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1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国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和完善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逸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逸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逸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艳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
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8,802,456.1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7,851,270.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6,401,286.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4,31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00,969.00元(含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500,969.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综上,公司2024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1,938.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66%。
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3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上市后分红相关指标披露如下: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让投资者更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如果公司2025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在2025年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予以实施。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予以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予以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元智能”)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57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99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8,177,803.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816,996.46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3]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常州英特力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力杰”)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和保荐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于2023年10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英特力杰和保荐人东海证券于2023年10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相关协议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实际履行。
【注2】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3年12月注销。
【注3】相关协议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实际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043.60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647.0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东海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苏亚鉴[2023]37号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1,690.64万元,均已完成置换,其中本期置换金额为1,043.60万元。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研发测试中心项目)的研发人员职工薪酬71.28万元。
2023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研发测试中心项目)的研发人员职工薪酬20.03万元已于本期完成置换。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应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918.92万元。
截至本专项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置换前述募集资金830.57万元,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71.28万元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759.29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东海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报告期内累计投资金额127,61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758.7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8,00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7.50万元,期末余额为28,04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新建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延期及高端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成套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蒸压加气混凝土成套装备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9年12月。
此前蒸压加气混凝土成套装备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是公司基于当时特定的技术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开展情况所确定的。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9年12月。
受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影响,公司的营销区域的市场需求、竞争态势已发生变化,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需结合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和公司业务战略对营销服务网络布局进行评估与调研。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审慎推进项目,项目整体进度将延期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元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天元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578,400股,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994,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7,803.5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816,996.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8日全部到账,到位情况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3]11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蒸压加气混凝土成套装备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7年12月延期至2029年12月。
(二)项目延期原因
随着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根据加气行业发展态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审慎推进项目投资进程。
综上,经公司审慎评估,决定对上述项目建设时间进行调整。
(三)项目延期影响
本次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和调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7年12月延期至2029年12月。
(二)项目延期原因
受市场环境影响,下游客户需求减少,公司审慎考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同时,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先设计的部分营销项目所在区域已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审慎推进项目,根据实际建设需要,重新调研营销区域与国家。
综上,经公司审慎评估,决定对上述项目建设时间进行调整。
(三)项目延期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监事会及保荐人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更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认为:天元智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成套装备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海证券同意天元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1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
至202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在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逸中、何清华、常州颉翔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元臻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殷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12号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期半天。
(三)联系人:殷艳 联系电话:0519-88810098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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