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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1、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年度技术服务、设备使用、房屋租赁等业务,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779.84万元。

  2、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为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与关联人发生的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上述关联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低于预计,主要是因为预计金额为签订合同期限三年的租赁总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包含水电、餐饮费用)为2024年度发生额。公司预计与恒兴医药发生技术委托服务金额为8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29.52万元,超出预计部分的关联交易已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实施。此类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交易时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制度内涉及监事会、监事、股东会等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完善。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修订后的《分红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6:30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5-03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5-04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支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认2024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5-041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5-042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5-043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4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5-047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并执行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的方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 中期分红包括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预分红。

  2、 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 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3、 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5、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与董事萧钺先生以现场连线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回避表决。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3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补选董事萧钺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袁雄(主任委员)、杜守颖、萧钺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支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会确认2024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1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七、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2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晓莉女士、陈波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3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4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6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7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5-048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超霞:女,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证券专员,现任公司证券部主管。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6,270,971.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9,124,0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824,812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回购注销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不包含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2、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年度合计分红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956,203元;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已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345,103.60元;本次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预计上述三次分红金额合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126,118.60元(以2024年12月31日股本测算),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3.34%。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详见2025-022号公告),在征求意见期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投资者的意见1份(该份意见建议公司每10股转4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2015年已经进行了较高比例的股份送转,目前公司总股本适宜,暂不考虑通过股份送转的方式继续扩大总股本,因此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每10股已达到3元。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方盛制药”)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3,562,030.20元。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委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东方盛健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盟药业”)、控股子公司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暨大基因”)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同时公司对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王阁药业”)、永州方盛天鸿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天鸿”)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

  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5)第9007号),包含商誉的海南博大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博大”)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9,748万元,高于账面价值9,741.72万元,商誉并未发生减值损失。

  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5)第9014号),包含商誉的暨大基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3,762.65万元,低于账面价值3,386.69万元,商誉减值375.96万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商誉减值244.37万元。

  根据公司测试的包含商誉的滕王阁药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45,262.03万元,高于账面价值18,523.20万元,商誉并未发生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测试的包含商誉的方盛天鸿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6,826.04万元,低于账面价值7,377.59万元,商誉减值551.55万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商誉减值293.67万元。

  方盛制药以海南博大房屋建筑物、土地等对外投资,海南博大核心药品批文转移到全资子公司健盟药业名下进行运营,受上述影响,原有商誉对应的资产组产权持有人由海南博大变更为健盟药业。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49.35万元,本期转回83.56万元,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562,030.20元,本年转回8,542,850.99元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5,019,179.21元。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应收款坏账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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