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二○二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武惠忠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杨瑞平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杨瑞平回避表决
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刘渊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刘渊回避表决
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张志敏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张志敏回避表决
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二○二四年度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张志敏女士、杨瑞平女士、徐海东先生作为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成员回避表决。
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八)关于审议《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九)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二○二四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0号《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1号《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2号《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暂停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7号《关于暂停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六)《关于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改设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3号《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改设调整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3号《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改设调整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4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关于审议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5号《关于为潞宁煤业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6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十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8号《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1. 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事项
2.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事项
3. 本次公司债券授权事宜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9号《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续聘二○二五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20号《关于续聘二○二五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21号《关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审议《公司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十八)关于审议《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十九)《关于为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22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潞安焦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十)《关于召开二○二四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23号《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09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国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二○二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审核公司《二○二四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二○二四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四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四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审核同意该报告内容。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0号《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1号《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2号《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暂停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7号《关于暂停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八)关于审核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五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审核同意该报告内容。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九)《关于审议续聘二○二五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20号《关于续聘二○二五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6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三)《关于审议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5号《关于为潞宁煤业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21号《关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七)《关于审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8号《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分项表决情况:
1.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事项
2.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事项
3.本次公司债券授权事宜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19号《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关于为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022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潞安焦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潞安焦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担保金额: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焦化”)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流动资金需求,潞安焦化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亿元,以上借款总额共计2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为保证潞安焦化及时获得借款资金,我公司拟为潞安焦化上述两笔总额2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潞安焦化提供担保。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810588573067
注册地址:潞城市店上镇北村
注册资本:15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7,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潞安焦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1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借款1亿元,合计2亿元。公司为潞安焦化上述两笔总额2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3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潞安焦化的正常生产经营,且潞安焦化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潞安焦化提供担保,有助于潞安焦化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运转,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43%;上市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潞宁煤业及其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潞宁煤业)、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简称“孟家窑煤业”)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资助金额:338,100万元(潞宁煤业38,100万元,孟家窑煤业300,000万元)
资助期限:三年
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审议程序: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通过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方式,向子公司提供338,100万元财务资助,其中:潞宁煤业38,1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等;孟家窑煤业300,00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优化融资结构,利率均不低于公司外部融资实际利率,资金使用期限均为三年。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一
公司名称: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20707834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经营范围:机械修理(特种设备、农业机械除外)、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686万元,持股比例57.81%;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3,626万元,持股比例39.38%;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688万元,持股比例2.81%。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二
公司名称: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75992151A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孟家窑村
注册资本: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白向举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100%。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一
1.被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38,10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二)接受财务资助主体二
1、被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委托贷款或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300,000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监督潞宁煤业及其子公司强化经营管理,有效控制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规范其资金的使用,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综上,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加快潞宁煤业及其子公司发展,有助于优化企业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旨在确保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缓解流动资金周转,有利于潞宁煤业可持续发展,同时本次财务资助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294,774.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潞安环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10、11、12、13、14、15、16、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2、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 安工程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 5 月 2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二)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0355-5923838
邮箱:nycqglb@chinaluan.com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699 公司简称: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业为能源煤炭采掘业,主要产品为动力煤、冶金喷吹煤等煤炭产品,所处能源煤炭行业高度依赖于国内经济发展和能源供需影响。综合来看,2024年国内煤炭库存维持高位,煤炭供需相对平衡、趋向宽松,市场价格震荡下行,行业利润持续下降。
(一)国内原煤产量稳中有增。2024年,全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47.8亿吨,同比增长1.2%,煤炭行业在国内能源供应体系中仍然发挥着“压舱石”作用。2024年晋陕蒙新四省(区)先进产能将继续释放,原煤产量达到39亿吨,占全国的81.6%,其中:山西因监管政策和产能优化,各煤企减产明显,原煤产量同比下降6.9%。
(二)进口煤炭总量创历史新高。2024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5.4亿吨,同比大幅增加6828万吨,进口煤占比达到全国煤炭供应量的11.3%,再创历史新高。进口煤炭在补充国内资源供给、调节市场供需的同时,由于其明显的价格优势,大量进口煤炭对国内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冲击,进一步挤压了国内煤炭市场空间。
(三)煤炭需求结构持续分化。2024年,我国商品煤消费量同比增长约1.3%。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5%,持续拉动了动力煤的消费增长。同期,受下游房地产市场低迷、基建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钢铁和建材行业的用煤量同比分别下降4.2%和3.8%;但受益于需求增加、政策导向,以及煤价中枢下行等因素影响,煤化工项目持续扩张,化工行业用煤量同比增长8.3%。
(四)煤炭价格持续整荡下行。2024年,在供应宽松、库存高企及需求疲软,叠加进口煤增长等多重压力下,煤炭市场价格呈现持续下行态势,全年市场煤均价858元/吨,同比降幅达11%,动力煤、炼焦煤等主要品种全年跌幅显著,创2021年以来新低。同期,国内喷吹煤市场价格也持续下行,全年均价较2023年下降200元/吨以上,全年最高价格较2023年下滑700元/吨。
2024年煤炭行业呈现“总量宽松、结构优化、价格承压”特征。未来行业需在智能化升级、产业链延伸及区域协同中寻找新增长点,同时应对进口冲击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双重挑战。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煤炭、焦炭产品,2024年公司原煤产量5757万吨,商品煤销量 5225 万吨,煤炭销售营业收入337.34亿元,主业煤炭收入占总营收比例94.10%;焦炭销售营业收入16.56亿元,主业焦炭收入占总营收比例4.62%。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煤综合售价645.64元/吨,原煤产量5757万吨,商品煤销量5225万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改设调整
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改设调整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改设调整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导意见和公司专门委员会运作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设置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会原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改设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要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方向、重大经济决策的研究论证,并提出战略发展专业意见供董事会参考。日常办事负责、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具体相关工作由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
召集人:王志清
成 员:韩玉明 毛永红 史红邈 刘进平
提名委员会:
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推荐、资格审查等工作,并提出人事选拔专业建议供董事会参考。日常办事负责、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具体相关工作由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
召集人:杨瑞平
成 员:刘渊 史红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管理层薪酬方案、考核评价等工作,并提出薪酬考核专业建议供董事会参考。日常办事负责、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具体相关工作由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
召集人:刘渊
成 员:张志敏 韩玉明
审计委员会:
主要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工作,并提出专业意见供董事会参考。日常办事负责、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具体相关工作由公司审计共享中心负责。
召集人:张志敏
成 员:杨瑞平 徐海东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贾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委员会对公司高管候选人贾军先生个人资料认真审核基础上,经分析与讨论,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要求。经表决,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名贾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个人简历:
贾军,男,197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潞安环能王庄煤矿审计科副科长、监察科科长;潞安集团资金结算中心信贷部部长、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潞安环能漳村煤矿副矿长、潞安环能营销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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