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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概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核销。

  经评估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2,808.16万元、核销资产合计13,642.84万元、报损资产2,182.61 万元(除非特别说明,“元”指“人民币元”)。具体明细如下:

  

  2024年度公司核销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2024年度公司报损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除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外,公司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主要是账龄延长,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以及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增加。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主要是账龄延长,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250,582.09元。

  4、商誉减值准备

  2024年末根据对子公司上海擅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擅美”)资产组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上海擅美资产组评估值为1,167,800.00元,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8,658,900.00元,上海擅美期末合并报表需确认商誉减值准备25,774,117.26元。综上,合并报表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774,117.26元。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8,985,701.53元。

  6、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406,842.62元。

  7、资产核销

  对于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多次催收无果,已实际产生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予以资产核销。对于部分存货公司不再投入继续开发判断相关存货已无回收价值,全额进行核销处理。

  8、资产报损

  因公司聚焦主业逐步退出其他业务,前期支付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部分款项无法收回,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将该类资产报损。本期公司对该部分资产报损 21,826,074.62 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报损共计 24,990.77 万元,共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990.77 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4,990.77 万元;本次核销资产不会对公司2024年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计提减值、核销报损资产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 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履行决策的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2,808.16万元,报损资产合计人民币 2,182.61万元,核销资产合计人民币13,642.84万元。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房产917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同、姜香蕊、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贾建萍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5月14日(周三,上午9:30-11:00,下午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登记。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联系人:卓炤伊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卓炤伊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湘江集团签署了相关反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湘江集团支付费率为1%/年的担保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湘江集团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8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湘江集团签署了相关反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湘江集团支付费率为1%/年的担保费。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指担保协议的签署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此次反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反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法定代表人:张利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UJ3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

  经营期限:2016-04-19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湘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的股权结构图: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826,225.1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89,143.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7,081.8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1,699.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653.7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3,064,609.64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130,730.9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3,878.73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934.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52.26万元。

  截至目前,反担保对象湘江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对象湘江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反担保的范围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主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约定,甲方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支出的所有款项及费用。

  2、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二)反担保期间

  乙方的反担保期间为甲方的保证期间及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3年内。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按担保余额及实际担保天数计算,即担保余额*实际担保天数/360*1%=担保费。实际担保天数自被担保债务资金到达债务人账户之日起算,担保费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当于每季度末月20日(含)前支付担保费。

  四、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支付担保费的费率系参照市场行情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及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17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7.2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3.0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4.1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以口头告知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14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辉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承诺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履职情况总结的议案》;

  同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履职情况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李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55)。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该薪酬情况是指相关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水平,并经考察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薪酬标准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税前)/人/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5.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认为:1、《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的财务和经营情况。3、公司监事会认可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564,694.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4,350,276.74元。

  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三、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资金均用于公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本次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张利刚先生、冯康洁女士、杨家庆先生、彭红历女士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于上年度发生的交易均在其成为公司关联方之前发生;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均指占2024年同类业务比例。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在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四、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相关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UJ37Q

  法定代表人:张利刚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

  经营期限:2016-04-19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湘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826,225.1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89,143.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7,081.8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1,699.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653.7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3,064,609.64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130,730.9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3,878.73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934.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52.26万元。

  2. 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2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649.122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H1T1L

  法定代表人:李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体育赛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07-29至2046-07-28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2973%、郭冬云持股43.0000%、符元喆持股7.7027%。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080.6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50.6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8.42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051.8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21.8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85万元。

  3.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关北二街3号院3号楼12层1237

  注册资本:人民币1,398.065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54670T

  法定代表人:杨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咨询策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09-17至2064-09-16

  主要股东情况:杨凯持股19.8708%、新奥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3000%、天津沁燃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5000%、北京海米科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3.0050%、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000%、徐达持股9.9450%、王新友持股8.5833%、奇艺博同张家口洋河新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726%、上海尚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持股2.1458%、钱卫持股1.8585%、上海木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819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5,435.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564.0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71.4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293.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10.61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251.5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53.6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597.9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37.8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6.33万元。

  4.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甲36号1层东部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9D9X9T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礼品、汽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1-09至2046-11-08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00%、张文娟持股40.00%、何叶紫持股11.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72.0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7.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4.0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9.7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36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83.1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4.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8.4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1.7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9万元。

  5. 上海奇禧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502-3

  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3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QP36U

  法定代表人:孙凡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动漫设计,从事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产品设计,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文具用品、服装、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2-05至2046-12-04

  主要股东情况:孙凡持股69.70%、公司持股30.3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53.4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8.9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4.5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7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20.1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6.9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1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26万元。

  6. 陕西新画幅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12幢1单元25层125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906.6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4MA6TJPRT5G

  法定代表人:沈一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版权代理;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票务代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艺术品代理;箱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食杂店(三小行业)(除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文物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小食杂;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食品生产;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清真食品经营;歌舞娱乐活动;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2018-02-12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7.0001%、公司持股17.9999%、沈一康14.999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64.8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84.0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9.2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4.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7.46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55.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89.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34.1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1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89万元。

  7. 北京新画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20号楼5层504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D7WW28

  法定代表人:李淑梅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03-31至2047-03-30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0000%、公司持股40.0000%、宁波新画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3333%、王进持股5.1665%、郑伟持股1.500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325.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38.3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7.2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7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83.7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9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7.2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4万元。

  五、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接受租房物业等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申请贷款。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营销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和投放为主;向关联方申请贷款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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