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567,500股,持股比例为1.3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魏哲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婧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浪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魏哲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婧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浪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0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母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2024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和分析,认为资产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过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14.80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4年度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应计提金额为584.14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4年度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应计提金额为992.13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4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应计提金额为38.52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614.80万元,将全部计入2024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614.8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9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主要变更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编制附注时,需汇总并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相关的信息,以便报表使用者能够全面评估这些安排对企业负债、现金流量及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为企业提供资金,用于支付其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企业需根据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进行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5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7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口径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933,981,143.16元,本期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13,065.61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3,913,568,180.55元。2024年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57,451,735.26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为-83,630,608.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41,082,343.54元。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情况及未来公司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公司实施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的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73,265,8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故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73,265,889.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358.9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注1:上表所述“回购注销总额”不包含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注2:公司2022、2023年度回购注销总额以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及2023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为计算依据。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未在当年注销,因此上表中公司2024年回购注销总额为0元。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回购注销金额)为197,198,652.02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709.0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一)2024年各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利润贡献来自于医药板块业务。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为全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重塑公司竞争力,各子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求,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经营策略,推动创新驱动战略落地,加大医疗产业投资。2024年度各子公司经综合研判及审慎评估后未进行利润分配。
(二)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及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此举旨在增强投资者回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265,889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公司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持续稳妥推进后续回购工作。
(三)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原因
近三年公司已实施的回购金额为253,524,185.81元(各年度实际实施的回购金额之和),根据有关规定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近三年通过回购股份方式完成的现金分红金额明显高于公司近三年累计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有关要求。
同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此外,在深化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与业务结构优化的关键阶段。基于中长期战略规划与短期经营目标的综合考量,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与业务结构优化的有效实现,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鉴于现阶段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业绩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中长期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将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以满足公司未来一般营运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营销力度,加速推动资本运作以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且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一)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26019号);
(四)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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