低成本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效能,不断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二)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比例,2021年至2023年股利支付率分别为62.91%、63.89%、30.25%,累计分红金额(含税)达到88.56亿元,累计分红占上述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的164.74%。另外,公司已制定《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前提下,明确规划期内各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60%。同时,公司也面临煤炭市场需求不足和资源接续双重压力,公司要充分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努力提升分红的可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三)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以董事会建设、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为核心,就董事会提案、决议落实跟踪执行评价、外部董事履职等各个层面进行完善,制定或修订各项配套制度;公司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新规要求,对独立董事的履职管理进行全面系统优化,以确保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坚实保障和有效支持,进一步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扎实推动。但同时,伴随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监管制度地不断更新修订,公司还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或修订配套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内部控制水平。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流程,修订完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线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现场接待、投资者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下一步,公司将在信息披露方面狠下功夫,持续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收集机制,不断提升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质量,保障投资者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内容,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和谐关系。
三、2025 年主要举措
(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产洗销贸运进电积极联动
公司深耕煤炭主业四十余年,构建了以自有煤矿为基础,以货源组织、运输仓储服务为保障,以产稳销、以销促贸、贸服结合,产洗销贸运进协同发展、联动发力的经营模式。2025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度聚焦主责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煤炭主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定不移走“安全集约高效绿色生产”之路,做强做优煤炭主业,大力推进精采细采,持续推进“一优三减”,着力提升单产单进水平,稳步提升井下正规循环作业完成率和产能利用率,稳产稳供、提质增效;二是深化产洗销贸运进电一体化协同联动,坚持“量价联动、稳价保量”原则,采取“以销定产、以效定产、以现定产”措施,优化资源配置,精准把握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策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促进产业链各环节高效运转;三是优化提升配采配洗配销效能,加快生产性衔接工程,与周边有需求的矿井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主动对接市场要求,不断优化完善焦煤、电煤配洗配销方案,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全力推动配洗增效,最大化提升煤炭销售效益;四是加快产业升级,突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积极争取后备煤炭资源,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持续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确保在兼顾长远发展的同时,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实现发展成果与股东价值增长持续共享。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7,894,736.60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此外,公司还将加快建立完善公司“价值创造”“价值经营”“价值传播”“价值实现”四个领域协同机制,科学监测公司市值、市盈率等二级市场重点指标表现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最终实现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目的。
(三)强化创新驱动优势,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充分利用“双百企业”创新优势,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健全科技创新管理体系,把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放在“安全集约高效绿色生产”上,全面推动企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方面,公司将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大力推广无煤柱开采、边角资源开采、压覆资源开采、瓦斯区域治理、快速掘进等新技术。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快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和数智化数字化建设,努力把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厚植公司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注重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一方面,公司将通过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完善公司定期报告、日常生产经营、社会责任等与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2025年,公司拟组织开展线上业绩说明会活动不少于3次,并在业绩说明会中采用图文等可视化形式,动态展示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等情况,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同时,公司将保持电话、邮箱等渠道畅通,及时回复投资者上证e互动平台提出的问题,积极借助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路演、反路演等多种方式及时与投资者、券商研究员、媒体等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
此外,公司将加强舆情监测及分析,密切关注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信息,必要时通过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积极回应,为公司营造健康良好舆论环境。
(五)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深入贯彻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能力,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25年,公司将全面构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突出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加快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全面提升现代企业治理效能。一方面,按照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和运行机制,提升董事会多元化水平,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等配套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执行有力;另一方面,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加快落实公司子企业治理结构改革,确保公司监事会改革按时完成;此外,完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重点业务管理制度,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同时聚焦公司重点业务管控领域,以内控评价结果为导向,以流程优化为抓手,以降低业务风险为目标,全面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优化绩效管理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规范,2025年将持续加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人员的沟通,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履约意识和合规意识;积极组织公司董监高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和会议,不断提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及约束,在保障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匹配的基础上,改进优化考核指标、流程和权重,牵引高级管理人员锚定目标、奋斗实干,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执行效果,结合公司业绩说明会,就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的意见建议,及时对行动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行动方案执行始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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