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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预案。

  ?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993,791.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6,956,496.66元,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84,804,606.52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81,761,103.18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今后发展的考虑,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准备11,991.03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374.5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02.3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909.96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0.2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498.52万元,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1,991.03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51.12万元,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5.83万元。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7.27万元。

  公司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单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28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4,365.53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4,365.53万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性较充足,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2,450.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2,584.3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77.3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素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8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复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及时与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沟通年审计划及相关事项,确保了审计进程顺利进行;审计结果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内控状况与经营成果。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2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2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96.16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8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125.954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70.213万股,回购价格为1.23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15.367万股,回购价款1,912.6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61,256,840股减少至3,347,103,17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361,256,840元减少至3,347,103,17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太原市清徐县北格西路229号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工作日8:30-17:00

  3.联系人: 证券部

  4.联系电话:0351-6361155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请持上述有效证件,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办理登记。股东也可邮寄或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办法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361155                     联系人:雷涛、裴沛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上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24年7月山西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追溯调整上年同期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珍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珍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珍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志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玉海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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