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
监事会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截至本意见发表之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针对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 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意见:我们尊重并理解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内部控制质量,确保公司规范运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保留意见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针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公司自查发现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董事长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3季报、2024年1-3季报中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的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利息收入等报表项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同时,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2023年度与2024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并对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更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针对2024年监事会会议工作、监督核查工作等情况进行报告,编制了《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监事白雪原、陈梅回避表决,公司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截至本意见发表之时,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②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上述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报告期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下述需要调整首次执行当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外,其他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需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进行了追溯调整,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2024年度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吴启权及与前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8回避表决;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吴启权、王伟及与前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其他与议案8、议案9中公司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表(数据尾数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第22号规定,企业应当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应收款项融资的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应收款项融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主要项目情况说明
(一)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4,760.32万元,主要包括四川设计本期计提1,237.51万元,长园天弓本期计提866.87万元,长园电力科技本期计提827.05万元,长园和鹰本期计提764.82万元,长园电力本期计提695.62万元,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本期计提474.08万元等及长园深瑞本期转回556.52万元。
(二)本次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4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3,081.42万元,主要包括长园深瑞本期计提3,368.14万元,达明科技本期计提2,271.4万元,长园迈德本期计提1,621.68万元,长园河南装备本期计提1,298.56万元,江西金锂本期计提1,119.32万元,长园天弓本期计提1,003.36万元,长园装备制造本期计提815.80万元。
(三)本次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明确约定该项评估用于商誉减值测试,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中重要环节予以必要的复核,严格遵守测试程序,充分评估相关减值金额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及时将商誉减值信息提供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488.27 万元,主要包括对珠海运泰利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3,233.66万元,芬兰欧普菲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984.74万元,江西金锂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269.87万元。
(四)本次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87.02万元,主要包括达明科技本期计提1,059.70万元,长园天弓本期计提614.04万元,长园装备制造本期计提346.9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本年合并报表中利润总额51,584.59万元,其中减少商誉29,488.27万元,减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等应收款项5,366.77万元,减少其他综合收益1,150.13万元,减少存货13,081.42 万元,减少固定资产2,087.02万元,减少合同资产251.29万元,减少在建工程83.66万元,减少无形资产76.0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合理判断,并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3:00-14:4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y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3:00-14:45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3:00-14:45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裁:乔文健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姚泽
独立董事:王苏生
董事会秘书:顾宁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3:00-14:45,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y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宁、李凤
电话:0755-26719476
邮箱:zqb@cy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启权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针对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 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保留意见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针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公司自查发现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董事长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3季报、2024年1-3季报中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的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利息收入等报表项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同时,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2023年度与2024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并对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更正。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公司经营、董事会会议工作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ESG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董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吴启权、杨诚、姚泽、王伟、王苏生、丘运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确认向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专项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审计费用共计3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与相关主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存在被董事长控制的企业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2023年度与2024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追认公司与前述第三方主体自2023年度至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对2025年度公司与前述第三方主体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与相关主体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董事吴启权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董事吴启权、邓湘湘、陈美川、王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管理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吴启权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乔文健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属于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相关说明详见公告正文。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8,099,907.6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07,691,154.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606,320,734.58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11,429,122.54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425,441,011.3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425,441,011.32 元,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875,264,729.36元,属于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下属合伙企业长园(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控股实施现金分红514.20万元,下属合伙企业长园(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二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现金分红849.61万元,子公司长园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实施现金分红605.50万元,其他子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公司的主要业务由子公司承载,公司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子公司研发投入、工艺升级改造等,公司不存在大额资金闲置,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并适当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基于公司现阶段情况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计划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将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其他及相关风险提示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5日13:00-14:45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放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4月制定的《董事、高管2024年度绩效考核表》《2024年董事和高管工资总额、年终奖方案》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认定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制定前述考核对象2024年度奖金发放方案,并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核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合计金额为1,455.37万元,具体如下:
注:(1)董事报告期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时起算;高级管理人员于董事会聘任之时起计算工资及奖金;(2)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董事、高管任职期间2024年工资及2024年度奖金;(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管2024年年终奖总额为374.767万元(涉及考核人员包括吴启权、杨博仁、王伟、姚泽、乔文健、强卫、徐成斌与顾宁);(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管2023年年终奖总额为533.25万元(涉及考核人员包括吴启权、杨博仁、王伟、姚泽、乔文健与顾宁)。
二、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监事白雪原、陈梅回避表决,公司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确定的监事2024年薪酬认定方案执行,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合计金额为108.25万元,具体如下:
注:(1)监事报酬时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时起算;(2)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监事任职期间2024年工资及2024年度奖金。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事项。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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