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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一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生产供给较快增长,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国内需求不断扩大,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国民经济实现良好开局,高质量发展向新向好。一季度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18,75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比2024年第四季度环比增长1.2%。

  供给方面,报告期内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累计产量12.0亿吨,同比增长8.1%,其中3月实现原煤产量4.4亿吨,同比增长9.6%,生产增速有所提升;报告期内进口煤炭1.15亿吨,同比下降0.9%。

  需求方面,报告期全国规模以上火力发电量为15,32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7%,其中3月发电量为5,09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3%,降幅有所收窄;全国规模以上粗钢累计产量25,933万吨,同比增长0.6%,其中3月产量9,284万吨,同比增长4.6%,增速明显加快;全国规模以上水泥累计产量33,116万吨,同比下降1.4%,其中3月产量15,788万吨,同比增长2.5%,需求有所改善。

  (以上内容涉及的宏观行业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网)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煤炭生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生产业务收入26.24亿元,同比下降27.44%,原煤产量908.64万吨,同比增长20.92%;自产煤销量441.55万吨,同比下降19.15%;销售均价594.38元/吨,吨煤成本271.2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煤炭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贸易业务收入16.72亿元,同比下降35.28%,贸易量321.28万吨,同比下降16.18%,销售均价520.54元/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13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送达、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9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67,894,736.6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5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吴秋生先生、薛建兰女士、昝志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山煤国际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号)。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孟君先生、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赵妍瑜女士、陈一杰先生、韩磊先生、常光玮女士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孟君先生、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赵妍瑜女士、陈一杰先生、韩磊先生、常光玮女士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签署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号)。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孟君先生、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赵妍瑜女士、陈一杰先生、韩磊先生、常光玮女士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205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5-019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内控审计费用为47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5-020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孟君先生、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赵妍瑜女士、陈一杰先生、韩磊先生、常光玮女士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等21家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7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及项下贷款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

  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授信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5-021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孟君先生、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赵妍瑜女士、陈一杰先生、韩磊先生、常光玮女士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临2025-022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24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18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煤国际”)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目前,该协议即将期满,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系为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41层

  法定代表人:郝轩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412,470.04万元,资产净额544,970.0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264.24万元,净利润66,976.34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资信状况:财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服务类型及收费标准

  办理结算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户,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办理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所给予的存款利率将等于或高于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0亿元。

  办理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8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计利息)不超过80亿元。

  办理票据池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参与财务公司搭建的票据池业务的票据,总额不超过10亿元。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票据池业务,利用公司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质押作为担保为山煤国际及所属各级独立法人子公司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办理票据池业务收费按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无监管规定按同行业水平收取。

  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按公司的提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2、公司保证

  公司按照本协议在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公司对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财务公司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财务公司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

  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下公司将财务公司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优先交由财务公司办理。

  3、财务公司保证

  财务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财务公司应按照本协议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财务公司支付需求。

  财务公司存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发生的费用。

  5、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备案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日内,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最多自动延期两次。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暂停履行相关条款并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依其现行有效规则仲裁。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且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1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宇辰

  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园

  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转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2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5月转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现任项目经理职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

  合伙人,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5万元(含税),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及沟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表现出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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