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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在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其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相关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产品类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基金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产品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选择产品的受托方,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其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相关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亿元(人民币,下同),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42.35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对于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其他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应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事项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超出本次预计担保范围的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被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稳定的控股地位,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不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故仅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被担保方为下属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6.9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2.35亿元,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被担保公司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及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金峰,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施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人员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整体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管理,制定本估值计划。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包括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倡导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健全公司治理;鼓励股东增持等举措。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4.62元,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4.72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二、 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充分分析公司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市场发展新趋势,坚持经营为先,提升公司经营质量。高端装备业务方面,公司将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一方面做好光伏设备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做好光伏及半导体领域相关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工作。新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做好现有产能的运营管理工作,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和运营模式,提升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新能源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做好自持的电站运营维护工作,并继续探索光伏电站总承包、代运营维护等新的业务方向。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供应链管控、优化内部流程,努力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和经营质量。

  (二)倡导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2025年,公司制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公司将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方式与投资者深入讨论、交流,向投资者充分解读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回答投资者关注的相关问题,并听取投资者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反馈,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并积极主动传递公司经营理念和投资价值。

  (四)强化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公司将加强行业相关、核心业务、相关风险等关键信息的披露,减少冗余信息披露,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力求披露的信息简明清晰。

  (五)健全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提升决策水平。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和控制管理体系,并结合公司业务流程和内控管理要求,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鼓励股东增持

  公司将加强与控股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建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估值提升计划是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现状综合考量而做出的计划,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估值计划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5]16099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行使好相关职能,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规范运作、采取相关措施应对所涉事项,并督促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5]16099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公司2024年产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亏损为236,064.77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有息负债合计为222,818.39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为29,038.81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公司存在上述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虽然在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天职国际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努力采取措施应对所涉事项,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提高销售回款率;

  2、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盘活各类存量资源,运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出售、抵押、质押等多种方式,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并加快回收各类应收款项;

  3、公司将持续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协商,争取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在地金融机构的支持,努力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时,通过债务续期、再融资及新增融资方式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自2025年1月以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中10.76亿元已完成续授信/展期/借新还旧业务。

  4、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各项成本和费用及节约资本开支;

  5、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给银行作为增信措施,用于办理公司相关贷款展期/借新还旧等业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求实控人、控股股东的资金和信用支持,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908                                                    公司简称:京运通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公司综合考虑光伏行业环境、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政策等因素,经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光伏行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努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加快建设新能源体系,以实现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5年,我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同时加快绿色低碳转型,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风电装机量为5.21亿千瓦,水电装机4.36亿千瓦。2024年全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6%,其中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集中式光伏1.5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18亿千瓦;风电装机新增装机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6%,陆上风电7,579万千瓦,海上风电404万千瓦。从发电量上看,2024年全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3.46万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2023年同期增加5,419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86%。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供应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也在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24年底,第一批基地建成9,199万千瓦,投产9,079万千瓦。

  中国在全球能源转型中发挥关键作用。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85GW,数据显示2024年亚洲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加421.5GW,占全球新增容量的72.0%,其中中国占比最大。国际能源署发布的报告也显示,2024年,全球能源需求增长2.2%,增速超过2013年至2023年间1.3%的年平均增长水平。中国2024年能源需求增速虽放缓至3%以下,低于中国近年来4.3%的年均增速,但中国在2024年的需求增长绝对值仍然是所有国家中最大的。

  2024年,光伏行业制造环节保持增长趋势,虽然各环节经历了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但全年产量依然保持增长。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统计,2024年全年,国内多晶硅产量达182万吨,同比增长23.6%;硅片产量达753GW,同比增长12.7%;电池片产量654GW,同比增长10.6%;组件产量588GW,同比增长13.5%。

  报告期内,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如《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督的通知》、《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等,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规划引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新材料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等。

  1、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该业务为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伏设备和半导体设备。光伏设备包括单晶硅生长炉、金刚线开方机、金刚线切片机等,主要用于生产光伏硅棒和硅片。半导体设备包括区熔单晶硅炉、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金刚石生长炉等,主要用于生产半导体相关材料。

  2、新材料业务

  新材料业务为单晶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伏级的直拉单晶硅棒及硅片,半导体级的区熔单晶硅棒及硅片。其中,光伏级单晶硅片包括 G12、G12R、M10、G10等多种规格,下游客户主要是行业内主流的电池及组件企业;半导体级区熔单晶硅棒及硅片包括5吋以下、6吋、8吋等规格,区熔单晶硅产品可满足 IGBT、可控硅等大功率电子器件的应用需求。

  3、新能源发电业务

  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公司较早进入光伏发电领域,并根据行业周期和国家政策不断调整发展节奏,后又涉足风力发电领域。截至2024年底,公司光伏及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约为1,340.79 MW。

  公司继续做好现有光伏电站和风电站运维管理工作,努力保持该业务盈利水平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也在不断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尝试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代运营维护等业务。

  4、其他业务

  节能环保业务为脱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脱硝催化剂产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努力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好市场营销和成本管控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90,770,750.39元,同比减少56.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647,658.01元,同比下降1,10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05,970,909.30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98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根据上述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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