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且不以股票、期货、期权为投资品种,也不投资将股票、期货、期权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或主要底层资产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计划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且不以股票、期货、期权为投资品种,也不投资将股票、期货、期权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或主要底层资产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或短期内赎回,风险可控;若不能随时或短期内赎回则需要有保本约定。
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不排除理财产品收益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2.1 为控制风险及资金安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2.2 公司资金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存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持续跟踪并及时分析,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于每个会计期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安全为重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投资活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5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小,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损害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蓝波已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及管理需要实施,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讨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的是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请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为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子公司关联自然人。
②云南薇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租赁关系于2024年2月29日终止,上述数据为2024年1-2月租金。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对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作出合理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①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
②云南薇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注销,与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关系。
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为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子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团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非营利医疗机构
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万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地址:昆明市黑林铺昆富路1号综合大楼一楼二楼商铺
主营业务: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五华区黑林铺团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资产总额为344.6万元,净资产为300.3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4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5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额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高新区红塔社区卫生服务站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万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银城小区1幢3单元201-202
主营业务:全科医疗科、(含内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高新区红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资产总额为193.70万元,净资产为177.1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08.6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0.65(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额出资设立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恒创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王雁萍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国庆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2楼
主营业务:以提供智慧城市顶层规划、设计、实施、集成、检测、运营、维护、培训和系统升级等专业化服务为主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创智城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830.51万元,净资产2,333.08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73.13万元,净利润-338.31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股东: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方明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8号吉安大厦A座七层7046房间
主营业务:生物制品、中药、西药、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食品经营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8,513.00万元,净资产7,359.54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76.49万元,净利润-3,068.2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七)规定情形,为公司联营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云南康特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昆明显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68.12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慧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豆腐厂53号317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医院管理;医学研究;医疗设备的销售;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国内贸易、物资供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康特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975.38万元,净资产299.77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33.01万元,净利润-484.6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云南慧眼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自然人: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王冠珏、赵明、王成举、赵亮、赵超越为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子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或为本集团母公司控股的集团内企业,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服务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款项的结算、支付及时,未发现坏账风险及其他履约风险。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遵循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按约定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条款执行合同,遵循《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及其细则的规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且与公司经营战略保持一致。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小,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损害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综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对五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云南健之佳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健之佳唐人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自有资金46,6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对五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其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之佳”)于2025年0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五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进行公告: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云南健之佳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整(1,000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为货币资金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贰仟贰佰万元整(2,200万元)。
2、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捌仟万元整(8,000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为货币资金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重庆勤康注册资本为壹亿壹仟万元整(11,000万元)。
3、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陆佰万元整(600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为货币资金捌仟肆佰万元整(8,4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玖仟万元整(9,000万元)。
4、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注册资本约为叁仟玖佰贰拾伍万元(3,925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为货币资金肆仟万元整(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约为柒仟玖佰贰拾伍万元(7,925万元)。
5、河北健之佳唐人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壹亿元整(10,000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为货币资金叁亿元整(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肆亿元整(4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授权总经理结合资金情况及各子公司业务需求,安排相关部门为子公司出具股东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文件,适时办理增资、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健之佳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MADNNE6N1R
成立时间:2024年6月17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王旗营社区居委会旗营街10号-3
主营业务:医疗服务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839376781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2
主营业务:医药批发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名称: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734196006Q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路官一街8号(3008)、(3009)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名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484591103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3,925.732万元
注册地: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401-1407号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名称:河北健之佳唐人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MADXU5KL7T
成立时间:2024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201-1207号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及相关内容
随着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补充、招募、新增门店商品采购及铺货的投入、信息系统建设、新店建设投资、并购资金筹措、配套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及各项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增加。
此外,通过“药店+诊所”结合方式审慎拓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网络的工作持续推进,相关五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有限,制约了公司发展。
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对五家全资子公司进行货币增资。
(二)被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健之佳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6月17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王旗营社区居委会旗营街10号-3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2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名称: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路官一街8号(3008)、(3009)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4、名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3,925.732万元
注册地: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401-1407号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5、名称:河北健之佳唐人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201-1207号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五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其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本次对于五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采购、人员薪酬、信息系统建设、新店建设投资、并购资金支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及各项日常经营的业务支出。本次增资能够充实子公司注册资本,资金完全用于其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子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子公司阶段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此次对于五家全资子公司增资,是结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2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他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业务品种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日常经营周转中,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期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估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是否使用相关授信额度视公司经营需要决定,具体授信安排如下:
3、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存在潜在资产并购、购置、更新改造项目,对于重大项目拟通过并购贷款等产品解决除自有资金外的其他长期资金的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年度新增并购业务、固定资产购置或更新改造项目洽谈的可能进展,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专项授信额度及对应融资业务,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用于并购业务或资产购置、改造项目中相关价款、税费等费用项目支付,具体金融机构选择,以最终谈判条件及审批情况确定。
4、为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2024年年度股东会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
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与金融机构洽谈、签约时,约定或确定:同意在控股子公司股权因资产重组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或集团内公司间发生重组、合并时,担保责任由股权受让方、股权划转承接方承继,融资协议、担保协议无需中止、无需额外提供担保、无需提前还款。
在担保总额未突破上述最高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集团内公司间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其中公司对子公司预计担保明细如下:
(1)上述银行授信及连带责任担保,采用相关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文本。
(2)集团内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配合提供对公司、集团内企业的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授信、借款、抵押、质押等合同、协议。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组织办理相关业务。
5、100%保证金(或类保证金的存单、票据)质押开票、开证的非融资业务
日常经营业务中,若使用无敞口的金融产品(例如:100%保证金开票、开证等),该类型的无敞口低风险业务,不新增公司对集团外部的负债,不属于融资业务、担保业务。
此类业务由财务部门结合采购等业务部门需求、财务管理需求具体办理。
二、除本公司外,其他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1
法定代表人: 蓝波
注册资本: 38,0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9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名称: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2
经营范围:便利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名称: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8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路17号南宁高新区富通电子产品物流园五层生产车间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4、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2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5、名称: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1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6、名称: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215号2幢3楼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7、名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13,925.732万元
注册地: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401-1407号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名称: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路官一街8号(3008)、(3009)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公司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商谈确定、签署的文本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集团内公司间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资产抵押和质押是结合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门店拓展、基建计划等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部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3,507.4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IT审计的胜任能力。与公司和公司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控控制有效性并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行业声誉,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勇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姜斌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茂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IT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7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认为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7票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40以现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详细了解公司2025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认为公司的财务预算以2024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实际及市场、行业的客观情况为预算基础,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股东回报等因素。实施持续稳定的分红策略,能够稳定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及信心,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5、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在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部分存货已存在减值迹象,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此议案是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规避风险,增强会计信息相关性,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制度建设和执行、防范作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1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预计交易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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